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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射阳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增设县城交叉口红绿灯工程射阳县城...
2020-07-03 12:41:10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江苏-盐城-射阳县 招标业主/代理:  射阳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射阳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20.07.03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射阳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7-03,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盐城增设县城交叉口红绿灯工程射阳县城...,所属区域:江苏-盐城-射阳县,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射阳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射阳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编号:SY20200702208,招标文件售价:每套305.00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0]射阳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增设县城交叉口红绿灯工程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SY20200702208 项目名称 射阳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增设县城交叉口红绿灯工程
标段编号 GSY2020070211491146323; 标段名称 射阳县城主干道交叉口增设红绿灯工程;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20年7月3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20年7月9日
工程类型 其它
公告信息

射阳县城主干道交叉口增设红绿灯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电子招标)

 

射阳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实施的增设县城交叉口红绿灯工程射阳县行政审批局射行审投资审[2020]82号文件《关于射阳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增设县城交叉口红绿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射阳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县财政资金,已落实。项目中的射阳县城主干道交叉口增设红绿灯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公开招投标方式,择优确定该项工程施工承包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1)招 标 人:射阳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射阳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增设县城交叉口红绿灯工程。

(3)标段名称:射阳县城主干道交叉口增设红绿灯工程

(4)工程地点:位于合德镇和开发区境内

(5)招标工程内容:开放大道(双山路、双拥路、兴海路、海悦路、海润路、鹤都路、纪元路)和晨光路与解放路、兴阳路与北环路路口增设交通信号灯等。具体以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其对应的施工图纸为准。

(6)招标控制价(投标最高限价):553.37万元

(7)标段划分:上述工程内容为一个标段。

(8)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9)资金来源:县财政资金。

(10)计划开工时间:2020年7月。

(11)工期:100日历天。

(12)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资质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等级或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等级。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3业绩要求:无。

2.4信誉要求:

(1)在江苏省范围内,投标人没有被县级及以上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暂停期内。

(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的,被行政主管部门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射阳政务信息网”上公布,且在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投标申请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5)投标申请人近1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6)投标申请人近三个月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7)因欠薪行为被列入失信名单的企业,限制其在射阳县境内投标。

(8)投标人已出具本项目(施工类)的诚信履约承诺书。

2.5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定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6其他要求:

(1)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4)在建工程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2)投标申请人须在“投标函”中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8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8年1月至2018年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保证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3)本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中标签订施工合同备案时按相关文件要求配备到位。

(4)投标项目负责人若中标,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换,且出勤率不少于80%,如发生更换或出勤率少于80%,除接受招标文件约定的处罚外,自愿另行接受合同价2%的扣款

(5)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6)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7)施工企业不得出借资质投标;不得转包、挂靠、非法分包施工。

① 招投标期间被发现并被证实出借资质投标、串标围标、弄虚作假、买标卖标、恶意投诉,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其行为将立即被上网公示,报行政监管机构查处,没收投标保证金并追诉其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

②中标后或合同签订后或施工期间被发现并被证实转包、挂靠、非法分包施工,将被清除出施工现场,其行为将立即被上网公示,除已交纳的履约保证金被扣除外,报行政监管机构查处,追诉其给招标人造成的其他损失。

3、工程款支付办法

根据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农民工工资必须进行专户管理,并在完成有关审批程序后,发放至农民工工资个人账户。因此,本项工程的工程款分两部分支付,一是(农民工工资部分)汇入承包人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二是(农民工工资以外的部分)汇入承包人基本账户。                                             

3.1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支付办法

(1)中标人进场施工,付中标价的10%工程款(汇入承包人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2)按工程形象进度,已完成的施工工程量对应的工程价格达中标价约50%时,再付中标价的10%工程款汇入承包人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3)全部工程竣工交付验收前,再付中标价的10%工程款(汇入承包人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3.2除农民工工资以外的工程进度款支付办法

1)完成工程量对应的工程价格约占中标价的60%时,再付中标价的20%工程款。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付至中标价的70%工程款(包括已支付的农民工工资、工程进度款)。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应及时提交相关竣工结算资料),付至审计审定总价的90%工程款(包括已支付的农民工工资、工程进度款)。

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二年,完成缺陷责任期、质保期各项工作,办理缺陷责任期、质保期验收相关手续,按审计审定总价结清剩余工程款。

4、投标保证金

4.1投标保证金数额:11万元。

4.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4.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转(汇)至招标文件载明的“保证金专户”。

5、资格审查

本项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6、评标定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入围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招标公告发布和获取招标文件办法

7.1 招标公告发布:

(1)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

(2)射阳县人民政府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3)公告发布时间:2020年7月3日—2020年7月9日。

7.2招标文件发售(已完成网上注册的投标申请人网上自行下载)。

(1)发售时间:2020年7月3日8:00时—2020年7月9日18:00 时。

(2)发售网址:

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

(3)如潜在投标人未进行企业信息入库,将导致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由此引起的责任自负。

(4)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关注,否则,由此引起的责任自负。

7.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305.00元(潜在投标人应按盐交易中心[2013]5号文件规定办理网上支付手续,按照相关规定和网上支付流程交纳)。

