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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编制《都兰县国土空间规划》服务项目
2020-06-10 02:31:02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青海-海西-都兰县 招标业主/代理:  都兰县自然资源局/青海正禄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20.06.09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都兰县自然资源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6-10,公告主要内容为:青海海西编制《都兰县国土空间规划》服务项目,所属区域:青海-海西-都兰县,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青海正禄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都兰县自然资源局,招标编号:青海正禄公招(服务)2020-001,招标文件售价:1.报名(发售/获取)时间:,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一、   招标项目编号:  青海正禄公招(服务)2020-001 

二、   采购组织类型:  政府集中采购-委托本级集采 

三、   招标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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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项序号 标项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 备注
青海正禄公招(服务)2020-001 编制《都兰县国土空间规划》服务项目 1 860 万元 / /

 


四、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联合体投标的提供牵头单位及各联合体成员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 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4、本项目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5.1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具备城乡规划甲级或土地规划甲级资质的投标人作为联合体牵头方,并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城乡规划方须承担本项目主要城乡规划内容。 (1)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2家。同一单位在本项目中只能单独参与投标或以某一联合体成员的身份参与投标。 (2)在投标过程中联合体不允许发生联合体成员变更的情形,否则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 (3)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5.2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5.3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注: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6、其他资质条件:投标人必须具备城乡规划甲级或土地规划甲级资质。 

五、   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     报名(发售/获取)时间: 2020-06-10 至 2020-06-16 17:30:00 

上午: 12:00-17:30 

下午: 14:30-17:30 

2.报名(发售/获取)地址:  西宁市海湖新区万达4号写字楼38层13808B室 

3.标书售价(元): 500 

4.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持单位介绍信原件、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与2020年06月10日至06月16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午休、节假日除外)前来购买标书。 

六、    投标截止时间: 2020-07-03 10:30:00 

七、    投标地址: 青海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三号开标室 

八、    开标时间: 2020-07-03 10:30:00 

九、    开标地址: 青海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三号开标室 

十、    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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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标项名称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开户银行 收款账号 交付方式 备注
1 青海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三号开标室 16000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市海湖新区支行 105052238971 转账或电汇

 


十一、      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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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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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青海正禄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申先生 刘女士 

联系电话: 0971-5112968 

传真: / 

地址:  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西宁市城中区南山路8号2号楼2单元251室 

2、采购人名称: 都兰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 王先生 

联系电话: 0977-8232403 

传真: / 

地址: 都兰县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都兰县财政局 

联系人: 王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 0977-8232067 

传真: / 

地址: /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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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其他,青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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