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枣阳市民政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7-08,截止日期:2020-,公告主要内容为:湖北襄樊枣阳市农村福利院“冬暖工程”空调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湖北-襄樊-枣阳,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枣阳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业主:枣阳市民政局,招标编号:ZCG20200,开标地点:枣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厅(枣阳市中兴大道农村商业银行综合楼四楼),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依据枣采办备案[2020]ZCJ065A号函的要求,枣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就“枣阳市农村福利院“冬暖工程”空调采购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编号:ZCG20200734A
二、项目名称:枣阳市农村福利院“冬暖工程”空调采购项目
三、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中的“采购清单”
四、采购预算:人民币177.06万元整
五、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六、政府集中采购项目:是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八、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九、招标文件获取:
领取招标文件前,采购人和集中采购中心联合进行资格和履约能力、供货能力、服务能力相关资料进行验证。通过了验证后的潜在投标人才能领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0年7月8日至2020年7月1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
(2)地点:枣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枣阳市中兴大道农村商业银行综合楼四楼)
(3)招标文件免收工本费。
领取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以下资格和履约、服务等能力证明材料:
1、通过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或销售本次采购货物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能清晰反映该单位具有承揽本项目的资格(经营范围须含有从事本项目的内容)】。
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单位为本人缴纳的2019连续三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以社保局出具的社会养老保险名单、单位为个人交纳社保金银行凭证或税务收据为准);
3、投标人需持有制造厂商或总代理商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4、供应商所投品牌空调生产厂家必须有国家3C认证书;
5、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内(2017 年 7月至 2020 年 7 月)完成同类产品供货业绩证明材料(须有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或用户评价等证明材料);
6、本地化服务的售后服务证明。在服务地周围有相应的办公场所(办公场所场地图片和位置说明、房屋证或租赁合同);
7、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证件须携带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各一套。十、投标信息: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7月28日15时00分(提前半小时开始接收投标文件,拒收逾期送达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枣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厅(枣阳市中兴大道农村商业银行综合楼四楼)
十一、开标信息:
开标时间:2020年7月28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枣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厅(枣阳市中兴大道农村商业银行综合楼四楼)
十二、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三、质疑: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枣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中规定),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十四、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枣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柳先生
联系电话:0710-6666391
地址:枣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枣阳市中兴大道农村商业银行综合楼四楼)
采购人:枣阳市民政局
联系人:周攀
联系电话:15872228283
地址:枣阳市书院街
枣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0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