8、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时间: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9、其它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参加开标并完成开标有关程序。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射阳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射阳县城幸福大道北侧、海润路东侧  

联系人:吕其海

联系电话:189 2186 6599

 

招标代理机构:射阳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射阳县城人民西路66号

联系人:蔡燕

联系电话:183 5205 84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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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公告[0]

射阳县城主干道交叉口增设红绿灯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电子招标)

 

射阳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实施的增设县城交叉口红绿灯工程射阳县行政审批局射行审投资审[2020]82号文件《关于射阳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增设县城交叉口红绿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射阳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县财政资金,已落实。项目中的射阳县城主干道交叉口增设红绿灯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公开招投标方式,择优确定该项工程施工承包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1)招 标 人:射阳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射阳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增设县城交叉口红绿灯工程。

(3)标段名称:射阳县城主干道交叉口增设红绿灯工程

(4)工程地点:位于合德镇和开发区境内

(5)招标工程内容:开放大道(双山路、双拥路、兴海路、海悦路、海润路、鹤都路、纪元路)和晨光路与解放路、兴阳路与北环路路口增设交通信号灯等。具体以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其对应的施工图纸为准。

(6)招标控制价(投标最高限价):553.37万元

(7)标段划分:上述工程内容为一个标段。

(8)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9)资金来源:县财政资金。

(10)计划开工时间:2020年7月。

(11)工期:100日历天。

(12)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资质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等级或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等级。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3业绩要求:无。

2.4信誉要求:

(1)在江苏省范围内,投标人没有被县级及以上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暂停期内。

(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的,被行政主管部门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射阳政务信息网”上公布,且在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投标申请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5)投标申请人近1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6)投标申请人近三个月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7)因欠薪行为被列入失信名单的企业,限制其在射阳县境内投标。

(8)投标人已出具本项目(施工类)的诚信履约承诺书。

2.5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定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6其他要求:

(1)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4)在建工程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2)投标申请人须在“投标函”中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8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8年1月至2018年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保证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3)本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中标签订施工合同备案时按相关文件要求配备到位。

(4)投标项目负责人若中标,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换,且出勤率不少于80%,如发生更换或出勤率少于80%,除接受招标文件约定的处罚外,自愿另行接受合同价2%的扣款

(5)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6)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7)施工企业不得出借资质投标;不得转包、挂靠、非法分包施工。

① 招投标期间被发现并被证实出借资质投标、串标围标、弄虚作假、买标卖标、恶意投诉,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其行为将立即被上网公示,报行政监管机构查处,没收投标保证金并追诉其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

②中标后或合同签订后或施工期间被发现并被证实转包、挂靠、非法分包施工,将被清除出施工现场,其行为将立即被上网公示,除已交纳的履约保证金被扣除外,报行政监管机构查处,追诉其给招标人造成的其他损失。

3、工程款支付办法

根据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农民工工资必须进行专户管理,并在完成有关审批程序后,发放至农民工工资个人账户。因此,本项工程的工程款分两部分支付,一是(农民工工资部分)汇入承包人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二是(农民工工资以外的部分)汇入承包人基本账户。                                             

3.1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支付办法

(1)中标人进场施工,付中标价的10%工程款(汇入承包人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2)按工程形象进度,已完成的施工工程量对应的工程价格达中标价约50%时,再付中标价的10%工程款汇入承包人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3)全部工程竣工交付验收前,再付中标价的10%工程款(汇入承包人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3.2除农民工工资以外的工程进度款支付办法

1)完成工程量对应的工程价格约占中标价的60%时,再付中标价的20%工程款。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付至中标价的70%工程款(包括已支付的农民工工资、工程进度款)。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应及时提交相关竣工结算资料),付至审计审定总价的90%工程款(包括已支付的农民工工资、工程进度款)。

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二年,完成缺陷责任期、质保期各项工作,办理缺陷责任期、质保期验收相关手续,按审计审定总价结清剩余工程款。

4、投标保证金

4.1投标保证金数额:11万元。

4.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4.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转(汇)至招标文件载明的“保证金专户”。

5、资格审查

本项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6、评标定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入围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招标公告发布和获取招标文件办法

7.1 招标公告发布:

(1)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

(2)射阳县人民政府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3)公告发布时间:2020年7月3日—2020年7月9日。

7.2招标文件发售(已完成网上注册的投标申请人网上自行下载)。

(1)发售时间:2020年7月3日8:00时—2020年7月9日18:00 时。

(2)发售网址:

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

(3)如潜在投标人未进行企业信息入库,将导致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由此引起的责任自负。

(4)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关注,否则,由此引起的责任自负。

7.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305.00元(潜在投标人应按盐交易中心[2013]5号文件规定办理网上支付手续,按照相关规定和网上支付流程交纳)。

8、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时间: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9、其它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参加开标并完成开标有关程序。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射阳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射阳县城幸福大道北侧、海润路东侧  

联系人:吕其海

联系电话:189 2186 6599

 

招标代理机构:射阳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射阳县城人民西路66号

联系人:蔡燕

联系电话:183 5205 84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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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工程,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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