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上海市宝山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6-04,公告主要内容为:上海宝山区国阅路和政学路至国阅路新建住宅配套工程路灯新装工程招标公告,所属区域:上海-宝山区,所属行业分类:路灯,招标代理:上海沪中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上海市宝山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沪中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国阅路和政学路至国阅路新建住宅配套工程路灯新装工程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有年检合格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相应的经营范围;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其被授权代表身份证;4)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5)本次磋商需要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国阅路和政学路至国阅路新建住宅配套工程路灯新装工程
2、招标编号:SHXM-00-20200519-1855(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13-20-z91690,13-20-z91691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项目共有两个包件:包件一:国阅路(淞沪路至政涟路)新建住宅配套工程路灯新装工程,预算金额为106万元;包件二:政学路至国阅路(淞沪路至杨浦区界)新建住宅配套道路工程路灯新装工程,预算金额为134万元。(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章--项目需求)
5、交付地址:由委托方指定
6、交付日期:60日历天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 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2400000.00元(国库资金:0.00元;自筹资金:240000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本次招标若符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
10、最高限价:2400000元
11、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12、项目联系人:周黎罗
13、电话:56118746
1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20-06-03 18: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06-08 18: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如不是三证合一请分别上传三证)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3.“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不早于本公告发布之日);4.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上上传的资料若是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20-06-03至2020-06-1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投标单位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报名材料成功后联系代理机构(电话:52139090-521/525)进行网上审核并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售价均为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逾期未正确上传报名文件或未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由此导致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0-06-16 15: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20-06-16 15:00:0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陕西北路917号3楼会议室
2、磋商地点:上海市陕西北路917号3楼会议室。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提供响应文件副本三份(纸质文件)并密封,须与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内容一致,纸质文件仅作备查使用。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网卡出席开标仪式。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事项
培训,答疑,收费等相关内容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 | 上海市宝山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 采购代理机构: | 上海沪中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宝山区盘古路572号 | 地址: | 上海市静安区陕西北路917号 |
邮编: | 201999 | 邮编: | 200040 |
联系人: | 曹小喆 | 联系人: | 汤璟雯 |
电话: | 56118076 | 电话: | 52139090-521 |
传真: | - | 传真: | 021-521378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