您当前位置:首页 > 招标频道 > 招标公告 > 江苏招标网 > 南京招标网 > 正文
江苏潘窑征收安置房(经济适用房)项目B、C地块材料检测
2020-05-28 17:55:58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江苏-南京 招标业主/代理:  南京雨花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江苏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20.05.28 截止时间:  2020-6-19

摘要:本公告受南京雨花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5-28,截止日期:2020-6-19,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南京潘窑征收安置房经济适用房项目B、C地块材料检测,所属区域:江苏-南京,所属行业分类:安置房,招标代理:江苏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南京雨花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编号:S3201010367151580006,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缺少]潘窑征收安置房(经济适用房)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S3201010367151580006 项目名称 潘窑征收安置房(经济适用房)项目
标段编号 AYH190114-06FG 标段名称 B、C地块材料检测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20年5月28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20年6月4日
工程类型 房屋建筑施工
公告信息
编号: AYH190114-06FG
1. 招标条件
        南京雨花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潘窑征收安置房(经济适用房)项目B、C地块材料检测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谷发展项字[2017]25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52620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江苏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B、C地块材料检测
        2.2 工程地点:东至宁芜高速、南至凤仪路、西至龙飞路、北至凤汇大道
        2.3 工程类型: 特大型工程
        2.4 建设内容及规模: 潘窑征收安置房(经济适用房)项目B、C地块所涉及到的检测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所有的建筑钢材、PC构件、水泥物理性、建筑用砂、石、砼抗压、砼抗渗、砼配合比、抗渗砼配合比、砂浆抗压、砂浆配合比、砌体材料、防水卷材、土工击实、压实度、管件管材、电线电缆、开关、插座、节能、保温材料、幕墙、门窗及装饰装修等材料、试件及室内环境等检测项目(不含桩基检测、基坑监测及沉降观测)。
        2.5 勘察(检测)合同估算价:240.00万元(工程计费额按180000.00万元)
        2.6 勘察(检测)及相关服务范围:
              勘察(检测)范围包括:潘窑征收安置房(经济适用房)项目B、C地块所涉及到的检测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所有的建筑钢材、PC构件、水泥物理性、建筑用砂、石、砼抗压、砼抗渗、砼配合比、抗渗砼配合比、砂浆抗压、砂浆配合比、砌体材料、防水卷材、土工击实、压实度、管件管材、电线电缆、开关、插座、节能、保温材料、幕墙、门窗及装饰装修等材料、试件及室内环境等检测项目(不含桩基检测、基坑监测及沉降观测)。
              其它阶段相关服务的范围包括:/
        2.7 勘察(检测)服务期:100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
        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njggzy.nanjing.gov.cn/njweb)购买招标文件。
        4.2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0/6/19
        4.2 招标文件下载费用100元,工具使用费最高100元,平台使用费最高100元
5. 资格审查办法
        5.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招办(2014)8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5.2 本工程按照苏建招办(2014)8号文件规定,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勘察(检测)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6)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项目的勘察(检测)业绩。具体要求为:/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 评标方法
         本标段采用监理勘察设计综合评估法。
         6.1、投标报价(76分)
6.1.1、评标基准价: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30%,35%,40%,45%,50%; Q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5≤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6.1.2、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6.1.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5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2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
6.1.4、本项目采用费率形式报价,最高限价费率为根据《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和建筑材料试验收费标准》(苏价服[2001]113号)计算的收费基准价的55%为最高费率,投标费率高于最高限价费率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6.2、项目组人员及资历(6分)
6.2.1、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合格证》的得1分,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证书均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否则不得分。)(满分2分)
6.2.2、项目组其他成员:组员配备除项目负责人外,具有省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合格证》且同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人,满分4分,证书均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投标人需提供以上人员社保机构出具的(2019年11月-2020年4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原件(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扫描至投标文件中;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只需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退休证明;若属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人员不得分。(疫情期间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对投标社保缴费证明中出现投标人为项目组成员缴纳金额为0或者非到账状态等情况,应视为有效。)(满分4分)
6.3、企业业绩(6分)
企业自2017年5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2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或建筑材料试验检测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3分,满分6分。(时间、面积均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6分)
6.4、检测纲要(暗标)(12分)
6.4.1、检测实施方案及流程:检测方案是否完整,方法是否可行,程序是否严谨。(等级分:优:2.0;良:1.5;中:1.0;差:0.5;无:0)
6.4.2、质量保证措施:根据质量保障措施的合理性、针对性打分。(等级分:优:2.0;良:1.5;中:1.0;差:0.5;无:0)
