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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县体育馆配套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0-06-11 02:21:09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广东-清远-连山县 招标业主/代理:  /
加入时间:  2020.06.10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6-11,公告主要内容为:广东清远县体育馆配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广东-清远-连山县,所属行业分类:设备,招标编号:441825-202006-125001-0010,招标文件售价:150.00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县体育馆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www.qyggzy.cn/)“政府采购”版块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年 07 月 01 日 11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825-202006-125001-0010

项目名称:县体育馆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0,925,811.01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县体育馆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2、标的数量:1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一)采购项目内容

项目包号

采购内容

数量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交货、完工期

包组一

智能化系统和场馆吸声系统

1批

6500000.00元

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供货完毕、安装调试合格并交付采购人使用

包组二

中央空调及通风系统和设备房设备安装项目

1批

4425811.01元


(二)具体内容详阅“采购需求书”

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

本项目属政府采购项目

(五)需要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政府采购监管股;

)本项目共分两个包组,包组为最小投标单位,合格的投标人应对包组内所有采购货物和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包组内部分货物和服务进行投标报价。如无特殊说明,各项目包要求均相同。

4、其他:合同履约期限以合同实际签订期限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供货完毕、安装调试合格并交付采购人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1)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2)所属期为2020年03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如单位依法免税的,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3)2019年年度财务报表,或2020年03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4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或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有效期内的查验办法和专用章等)。无需参加社会保险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参保时间须为2020年03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

2、按规定完成了报名登记手续的供应商。

3、公司(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另外本项目不接受以下主体参加采购活动:

1)被财政主管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3)以分公司或联合体形式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记录名单,或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以采购代理机构于项目进行资格性检查时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中附上相关证明资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 年 06 月 11 日至 2020年 06 月 17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www.qyggzy.cn/)“政府采购”版块

方式:详见“六、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元):15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 070111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开标室(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鹿鸣东路国土大厦8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电子报名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

1、经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确认,本项目实行电子化报名。符合资格的供应商须在2020年0611日至2020年0617期间(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网址https://www.qyggzy.cn),无需再到采购代理机构领购。各供应商在参与电子化交易活动前,务必熟悉新版交易系统操作。供应商需登陆“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之“办事指南”栏目下载“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用户操作指南(供应商)”,参阅并熟悉操作流程,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本项目实行纸质投标文件投标,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本项目招标文件工本费,招标文件(电子文件)每套售价15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招标文件工本费采用现金(不收转账、支票)收取,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二)缴纳投标保证金

1、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自2020年06月1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保证金金额:包组一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包组二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捌万元整(¥80000.00元)。

3、形式: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关于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务【2019】7号)文件的要求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教育局

   地址:广东省清远市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吉田镇沿江中路

   联系方式:0763-87366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清远市粤北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清远市新城凤翔大道23号东方天城花园一号楼四层商业01号(自编A-401号)

   联系方式:0763-38395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欧先生

   电话:0763-3839580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招标文件

 

 

发布人:清远市粤北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06月10日


关键字:设备,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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