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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永昌花苑三期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备;
2020-05-29 13:00:48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江苏-苏州 招标业主/代理:  /江苏嘉加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20.05.29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5-29,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苏州永昌花苑三期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备;,所属区域:江苏-苏州,所属行业分类:设备,招标代理:江苏嘉加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招标编号:E3205010304003290,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0]永昌花苑三期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E3205010304003290 项目名称 永昌花苑三期
标段编号 E3205010304003290015001; 标段名称 永昌花苑三期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备;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20年5月29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20年6月9日
工程类型 材料设备采购
公告信息

永昌花苑三期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备标段货物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昌花苑三期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备已由(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相发改中心投[2018]42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相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漕湖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其他国有:0.00%,招标人为苏州相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漕湖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嘉加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特别提醒: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并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开展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文件(含补充、答疑文件)、投标文件均为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的“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指定电子格式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漕湖大道以南、苏虞张公路以西

    规模:合同估算价约1537.7万元

    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E3205010304003290015001
永昌花苑三期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备
永昌花苑三期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备
9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货物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资格预审方法

     预审合格超过7家时由招标人选择7家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参加投标(不满7家时,招标人必须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20年05月29日9:00至2020年06月04日17:00止,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06月09日 09时30分前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递交资审申请文件;

    6.2 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交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

    6.4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申请人应当先撤销,并重新上传交易平台。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以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准。

7.其它明确事项

(一)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1)投标申请人应为中国境内获得工商行政部门颁发营业执照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资格审查合格条件: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项目。类似项目指单项合同金额为5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宅小区类智能化项目。(类似项目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的原件扫描件)(3) 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4) 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未完全响应本公告内容的资格预审申请人不得入围;(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三)备注:申请人需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上传,内容包含如下: (1)报名申请书(注明授权委托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及电子邮箱); (2)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并须提供近三个月的连续社保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且须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法人印鉴及公司公章的允许参加此项目投标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等。(四)确定潜在投标人的办法:本工程采用合格制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合格投标申请人超过7家时,招标人从中选择7家投标申请人参与投标;若资格预审合格投标申请人少于7家,则降低条件重发公告。(五)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六)项目出资比例修改为政府投资: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其他国有:100.00%。 (七)取消“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货物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的要求。(八)本项目执行苏住建建[2020]8号文(《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2020年一季度苏州市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业及标后履约失信考评结果的通知》)。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http://szzyjy.fwzx.suzhou.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苏州相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漕湖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嘉加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苏州市相城区漕湖大厦
地 址:
苏州市姑苏区福运路198号常润大厦12楼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陈江云
联 系 人:
靳生福、彭海荣
电 话:
0512-69576102
电 话:
0512-68434611
传 真:
传 真:
0512-68434211
电 子 邮 件:
电 子 邮 件:
704136483@qq.com
网 址:
网 址:
开 户 银 行:
开 户 银 行:
账 号:
账 号:

备注:由于近期系统升级,请各投标人开标时提供非加密的投标文件光盘(格式为:nSZTF)便于投标文件解密失败时及时处理。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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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每天上午 分 至 分,下午 分 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每天上午 分至 分,下午 分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特殊公告[0]

永昌花苑三期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备标段货物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昌花苑三期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备已由(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相发改中心投[2018]42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相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漕湖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其他国有:0.00%,招标人为苏州相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漕湖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嘉加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特别提醒: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并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开展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文件(含补充、答疑文件)、投标文件均为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的“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指定电子格式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漕湖大道以南、苏虞张公路以西

    规模:合同估算价约1537.7万元

    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E3205010304003290015001
永昌花苑三期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备
永昌花苑三期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备
9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货物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资格预审方法

     预审合格超过7家时由招标人选择7家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参加投标(不满7家时,招标人必须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20年05月29日9:00至2020年06月04日17:00止,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06月09日 09时30分前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递交资审申请文件;

    6.2 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交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

    6.4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申请人应当先撤销,并重新上传交易平台。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以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准。

7.其它明确事项

(一)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1)投标申请人应为中国境内获得工商行政部门颁发营业执照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资格审查合格条件: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项目。类似项目指单项合同金额为5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宅小区类智能化项目。(类似项目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的原件扫描件)(3) 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4) 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未完全响应本公告内容的资格预审申请人不得入围;(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三)备注:申请人需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上传,内容包含如下: (1)报名申请书(注明授权委托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及电子邮箱); (2)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并须提供近三个月的连续社保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且须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法人印鉴及公司公章的允许参加此项目投标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等。(四)确定潜在投标人的办法:本工程采用合格制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合格投标申请人超过7家时,招标人从中选择7家投标申请人参与投标;若资格预审合格投标申请人少于7家,则降低条件重发公告。(五)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六)项目出资比例修改为政府投资: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其他国有:100.00%。 (七)取消“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货物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的要求。(八)本项目执行苏住建建[2020]8号文(《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2020年一季度苏州市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业及标后履约失信考评结果的通知》)。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http://szzyjy.fwzx.suzhou.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苏州相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漕湖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嘉加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苏州市相城区漕湖大厦
地 址:
苏州市姑苏区福运路198号常润大厦12楼
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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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陈江云
联 系 人:
靳生福、彭海荣
电 话:
0512-69576102
电 话:
0512-68434611
传 真:
传 真:
0512-68434211
电 子 邮 件:
电 子 邮 件:
704136483@qq.com
网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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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户 银 行:
开 户 银 行:
账 号:
账 号:

备注:由于近期系统升级,请各投标人开标时提供非加密的投标文件光盘(格式为:nSZTF)便于投标文件解密失败时及时处理。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分,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分,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相关附件
资审文件正文.pdf

关键字:设备,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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