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6-07,公告主要内容为:广东广州长洲岛碧道绿道系统一期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所属区域:广东-广州,所属行业分类:勘察设计,招标代理:广州市云兴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长洲岛碧道(绿道)系统一期建设工程
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 标 公 告
招 标 人: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代建单位:广州开发区交投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云兴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20年 6 月
长洲岛碧道(绿道)系统一期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根据穗埔发改计[2020]32号(项目代码:2019-440112-48-01-019416)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资金证明,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现对长洲岛碧道(绿道)系统一期建设工程进行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长洲岛碧道(绿道)系统一期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二、招标单位: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20-28068153
代建单位:广州开发区交投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20-82258952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云兴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岑工、何工 联系电话:020-83851835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监管电话:020-82111245
三、前期服务机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四、建设地点:黄埔区长洲岛,深井社区、长洲社区、大吉沙。
五、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和最高投标限价:
1.项目概况:拟建碧道总长16260米,其中深井社区碧道长7070米,长洲社区碧道长1920米,大吉沙碧道长7270米;景观带改造总面积32729平米。建设内容主要为道路工程(碧道、绿道)、景观节点建设、绿化升级、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等。项目总投资5307万元。
2.招标范围:本项目设1个标段,为长洲岛碧道(绿道)系统一期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合同协议书)
2.1勘察部分:负责本项目规划用地红线范围内,及经招标人审批同意用于辅助项目建设所需的红线范围外的勘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等)。
2.2设计部分:设计范围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现场服务、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等;(2)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含派设计代表驻现场);(3)协助招标人办理规划报建、各专业报建及初步设计审查、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报批报建工作。
2.3施工部分:
施工内容包括:新建碧道绿道、景观节点建设、绿化升级、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等。具体以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及经审定的项目概算为准;
2.4质量标准:
设计部分: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达到2016年版《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及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
施工部分: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及行业颁发的工程质量合格标准,一次验收合格。
2.5计划工期:中标单位在该项目勘察工作大纲批复之日起 20 日内提交勘察成果资料;中标单位在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完成设计方案修改,方案批复后在合同签订后10 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5 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订;勘察、设计、施工工期合计为240 日历天。
注:包含勘察设计各阶段(工程勘察、工程测量放线、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以及各阶段的相关报批审查时间等);施工阶段(施工实施建设阶段、采购、安装、试验、运营调试阶段、竣工验收、资料编制归档、交付使用手续办理等以及各阶段的相关报批、报建、检验、审查、备案等时间)。具体以招标人实际要求通知为准。
3.最高投标限价:4376.6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为4210.40万元,设计费117.47万元,勘察费48.75万元)。
六、资金来源:区财政资金100%
七、发布招标公告时间:2020年6月6日0时00分至2020年6月28日10时3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八、投标登记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投标登记时间:2020年6月28日9时30分至2020年6月28日10时30分。
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时应提供以下资料:《投标登记申请表》(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签署及盖章)一式两份(表格可从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联合体协议书原件(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交)、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时提供,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出具)、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未未按要求提供资料并完成投标登记手续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注:需在《投标登记申请表》的“项目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资质证号”这两项栏目中填写清楚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及对应的资质证号。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6月28日10时30分。
3.开标时间:2020年6月28日10时30分。
4.投标登记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应为同一时间。
5投标登记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时间的信息为准。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20万元,投标保证金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十、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文件中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1)设计方: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2)勘察方: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3) 施工方: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经营范围包含园林绿化工程(含风景园林工程、景观绿地工程、绿化工程服务)等相关业务的营业执照,如营业执照中没有体现经营范围的,须提供工商部门商事主体信息网站含经营范围的查询打印页。
3.项目负责人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应由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
(2)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或风景园林设计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资格。
(3)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或风景园林专业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注:若职称证无载明专业的,以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申报表所申报的专业为准。
(4)联合体投标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由负责设计义务的联合体成员派出;施工项目负责人由负责施工义务的联合体成员派出且不为同一人。
4.投标人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工程造价大于或等于1000万元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绩(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接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
注:① 业绩取自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工程业绩库。
② 类似工程业绩指标按照《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关于明确广州市园林绿化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有关问题的通知》(穗林业园林规字〔2017〕3号)执行。
③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业绩规模的技术指标(指面积、跨度等)的,须另提供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
④ 业绩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5.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专职安全人员由负责施工义务的联合体成员派出。
6.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且不得兼任专职安全员。
7.投标人已按规定的格式和内容要求签署盖章《投标申请人声明》。
8.关于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以施工方为主办方,不应超过三家单位(一家设计方、一家勘察方、一家施工方),并签定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投标均无效。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10.本工程不接受被列入我区不良记录(处罚有效期内)的单位或个人(指项目负责人)投标,不良记录具体名单以资格审查时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网站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页“建筑活动不良行为记录”栏目(网址: http://www.hp.gov.cn/gzjg/qzfgwhgzbm/qzfhcxjsj10/jzhdblxwjl/ )公布名单为准。若资格审查时网址有变化,以最新网址为准。
注:① 设计业绩提供纸质证明文件;
② 上述投标人资格条件2-6项(除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信息公开证明》打印页外)的信息取自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工程业绩库登记的信息,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工程业绩库中该部分信息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工程业绩库记录的信息为依据。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工程业绩库的信息,确保各项信息在有效期内。
十一、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被责令停业的;
(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9)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11)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12)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二、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十三、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
十四、设计成果补偿:工程设计费总额含设计成果补偿费(未中标单位的设计成果补偿费包含在中标价内)。
中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对《设计部分技术方案文件详细审查评分表》评审得分排序分别向未中标的投标人支付设计成果补偿费(含税金等),补偿如下:
评审排序第1名 2 万元;
评审排序第2名 1.5 万元;
评审排序第3名 1 万元;
其余投标人费用自理。设计成果补偿费由中标人在设计费中直接支付给相应的投标人。如因规划建设原因取消本项目实施,中标人未开展实际性工作,上述投标经济补偿由招标人支付给相应投标人,即该种情形下设计合同结算价为上述投标经济补偿总额,中标人收取合同价款后及时支付投标补偿费给各投标人。其它情形的投标补偿费均包含在设计费中。
获得设计成果补偿的投标人的勘察设计技术方案,除署名权外,其余知识产权归招标人所有,招标人有权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参考使用,不另行支付费用,招标失败则费用不补偿。
注:1.如果招标失败,则当次不支付设计成果补偿。
2.招标人和中标人有权在实施方案中参考使用获得设计成果补偿的投标方案内容。
十五、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最高投标限价。
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十六、资格审查结果及评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及其他法定媒体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七、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或评标有效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八、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异议受理电话:李工020-28068153
地 址:广州科学城揽月路80号创意大厦B2座主楼三楼
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就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依法向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署名投诉。
投诉受理电话:020-82111245
地 址: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30号汇丽写字楼4楼
十九、本招标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zbtb.gd.gov.cn/)同时发布。
二十、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GZYLZB2018-2招标文件范本。本招标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招标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招 标 人: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代建单位:广州开发区交投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广州市云兴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20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