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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民康招字YX-CS2020-010玉溪市华宁县宁州街道办(青龙河上游)红泥坡滑坡、泥石流治理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技术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0-06-04 02:11:18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云南-玉溪-华宁县 招标业主/代理:  华宁县自然资源局/民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20.06.03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华宁县自然资源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6-04,公告主要内容为:云南玉溪/:民康招字YX-CS2020-010玉溪市华宁县宁州街道办(青龙河上游)红泥坡滑坡、泥石流治理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技术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竞价公告,所属区域:云南-玉溪-华宁县,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民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华宁县自然资源局,招标编号::,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玉溪市华宁县宁州街道办(青龙河上游)红泥坡滑坡、

泥石流治理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技术服务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民康招字YX-CS2020-010

1.采购条件

民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华宁县自然资源局的委托,就玉溪市华宁县宁州街道办(青龙河上游)红泥坡滑坡、泥石流治理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技术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竭诚欢迎具备履约能力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竞争性磋商。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玉溪市华宁县宁州街道办(青龙河上游)红泥坡滑坡、泥石流治理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技术服务

2.2 项目编号民康招字YX-CS2020-010

2.3 采购方式及资格审查方式:竞争性磋商,资格后审;

2.4 采购预算:13已落实

2.5 项目内容:

华宁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建设的玉溪市华宁县宁州街道办(青龙河上游)红泥坡滑坡、泥石流治理工程项目为云南省特大型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工程总投资为2195.98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1567.75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抗滑桩59棵,排导槽360m,谷坊坝2个,固床坝,反压体,截水沟,排水沟,盲沟等工程建设内容。按照玉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的初步验收意见,要求全面收集玉溪市华宁县宁州街道办(青龙河上游)红泥坡滑坡、泥石流治理工程项目地质灾害成灾、施工阶段、至验收前的影像等资料,按照“山水林田湖”理念,全面系统总结本工程治理效果。聘请第三方对该项目开展专门绩效评价工作。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2.6工作内容

1.针对项目治理工程绩效评价工作,全面收集玉溪市华宁县宁州街道办(青龙河上游)红泥坡滑坡、泥石流治理工程项目地质灾害成灾、施工阶段、至验收前的影像等资料,对华宁县红泥坡滑坡、泥石流现已实施的治理工程开展全面系统的调查,重点是对防治项目(工程)实施情况、工程运行情况、防灾减灾效果与防治目标实现情况等进行调查评价。

2.采取定性、半定量或定量相结合的方法,从防治工程实施规范性、防灾工程有效性、防治效益等方面进行地质灾害防治效果综合评估,分析总结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以及项目(工程)工程设计、施工质量、工程运行管护等方面的成功经验和存在问题,提出后续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对策建议。为防灾减灾管理、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等提供基础依据。

3.在地质灾害防治效果综合评估的基础上,结合“山水林田湖”理念,评价分析治理项目生态环境意义。

2.7编制绩效方案要求

在搜集和整理项目区地质灾害成灾历史、工程勘查、设计、施工阶段等相关资料的基础上,分别从地质灾害发育演变情况、防治工程实施情况、工程运行维护管理情况、工程防治目标的实现和有效性情况、工程产生的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以及存在问题(防治局限性与生态系统退化问题)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论证并完成该项目工程治理绩效评价。

2.8服务期限:自签订服务合同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采购人工作内容(编制、评审、备案)

2.9服务标准: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条例以及有关技术规范编制报告并通过相关单位评审

享受政府采购政策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第六条 国务院财政部门应当根据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政府采购政策,通过制定采购需求标准、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实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目标。

关于中小企业: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文)的规定,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规定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中小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参与投标时,须提供本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参与投标时,还须同时提供货物制造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价格抵扣。

关于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1、监狱企业: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财政部《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注: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三者不重复享受政策。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2供应商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的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证书;

3.3供应商须提供2019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纳税及社会保险缴费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4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2017年至今)1个及以上关于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项目的类似业绩,并提供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等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3.5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工环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6 供应商须提供2017-2018年或2018-2019年任意一年财务状况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财务情况说明书(若为新成立机构,则根据实际情况提供);

3.7 供应商无重大违法失信不良信用记录。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报价供应商的信用记录,由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并提供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查询结果截图打印);

3.8 供应商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满三年的提供成立日期起至今的)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9 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

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监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及磋商保证金

4.1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064日起至2020610(法定节假日及法定休息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8:00时,在民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玉溪市红塔区红塔大道101号城市驿站4幢3层)进行报名并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4.2 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为¥600.00元大写:陆佰元整,售后不退,本项目支持邮购。

注:投标人必须先进行网上报名,步骤:①凭企业数字证书(CA)进入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60.160.190.130:8001/),进行网上报名(供应商办理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②网上报名成功后还需按现场报名要求准备报名资料进行现场报名并领取相关投标资料;③只有按以上步骤全部操作完成后报名才算成功。(两种报名方式均需完成才算报名成功。)

4.3 购买磋商文件时需提交以下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由采购代理机构留存):

4.3.1 有效的营业执照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4.3.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5.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5.1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0617900分930分(北京时间,下同)。

5.2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2020617930分

5.3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华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华宁县宁荣街5号政府第二办公区3楼)

5.4未成功上传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的电子版响应文件或逾期送达纸质版响应文件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5届时邀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出席磋商会议。

6.发布媒介

本项目磋商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和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华宁县人民政府网上同时发布

7.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点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华宁县自然资源局

采购代理机构:民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华宁县宁州镇宁荣街9号

地址:玉溪市红塔大道101号城市驿站4幢3楼

联系人:钟老师

  编:653100

 

联系人:

 

  话:15706979904  

 

邮箱:198586469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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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工程,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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