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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中共中山市委宣传部2020年公益广告(报纸、网站等)宣传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2020-07-11 17:25:54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广东-中山 招标业主/代理:  中国共产党中山市委员会宣传部/
加入时间:  2020.07.10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中国共产党中山市委员会宣传部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7-11,公告主要内容为:广东中山中共中山市委宣传部2020年公益广告报纸、网站等宣传服务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广东-中山,所属行业分类:广告,采购业主:中国共产党中山市委员会宣传部,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中国共产党中山市委员会宣传部

项目名称:中共中山市委宣传部2020年公益广告(报纸、网站等)宣传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紧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决胜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建设湾区枢纽精品中山、重振虎威高质量发展等重要主题,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开展公益宣传,按照要求投放及自主设计制作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新颖、贴近生活的公益广告,在《中山日报》、《中山商报》、中山网、中山日报APP等媒体平台重要版面、黄金时段、显著位置持续刊播投放。具体内容如下:

    (1)报纸版面,数量不少于160期。该项预算金额约为:¥4,400,000.00

    2)公益活动,场次不少于6场。该项预算金额约为:¥600,000.00

    3)新媒体各类公益图文及视频,数量不少于300条次。该项预算金额约为:¥1,000,000.00;

    4)中山网网站各类公益宣传。该项预算金额约为:¥1,200,000.00

    5)户外电子屏公益广告宣传。该项预算金额约为:¥800,000.00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8000000.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一)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要求,本项目属上述规定的第一种情形。

    (二)说明:

    1)本项目为公益性政策宣传类项目,对宣传媒体的选择,客观上要求以“政治敏感性高、刊播安全性高、发行量和影响力大、宣传覆盖面广”为选择依据

    2)中山日报社作为中山市的主流传媒单位,拥有中山权威的党媒资源,媒体受众覆盖中山各镇区,其下属全资公司(中山报业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拥有《中山日报》、《中山商报》、中山网、中山日报APP等党报、党网的广告独家运营权,拥有较强的公益广告设计能力及权威的刊播平台,有助于确保公益广告刊播的覆盖群体广泛性、刊播内容的政治性及刊播安全。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中山报业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中山五路1号

三、公示期限

2020 年 07 月 10 日 至 2020 年 07 月 17 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中国共产党中山市委员会宣传部

    联系地址:中山市松苑路1号

    联系电话:0760-88363131

  2.财政部门

     联系人:中山市财政局

     联系地址:中山市兴中道63号

     联系电话:0760-88266862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系人:广东中恒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中山市东区齐乐路8号良安大厦14层03单元

     联系电话:0760-88898220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发布人:广东中恒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10日


关键字:广告,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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