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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清远市清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主次干道安装中央隔离护栏(金碧路、海逸路、飞来南路、飞来路和清廓路)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0-07-04 02:51:27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广东-清远-清城区 招标业主/代理:  /
加入时间:  2020.07.03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7-04,公告主要内容为:广东清远清远市清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主次干道安装中央隔离护栏金碧路、海逸路、飞来南路、飞来路和清廓路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广东-清远-清城区,所属行业分类:护栏,招标编号:441802-202007-129001-0056,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主次干道安装中央隔离护栏(金碧路、海逸路、飞来南路、飞来路和清廓路)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清远市人民二路二十三号卓越大厦602号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年 07 月 24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802-202007-129001-0056

项目名称:主次干道安装中央隔离护栏(金碧路、海逸路、飞来南路、飞来路和清廓路)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4,713,480

最高限价(如有):471348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安装中央隔离护栏

2、标的数量:1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一)采购需求及最高限价:

采购内容

数量

完成期

最高限价

安装中央隔离护栏

1批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60个日历天内完成货物供货、安装验收工作并交付使用

人民币471.348万元


注: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用户需求书》。

(二)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三)监管部门:清远市清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4、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60个日历天内完成设备供货、安装验收工作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本项目的要求,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3.2  2019年年度财务报表,或2020年3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4  2020年3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3.5  2020年3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或合法有效的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网站的电子证明打印件【内容应包含单位名称、参保(或缴费)信息、电子印章和日期等】。

3.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7  响应供应商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8  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3.9  公司(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另外本项目不接受以下主体参加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被财政主管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为本项目包组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3.10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中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采购代理机构于项目进行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11 按规定完成了报名登记手续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3.12 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3.1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 年 7 月 4 日至 2020年 7 月 10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清远市人民二路二十三号卓越大厦602号

方式:采用现场报名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元):150.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 072414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清远市人民二路二十三号卓越大厦602号广东友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报名代表应出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以下有效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报名登记:

1)供应商报名登记表【现场填写】。

2)报名代表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必须有法人签名或盖法人章,附报名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法人亲自报名不用出具委托书】。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2. 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202072414时30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清远市清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新城半环北路秀丽公园南门侧

   联系方式:0763-33115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友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清远市人民二路二十三号卓越大厦602号

   联系方式:0763-3920286-6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小姐

   电话:0763-3920286-603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友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07月03日


关键字:护栏,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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