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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PEHYZB20-06-07: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梅子镇人民政府中国宝武集团援建梅子镇枧河村小型集贸市场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0-06-11 18:26:17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云南-思茅-普洱县 招标业主/代理: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梅子镇人民政府/普洱市浩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20.06.11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梅子镇人民政府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6-11,公告主要内容为:云南思茅:中国宝武集团援建梅子镇枧河村小型集贸市场建设项目竞价公告,所属区域:云南-思茅-普洱县,所属行业分类:PE,招标代理:普洱市浩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梅子镇人民政府,招标编号:PEHYZB20-06-07,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梅子镇人民政府中国宝武集团援建梅子镇枧河村小型集贸市场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普洱市浩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梅子镇人民政府 的委托,对中国宝武集团援建梅子镇枧河村小型集贸市场建设项目(编号:PEHYZB20-06-07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具有完成项目能力的供应商参加。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中国宝武集团援建梅子镇枧河村小型集贸市场建设项目 

2、估算投资:100.144万元

3、计划工期:90日历天

4、工程规模:新建小型集贸市场150平方米,集贸市场商铺348平方米,桩基础260米,设置公益性岗位5个

5、资金来源:援建资金及其他资金

6、工程地址:梅子镇枧河村

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如下规定;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具备相关运营服务经验。

(2)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

(3)投标人2017年至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无国家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失信信息查询:

投标人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并打印,开标时带到现场查验。网址:http://wenshu.court.gov.cn/)

(6)公司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企业须提供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证明原件),项目经理报名后不得随意更改。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报名(竞谈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20612日上午90分至2020615日下午170分(节假日不休)上午:09:00-11:30;下午:14:30-17:00。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00 元,售后不退。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5.1报名及购买谈判文件地址:普洱市浩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普洱市思茅区龙生路82号颐景园1幢2单元8楼 

5.2.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本工程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由法人或委托代理人持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到普洱市浩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及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500元每套,售后不退),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报名时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及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证复印件、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须核验原件)以上资料均应加盖公章。

5.3业绩要求:报名时公司须提交近三年至少项以上(含项)单项合同100万元房屋建筑工程业绩;拟派项目经理须提交近三年,至少一项以上(含一项)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房屋建筑工程业绩。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 6 19上午09 00 分。

6.2地址:普洱市浩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普洱市思茅区龙生路82号颐景园1幢2单元8楼)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视为撤回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投标保证金:

【金    额】:¥伍仟元整5000.00元)

【账户名称】:普洱市浩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云南普洱思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茶城支行;

【帐    号】:7900000799656012 ;

【提交截止时间】2020618日下午17时00分

【提交方式】:电汇、网银转账(须从谈判申请人基本账户汇出);

【有效期限】:谈判标保证金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

【注意事项】

1.谈判保证金的缴纳由谈判申请人按规定数额从谈判申请人基本账户通过电汇或网银转账方式汇入或转入指定账户。

2.汇款时在“摘要”或“用途”栏目内填入“公司名称+项目名称”。

8.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竞谈采购的相关信息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中国招标采购导航网(https://www.okcis.cn/)网站同时发布。

9.联系方式:

采购人: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梅子镇人民政府  

地    址:梅子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罗副

电    话:13398796231

采购代理机构:普洱市浩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普洱市思茅区龙生路82号颐景园1幢2单元8楼

联系人:陈工

电    话:15912975588


关键字:PE,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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