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克孜尔石窟保护利用设施建设项目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2020-06-06 02:41:33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新疆-乌鲁木齐 招标业主/代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龟兹研究院/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20.06.05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龟兹研究院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6-06,公告主要内容为:新疆乌鲁木齐克孜尔石窟保护利用设施建设项目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新疆-乌鲁木齐,所属行业分类:监理,招标代理: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龟兹研究院,招标编号:20200605-2,招标文件售价:1.报名(发售/获取)时间:,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一、招标项目编号:  20200605-2 

二、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招标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标项名称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
1 克孜尔石窟保护利用设施建设项目施工及监理 3860000 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施工资质要求:

1、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

2、企业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具备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国家文物局公布的全国性文物保护行业协会颁发的文物保护责任工程师证书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5、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6、自治区外企业应具有有效的外省队伍进疆单位备案手续或应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建厅2018年4月24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的规定,登录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网址:网址:(http://jsy.xjjs.gov.cn),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

监理资质要求:

1、企业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具备文物保护工程监理乙级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2、项目总监需具有国家文物局公布的全国性文物保护行业协会颁发的文物保护责任监理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5、自治区外企业应具有有效的外省队伍进疆单位备案手续或应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建厅2018年4月24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的规定,登录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网址:网址:(http://jsy.xjjs.gov.cn),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  

五、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报名(发售/获取)时间: 2020-06-08 至 2020-06-12

上午: 10:30-13:30 

下午: 15:30-19:00 

2.报名(发售/获取)地址:  沙依巴克区公园北街162号文苑综合楼7楼,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标书售价(元): 200 

4.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证件、项目总监证件、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的相关证明材料(网络截图并加盖公章)等以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一份。 

六、 投标截止时间: 2020-06-28 11:00:00 

七、投标地址: 沙依巴克区公园北街162号文苑综合楼7楼,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八、开标时间: 2020-06-28 11:00:00 

九、开标地址: 沙依巴克区公园北街162号文苑综合楼7楼,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十、 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张龙 

联系电话: 18599098561 

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公园北街162号文苑大厦七楼 

2、采购人名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龟兹研究院 

联系人: 焦俊峰 

联系电话: 0991-4537114 

地址: 乌鲁木齐市博物馆南巷83号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 

联系人: 包文泉 

监督投诉电话: 0991-2359482 

 



关键字:监理,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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