6.4.3、进度保证措施:根据进度保障措施的合理性、针对性打分。(等级分:优:2.0;良:1.5;中:1.0;差:0.5;无:0)
6.4.4、安全保证措施:根据安全保障措施的合理性、针对性打分。(等级分:优:2.0;良:1.5;中:1.0;差:0.5;无:0)
6.4.5 关键性技术问题的对策措施:关键性技术问题的对策措施:根据项目特点,对如检测制度和检测程序等方面对策措施的合理性、针对性打分。((等级分:优:2.0;良:1.5;中:1.0;差:0.5;无:0)
6.4.6、服务承诺:根据服务承诺的合理性、针对性打分。(等级分:优:2.0;良:1.5;中:1.0;差:0.5;无:0)
备注:
(1)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业绩材料、人员证书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投标单位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中标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2)评标委员会按照上述评分细则进行评审、打分,其中投标报价、项目组人员及资历、企业业绩的打分由评标委员会统一核定得分。检测纲要为各评委独立评分。计分时取各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的平均值为某个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若综合得分相同,以投标报价低者排名靠前;若投标报价仍一致时,以检测纲要得分高者排名靠前;若检测纲要得分仍一致,则由招标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抽签确定排名。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0年5月28日14时52分到 2020年6月4日14时52分为止
8. 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3、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以下须同时具备):
(1)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核定项目至少包括: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
(2)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有效的计量认证证书;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备案证书。
8.4、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合格证》。
8.5、投标申请人必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申请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社保机构出具的(2019年11月-2020年4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原件(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以上资料如未提供,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疫情期间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对投标社保缴费证明中出现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金额为0或者非到账状态等情况,应视为有效。)
8.6、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8.7、其它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雨花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江苏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雨花台区雨花西路3号12幢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01幢8楼
        邮       编:210000 邮       编:210000
        联  系  人:李主任 联  系  人:屠宁
        电       话:025-52428082 电       话:025-83328519-8044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jsdc2017@163.com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营业部
        账       号: 账       号:320006669018010059251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每天上午 分 至 分,下午 分 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每天上午 分至 分,下午 分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特殊公告[缺少]
编号: AYH190114-06FG
1. 招标条件
        南京雨花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潘窑征收安置房(经济适用房)项目B、C地块材料检测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谷发展项字[2017]25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52620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江苏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B、C地块材料检测
        2.2 工程地点:东至宁芜高速、南至凤仪路、西至龙飞路、北至凤汇大道
        2.3 工程类型: 特大型工程
        2.4 建设内容及规模: 潘窑征收安置房(经济适用房)项目B、C地块所涉及到的检测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所有的建筑钢材、PC构件、水泥物理性、建筑用砂、石、砼抗压、砼抗渗、砼配合比、抗渗砼配合比、砂浆抗压、砂浆配合比、砌体材料、防水卷材、土工击实、压实度、管件管材、电线电缆、开关、插座、节能、保温材料、幕墙、门窗及装饰装修等材料、试件及室内环境等检测项目(不含桩基检测、基坑监测及沉降观测)。
        2.5 勘察(检测)合同估算价:240.00万元(工程计费额按180000.00万元)
        2.6 勘察(检测)及相关服务范围:
              勘察(检测)范围包括:潘窑征收安置房(经济适用房)项目B、C地块所涉及到的检测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所有的建筑钢材、PC构件、水泥物理性、建筑用砂、石、砼抗压、砼抗渗、砼配合比、抗渗砼配合比、砂浆抗压、砂浆配合比、砌体材料、防水卷材、土工击实、压实度、管件管材、电线电缆、开关、插座、节能、保温材料、幕墙、门窗及装饰装修等材料、试件及室内环境等检测项目(不含桩基检测、基坑监测及沉降观测)。
              其它阶段相关服务的范围包括:/
        2.7 勘察(检测)服务期:100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
        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njggzy.nanjing.gov.cn/njweb)购买招标文件。
        4.2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0/6/19
        4.2 招标文件下载费用100元,工具使用费最高100元,平台使用费最高100元
5. 资格审查办法
        5.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招办(2014)8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5.2 本工程按照苏建招办(2014)8号文件规定,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勘察(检测)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6)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项目的勘察(检测)业绩。具体要求为:/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 评标方法
         本标段采用监理勘察设计综合评估法。
         6.1、投标报价(76分)
