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上海市宝山区月浦镇人民政府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6-05,公告主要内容为:上海宝山区宝山区月浦实验学校2019年修缮工程招标公告,所属区域:上海-宝山区,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上海远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上海市宝山区月浦镇人民政府,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远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宝山区月浦实验学校2019年修缮工程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经营/业务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2)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3)项目拟派项目经理: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该项目负责人以在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网站上查询为准,在册且无在建项目记录(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时不得调整,不得有在建项目)。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供应商应提供满足上述资格要求的充分证明。所提供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说明,具有有效期的,投标时均应在有效期内,否则不予认可。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宝山区月浦实验学校2019年修缮工程
2、招标编号:SHXM-00-20200602-0289(代理机构内部编号:YF2020ZF002CYP)
3、预算编号:13-20-z91758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项目实施内容主要为学生剧场改造。本工程预算资金:194.2万元,最高投标限价194.1047万元(超出此价为废标)。
5、交付地址:月浦实验学校
6、交付日期:暂定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 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1942000.00元(国库资金:0.00元;自筹资金:194200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环保清单中的产品。扶持中小企业政策: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扣除比例:6%。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10、最高限价:194.1047万元(超出此价为废标)。
11、合同履行期限:暂定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
12、项目联系人:龚亚君
13、电话:56646180
1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20-06-04 18: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06-11 18: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2)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企业以及项目经理);3)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扫描件;5)被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扫描件;6)“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查询的信用记录截图(需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不早于本公告发布之日。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20年6月4日 18:00:00至2020年6月11日18: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完成网上报名的供应商,上传报名资料后电话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及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可下载标书;逾期未审核或资料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报名单位,其投标报名将被拒绝;审核完成的投标报名单位请公告截止之前下载招标文件,逾期未下载的单位后果自负。注: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供应商如需纸质采购文件可自行打印,也可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1000元/本,售后不退)。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0-06-18 13: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20年6月18日下午13:3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宝山区宝杨路1858弄158号302室
2、磋商地点:上海市宝山区宝杨路1858弄158号302室。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3G或4G上网卡、投标时所使用的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事项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由投标人在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上传提交。纸质投标文件由投标人授权代表当面递交。2)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网址:www.zfcg.sh.gov.cn。3)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宝山区宝杨路1858弄158号302室4)递交投标文件(电子及纸质)在截止时间后(以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显示时间为准)送达的,均将拒绝接受。5)★投标截止时间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 | 上海市宝山区月浦镇人民政府 | 采购代理机构: | 上海远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月罗路200号 | 地址: | 上海市宝山区宝杨路1858弄158号101室 |
邮编: | / | 邮编: | 200900 |
联系人: | 龚亚君 | 联系人: | 张利钦 |
电话: | 56646180 | 电话: | 66796186 |
传真: | / | 传真: | 667961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