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7-02,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泰州江平路(大庆路-板桥路)改造工程二标段(K0+500-K1+000)段工程施...,所属区域:江苏-泰州-泰兴,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江苏海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招标编号:E3212830362002669,招标文件售价:300.00,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0]江平路(大庆路-板桥路)改造工程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E3212830362002669 | 项目名称 | 江平路(大庆路-板桥路)改造工程 | ||||||||||||||||
标段编号 | E3212830362002669001004 | 标段名称 | 二标段(K0+500-K1+000)段工程施工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0年7月2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0年7月8日 | ||||||||||||||||
工程类型 | 市政工程施工 | ||||||||||||||||||
公告信息 |
江平路(大庆路-板桥路)改造工程的二标段(K0+500-K1+000)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编号:E321283036200266900100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平路(大庆路-板桥路)改造工程已由泰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江平路(大庆路-板桥路)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含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泰兴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现委托江苏海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招标事宜。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二标段(K0+500-K1+000)段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及付款方式2.1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位于大庆路交叉点至板桥路交叉口 (2)规模:江平路(大庆路-板桥路)改造工程(K0+500-K1+000)桩号起点K0+500(鼓楼西路北侧),终点K1+000(国庆路北侧),长500m,道路宽39.5m,沥青砼路面;配套实施雨污水管、强弱电管、交通设施、信号灯及监控、路灯(含箱变)、景观绿化。工程造价约2676万元。 (3)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7月18日计划工期:33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 图纸及清单中注明的江平路(大庆路-板桥路)改造工程二标段(K0+500-K1+000)段工程施工。 2.3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进场施工预付合同价的10%,以后按工程形象进度付款,每季度末在对承包人本季度已完工程量报告进行审核后付当季度已完合同工程量价款的4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60%,余款除留3%的质保金外在取得审计报告后按审计价结清。每次付款时须经监理方、造价控制方和建设方代表签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建造师二级](含)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 (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必须是原合同工期已满且自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是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的。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若工程已竣工验收,但通过系统查询仍显示有在建工程的,须提供竣工验收报告原件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若属于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须提供变更手续原件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相关证明材料在“投标所需其他材料”中扫描上传,投标截止后不再接受相关证明或手续,若投标时应提供但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作有在建工程。若评标结果公示阶段被投诉有在建工程,调查属实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接受进一步的处罚。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业绩:无要求 (2)近2年内未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过行政处罚。 (3)投标人无严重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严重失信行为的界定参照国发【2016】33号文、发改办财金【2019】527号文)。如果该行政处罚在信用中国等门户网站未撤下且自行政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已超过最长公示期限,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作出该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出具的已修复证明,即可视为已修复。否则,按严重失信行为处理。 (4)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具体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 (5)投标人不得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6)其他: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标联合体投标。 □接受?不接受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泰兴站(http://zwfw.taizhou.gov.cn/ggzy/tx/)”,点击本招标公告中的“我要投标”按钮,完成招标文件网上支付后,在下列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20年7月3日 0:00时起,至2020年7月8日 0:00时止。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见附件6. 招标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下列媒介同时发布: 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泰兴站(http://zwfw.taizhou.gov.cn/ggzy/tx/) 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zwfw.taizhou.gov.cn/ggzy/)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 7. 联系方式
评标办法及标准: 评标办法(二标段).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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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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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mail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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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特殊公告[0]
江平路(大庆路-板桥路)改造工程的二标段(K0+500-K1+000)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编号:E321283036200266900100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平路(大庆路-板桥路)改造工程已由泰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江平路(大庆路-板桥路)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含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泰兴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现委托江苏海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招标事宜。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二标段(K0+500-K1+000)段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及付款方式2.1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位于大庆路交叉点至板桥路交叉口 (2)规模:江平路(大庆路-板桥路)改造工程(K0+500-K1+000)桩号起点K0+500(鼓楼西路北侧),终点K1+000(国庆路北侧),长500m,道路宽39.5m,沥青砼路面;配套实施雨污水管、强弱电管、交通设施、信号灯及监控、路灯(含箱变)、景观绿化。工程造价约2676万元。 (3)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7月18日计划工期:33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 图纸及清单中注明的江平路(大庆路-板桥路)改造工程二标段(K0+500-K1+000)段工程施工。 2.3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进场施工预付合同价的10%,以后按工程形象进度付款,每季度末在对承包人本季度已完工程量报告进行审核后付当季度已完合同工程量价款的4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60%,余款除留3%的质保金外在取得审计报告后按审计价结清。每次付款时须经监理方、造价控制方和建设方代表签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建造师二级](含)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 (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必须是原合同工期已满且自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是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的。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若工程已竣工验收,但通过系统查询仍显示有在建工程的,须提供竣工验收报告原件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若属于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须提供变更手续原件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相关证明材料在“投标所需其他材料”中扫描上传,投标截止后不再接受相关证明或手续,若投标时应提供但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作有在建工程。若评标结果公示阶段被投诉有在建工程,调查属实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接受进一步的处罚。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业绩:无要求 (2)近2年内未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过行政处罚。 (3)投标人无严重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严重失信行为的界定参照国发【2016】33号文、发改办财金【2019】527号文)。如果该行政处罚在信用中国等门户网站未撤下且自行政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已超过最长公示期限,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作出该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出具的已修复证明,即可视为已修复。否则,按严重失信行为处理。 (4)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具体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 (5)投标人不得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6)其他: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标联合体投标。 □接受?不接受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泰兴站(http://zwfw.taizhou.gov.cn/ggzy/tx/)”,点击本招标公告中的“我要投标”按钮,完成招标文件网上支付后,在下列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20年7月3日 0:00时起,至2020年7月8日 0:00时止。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见附件6. 招标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下列媒介同时发布: 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泰兴站(http://zwfw.taizhou.gov.cn/ggzy/tx/) 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zwfw.taizhou.gov.cn/ggzy/)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 7. 联系方式
评标办法及标准: 评标办法(二标段).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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