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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餐饮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2020-07-13 01:11:13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湖北-十堰 招标业主/代理:  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湖北正和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20.07.12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7-13,公告主要内容为:湖北十堰餐饮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湖北-十堰,所属行业分类:法院,招标代理:湖北正和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招标编号:ZHZB,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湖北省政府采购预算执行计划“鄂采计【2020-08172的要求,湖北正和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委托,对本项目进行政府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磋商。

1、项目编号:ZHZB202007001

2、项目名称: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预算金额(最高限价)63万元/年,费用包括:人员工资、社保、服装、劳保、体检、房租、管理费和税金、节假日值班加班、公务接待加班等费用。

5、合同履行期限:三年,自合同签订之日算起(合同一年一签,采购人根据供应商上一年度服务情况决定是否与其续签合同,合同总期限最长不超过36个月)。

6、项目内容及需求: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项目需求。

服务类别

采购内容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

食堂餐饮类服务

为本机关食堂干部职工的工作餐(工作日早、中餐)以及部分接待餐、加班工作餐、会务餐、培训餐等提供餐饮服务。

要求餐饮管理服务公司财务管理规范,可接收各级审计检查,食堂服务员工劳资关系管理规范,食堂管理符合食品药品监监督局相关规定。详见本项目第三章采购需求。

拟投入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拟派主要负责人1人,具有丰富的餐饮管理经验,且从业年限不低于3年;厨师长1人,至少具有国家二级厨师或相当资质,其他厨师、面点师具有相应的资质,服务人员从业年限均不低于3年。拟投入人员必须拥有相关机构颁发的健康证。


供应商参加磋商的报价须包含以上的全部内容,包括政策性工资涨幅等费用。供应商最终总报价超过该采购预算金额的,其报价为无效报价,按无效标处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否;

2.2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2.3 落实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具有食堂餐饮管理经验(以营业范围为准)

3.2 供应商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含热食类食品制售)或有效期内的《餐饮服务许可证》

3.3 供应商提供近一年来任意三个月依法纳税凭证、社保缴纳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4 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5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链接及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的形式参与竞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时间:2020713日至2020717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获取点:湖北正和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办公室(十堰市朝阳中路25A武当国际商务区1单元802室)。

3、获取方式:供应商应在获取时间内,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委托代理人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本人身份证原件携带本公告第二款申请人资格要求涉及的相关资料原件现场核验后领取采购文件(以上资料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留存

4、售价:人民币300元整/份,售后不退。本项目不办理邮购事宜。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0723930时整(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密封盖章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2、送达地点:湖北正和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十堰市朝阳中路25A武当国际商务区1单元802室)。

五、开启

1、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地点:响应文件送达地点

3、参加要求:届时敬请参加磋商的授权代表携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响应文件出席磋商会议。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公告媒体: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

3、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

   :十堰市张湾区浙江路66号

联系方式0719-8105732

2、采购代理信息

   :湖北正和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址:十堰市朝阳中路25A武当国际商务区1单元802室

联系方式0719-8108606

3、项目联系方式

人:李梦洁

   话:0719-8108606

   箱:940092194@qq.com

 





关键字:法院,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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