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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肇庆医院医技科室配套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0724-2001D20N2588)公开招标公告
2020-07-04 02:41:08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广东-肇庆 招标业主/代理:  /
加入时间:  2020.07.03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7-04,公告主要内容为:广东肇庆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肇庆医院医技科室配套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0724-2001D20N2588)公开招标公告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广东-肇庆,所属行业分类:设备,招标编号:441201-2-202007-2-0007,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肇庆医院医技科室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1楼公共服务区(详细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1楼)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年 07 月 28 日 10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201-2-202007-2-0007

项目名称: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肇庆医院医技科室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2,159,800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医技科室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2、标的数量:1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标的名称

数量

采购预算(元)

医技科室配套设备

1

¥22,159,800.00


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本项目除用户需求书中规定的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的设备外,其余设备均采购本国产品。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采购预算,将导致投标无效。

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投标人总报价应包括运至交货地的设备、运费、安装调试费、相关部门验收、税费、质保期保障、项目管理及其他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各项费用,项目实施后中标人不得另行收取其他任何费用,但必须保证满足项目的使用要求,不足部分由中标人负责免费提供。

交货完工期:自签订采购合同之日起30日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并通过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投标人所投设备应为知名品牌,用户需求书所描述的技术参数、规格型号为基本要求并无指定,投标人可根据设备的实际情况,选用同档次,技术参数优于或等于用户需求书要求的设备进行投标,所投标的设备的性能应达到或超过参考指标表中所列技术指标。投标人在技术方案中必须列出具体数值。如果投标人只注明“符合”或“满足”,将被视为“不符合”,从而可能导致严重影响评分结果。

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原厂生产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包括零部件,专用工具等),并完全符合原厂质量检测标准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投标人所投货物如属于国家强制性产品的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提供3C认证证书。

投标人应保证,采购人在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侵犯所有权和工业产权、著作权(版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


4、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至质保服务结束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a.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b.2017年至2019年度内任意一年的年度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c.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d.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凭据(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

e.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f.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投标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名单(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主体信用记录信息进行查询)。

(3)投标人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如投标人为所投产品代理经销商),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投标人为所投产品制造商)。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

(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

(6)投标人已领购本项目招标文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 年 7 月 3 日至 2020年 7 月 10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1楼公共服务区(详细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1楼)

方式:现场购买、邮购(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元):15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 072810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3室(肇庆市端州三路24号)(9点30开始受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授权代表亲自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接受其它形式递交的投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领购招标文件指引:

领购招标文件时应携带或传真(传真适用邮购)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2)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领购招标文件方式:

(1)前往以下地址领购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1楼公共服务区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楼

电话:020-37860613/020-37860612

传真:020-37860611

联系人:林碧贞、林乐怡

(2)邮购(电汇时,请注明项目编号)

收款人: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体育东路支行

帐号:120905690610808

电话:020-37860613/020-37860612

传真:020-37860611

联系人:林碧贞、林乐怡

注:国内投标人如选取“邮购”方式领购招标文件(邮购方式需要收取人民币50元快递费),采购代理机构将用快递及时寄去招标文件,但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二)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肇庆医院

   地址:肇庆市肇庆新区砚阳路1号

   联系方式:0758-25886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16-18楼

   联系方式:020-378605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薛业生、罗海山、黄先生

   电话:020-37860519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招标文件

 

 

发布人: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07月03日


关键字:设备,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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