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人民政府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7-11,公告主要内容为:闵行区上海农勤粮食农业合作社粮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上海-闵行区,所属行业分类:基础设施,招标代理:上海亚圣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人民政府,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亚圣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上海农勤粮食农业合作社粮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2)投标人须具有住建部颁发的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施工资质;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农勤粮食农业合作社粮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20200709-1045(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12-20-34198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改造仓库512平方米、改造室外场地443平方米、涉及的建筑、装饰、水电等
5、交付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人民政府
6、交付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之内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 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1436600.00元(国库资金:14366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10、最高限价:1436000元
11、合同履行期限:90天
12、项目联系人:彭梦之
13、电话:64130696*805
1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20-07-10 16: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07-17 16: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 营业执照扫描件(原件彩色扫描件);2)资质证书扫描件(原件彩色扫描件);3)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4)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被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5)“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投标人信用信息记录查询页面截图(截图时间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20-7-10 16:00:00至2020-7-17 16: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网上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在系统上完成资料上传后携带网上扫描上传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在报名截止时间前,由被授权代表人前往静安区共和新路3088弄祥腾财富广场9号楼1007室进行验证并获取纸质文件(现场验证之前电话联系项目经办人,彭梦之,电话:64130696-805/13764003406),证照核实通过的供应商方可获得领取招标文件资格。逾期提交验证资料者或提交验证资料不符合要求者视作自动放弃参加磋商。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0-07-24 09: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20-07-24 09:45:0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闵行区浦江镇联航路1528号行政服务中心大楼9楼9110室
2、磋商地点:闵行区浦江镇联航路1528号行政服务中心大楼9楼开标室。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请投标人委派代表参加,并自行携带①可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笔记本电脑提前确认是否设置浏览器、CA证书管理器下载等,确保和CA证书匹配可以正常登陆上海政府采购网) ②投标所用的数字CA证书 ③纸质标书一正二副 ④与磋商响应文件一致的法人代表委托书以及身份证明原件,以供招标人确认唱标资格。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澄清公告”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事项
1、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以上传的电子标为准,纸质标书仅提供给评审小组阅读作为参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完毕并电话告知代理单位签收。磋商响应文件签收时间为工作日9:30~16:00。(电话:64130696-805 彭梦之)2、按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5〕125号)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报名时需上传信用信息记录查询页面截图,截图须附系统时间,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 | 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人民政府 | 采购代理机构: | 上海亚圣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联航路1528号 | 地址: | 静安区共和新路3088弄祥腾财富广场9号楼1007室 |
邮编: | 201114 | 邮编: | 200032 |
联系人: | 孙天清 | 联系人: | 王小瑛 |
电话: | 34796566 | 电话: | 13764003406 |
传真: | 34796566 | 传真: | 638758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