6.1.1、评标基准价: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30%,35%,40%,45%,50%; Q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5≤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6.1.2、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6.1.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5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2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
6.1.4、本项目采用费率形式报价,最高限价费率为根据《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和建筑材料试验收费标准》(苏价服[2001]113号)计算的收费基准价的55%为最高费率,投标费率高于最高限价费率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6.2、项目组人员及资历(6分)
6.2.1、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合格证》的得1分,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证书均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否则不得分。)(满分2分)
6.2.2、项目组其他成员:组员配备除项目负责人外,具有省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合格证》且同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人,满分4分,证书均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投标人需提供以上人员社保机构出具的(2019年11月-2020年4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原件(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扫描至投标文件中;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只需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退休证明;若属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人员不得分。(疫情期间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对投标社保缴费证明中出现投标人为项目组成员缴纳金额为0或者非到账状态等情况,应视为有效。)(满分4分)
6.3、企业业绩(6分)
企业自2017年5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2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或建筑材料试验检测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3分,满分6分。(时间、面积均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6分)
6.4、检测纲要(暗标)(12分)
6.4.1、检测实施方案及流程:检测方案是否完整,方法是否可行,程序是否严谨。(等级分:优:2.0;良:1.5;中:1.0;差:0.5;无:0)
6.4.2、质量保证措施:根据质量保障措施的合理性、针对性打分。(等级分:优:2.0;良:1.5;中:1.0;差:0.5;无:0)
6.4.3、进度保证措施:根据进度保障措施的合理性、针对性打分。(等级分:优:2.0;良:1.5;中:1.0;差:0.5;无:0)
6.4.4、安全保证措施:根据安全保障措施的合理性、针对性打分。(等级分:优:2.0;良:1.5;中:1.0;差:0.5;无:0)
6.4.5 关键性技术问题的对策措施:关键性技术问题的对策措施:根据项目特点,对如检测制度和检测程序等方面对策措施的合理性、针对性打分。((等级分:优:2.0;良:1.5;中:1.0;差:0.5;无:0)
6.4.6、服务承诺:根据服务承诺的合理性、针对性打分。(等级分:优:2.0;良:1.5;中:1.0;差:0.5;无:0)
备注:
(1)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业绩材料、人员证书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投标单位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中标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2)评标委员会按照上述评分细则进行评审、打分,其中投标报价、项目组人员及资历、企业业绩的打分由评标委员会统一核定得分。检测纲要为各评委独立评分。计分时取各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的平均值为某个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若综合得分相同,以投标报价低者排名靠前;若投标报价仍一致时,以检测纲要得分高者排名靠前;若检测纲要得分仍一致,则由招标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抽签确定排名。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0年5月28日14时52分到 2020年6月4日14时52分为止
8. 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3、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以下须同时具备):
(1)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核定项目至少包括: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
(2)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有效的计量认证证书;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备案证书。
8.4、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合格证》。
8.5、投标申请人必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申请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社保机构出具的(2019年11月-2020年4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原件(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以上资料如未提供,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疫情期间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对投标社保缴费证明中出现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金额为0或者非到账状态等情况,应视为有效。)
8.6、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8.7、其它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雨花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江苏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雨花台区雨花西路3号12幢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01幢8楼
        邮       编:210000 邮       编:210000
        联  系  人:李主任 联  系  人:屠宁
        电       话:025-52428082 电       话:025-83328519-8044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jsdc2017@163.com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营业部
        账       号: 账       号:320006669018010059251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分,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分,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相关附件

关键字:安置房,江苏
About Us - 关于我们 - 服务列表 - 付费指导 - 媒体合作 - 广告服务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常见问题 - 友情链接
Copyright©2014安装信息网 www36qyk.cn. All rights reserved.
服务热线:0371-61311617 邮箱:zgazxxw@126.com 豫ICP备18030500号-4
未经过本站允许,请勿将本站内容传播或复制
安全联盟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