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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盐排高速公路增设照明设施设备工程设计
2020-06-05 13:21:07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广东-深圳 招标业主/代理:  深圳市交通公用设施管理处/深圳市综合交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20.06.05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深圳市交通公用设施管理处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6-05,公告主要内容为:广东深圳盐排高速公路增设照明设施设备工程设计,所属区域:广东-深圳,所属行业分类:设备,招标代理:深圳市综合交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深圳市交通公用设施管理处,招标编号:2019-440300-48-01-107184,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盐排高速公路增设照明设施设备工程
项目编号:2019-440300-48-01-107184
招标项目名称:盐排高速公路增设照明设施设备工程设计
招标项目编号:2019-440300-48-01-107184001
工程类型:设计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预选招标:否
标段:盐排高速公路增设照明设施设备工程设计;
公告基本信息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20-06-05 09:00 至 2020-06-12 18:00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2020-06-08 17:00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2020-06-10 17:00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备注:无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深圳市交通公用设施管理处
经办人:李工
办公电话:83183153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综合交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经办人:肖工
办公电话:25193525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 1
标段编号:2019-440300-48-01-107184001001
标段名称:盐排高速公路增设照明设施设备工程设计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招标部分估价:342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如需)、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等后续相关工作以及设计所需要的专题研究等。
招标范围:市政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服务;

主要投标成果:无
计划总投资:7119 万元
工程地址:深圳市盐田区
评标方法:定性评审法
定标方法:票决抽签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联合体要求:联合体最多只能由两家单位组成,联合体主办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资质,且联合体成员至少各具备一项本项目招标所需的资质。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周期:无
投标补偿:无
投标保证金:0 万元
项目概况:盐排高速公路南起盐田港,止于排榜立交,全长15.2公里,主线双向6车道。本次设计路灯共605套,其中主线采用单杆双臂路灯,共400套,沿道路中心线布置,其中20套路灯灯杆安装监控摄像机;主线道路中心线无法布置的,沿道路两侧布置,采用单臂路灯,共75套;匝道采用单臂路灯,共130套;更换现状两座隧道老旧高压钠灯为LED带状隧道灯;沿线以环网供电方式设计7座路灯专用箱式变电站。
企业资质要求:

其他资质: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资质; ②咨询单位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备案专业含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如为联合体投标,则以联合体主办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业绩要求:无
其他: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 2.根据深建[2018]25号通知,本项目暂不递交《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3.受到深圳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红色警示的企业、项目负责人在暂停承接政府及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工程期间,不得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若投标人在通过资格后审后被暂停投标,招标人将取消其进入开标程序资格。若投标人在开标结束后被暂停投标,将取消其进入后续环节的资格。本工程已入围Q(15-20家)的投标人,因故被暂停投标或虚假投标的,取消其进入后续环节的资格,且不补录入围投标人数量。入围定标环节的投标人,因故被暂停投标或虚假投标的,取消其参与定标资格,也不补录入围定标的投标人数量。入围定标环节的投标人,有虚假投标或其他违法行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且最终合格的投标人少于3名时,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4.投标人或相关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 (1)近1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 (2)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 (3)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 (4)近3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 (5)近2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有放弃本项目招标人其他工程项目的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6)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 (7)与本项目招标人之间存在未决诉讼、仲裁以及其他相关争议或经生效法律文书裁定但尚未执行完毕的。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无
业绩要求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无
关键字:设备,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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