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金华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7-02,公告主要内容为:浙江金华金华市国资国企“十四五”发展规划编制项目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浙江-金华,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金华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招标编号:JHHX2020-FW06116-ZFCG59,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金华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金华市国资国企“十四五”发展规划编制项目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 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0年07月23日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浙江省金华市政府采购计划书(临【2020】2072号)批准,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金华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委托,现就金华市国资国企“十四五”发展规划编制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JHHX2020-FW06116-ZFCG59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服务要求 |
预算 (万元) |
1 |
金华市国资国企“十四五”发展规划编制项目 |
1 |
项 |
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
30 |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不得参与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参照二类管理的除外。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网上获取:
1.由投标单位通过浙江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上的登录系统进行获取,供应商必须上传第七点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的资料(首次参加投标的单位应先登录浙江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进行账户注册,注册完毕待审核成功后方可登录获取,注册咨询电话:400-881-7190;
注册流程见网址:http://zfcg.czt.zj.gov.cn/register/2017-07-24/6728.html?_=2017-11-13%2011:10:28);
审核通过的供应商可办理CA证书/CA在线申领,以便日后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活动,详细操作指南下载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
2.网上获取截止日期:即日起至2020年7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节假日除外);若截止时间后仍欲获取请按以下(三)执行。
(二)现场或邮箱获取:
1.时间:同网上获取截止日期相同;
2.地点: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金华市义乌街231号之江大厦2单元1401室)或邮箱报名地址:2772376851@qq.com
3.获取时请携带资格审查资料。
(三)在网上获取截止时间之后至开标截止时间前,仍允许供应商继续获取采购文件,但该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于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答复。获取截止时间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仍须按“(一)网上获取”此款规定进行投标确认。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招标人不再向投标人提供纸质招标文件,请投标人自行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下载电子版的招标文件或以邮箱方式获取,招标文件不收工本费。
七、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报名登记表;
2.投标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含联系电话及所投标段);
3.营业执照 (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
4.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可于2020年7月23日9:00-9:3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双龙南街858号财富大厦四楼)开标3室开标,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注:疫情期间自行考虑投标时的各项疫情健康指标检测、卡口登记、消毒防疫措施等程序所需的时间。因上述原因导致无法提交响应文件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只允许一个投标代表参加)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0年7月23日9:30时在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双龙南街858号财富大厦四楼)开标3室开标。
十、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为: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十一、信用记录:
根据财库[2016]125 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会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
1.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前 1 个工作日查询;
2.查询渠道:
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和监督人员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字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
不良信用记录指: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浙江政府采购网曝光台中尚在行政处罚期内的。
十二、其他要求:
1.投标人未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上注册登记的,应自投标报名起至中标通知书发放前,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进行注册。
2.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取开标后资格审查,采购代理机构不保证所有已完成报名的潜在投标人都符合资格要求。
3.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如认为公开招标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排他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获取文件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获取文件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对符合财政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小型、微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优惠扶持,执行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政策,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政策。
十三、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金华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联 系 人/质疑联系人:季萍
联系电话:0579-83189871
招标代理机构: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郑晓春
业务联系人:诸葛慧 电话:0579-83189380 82779007
质疑联系人:陈伟群 电话:0579-83189380
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金华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电话:0579-82468734
十四、为确保招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切实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凡在招标投标、开标评标过程中,受到敲诈、勒索或发现围标串标、虚假投标、恶意竞标等涉黑涉恶线索者,请及时保留相关证据并向有关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
市扫黑办 0579-82495227
市公安局 110、0579-82512110
市检察院 0579-82537082
市 法 院 0579-82688725
市公共资源办 0579-82469285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0579-83187211
潜在供应商
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附件信息:
定稿。金华市国资国企“十四五”发展规划编制项目公开招标文件.doc
219K
报名登记表.doc
38.5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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