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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阜宁中学北京路校区建设工程设计服务
2020-09-23 12:51:04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江苏-盐城-阜宁县 招标业主/代理:  阜宁县教育/江苏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20.09.23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阜宁县教育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9-23,公告主要内容为:盐城江苏省阜宁中学北京路校区建设工程设计服务,所属区域:江苏-盐城-阜宁县,所属行业分类:工程设计,招标代理:江苏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阜宁县教育,招标编号:FN20200917568,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江苏省阜宁中学北京路校区建设工程设计服务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FN20200917568 项目名称 江苏省阜宁中学北京路校区建设工程设计服务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20年9月23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20年9月28日
工程类型 设计
公告信息

江苏省阜宁中学北京路校区建设工程设计服务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FN20200917568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省阜宁中学北京路校区建设工程设计服务已经上级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阜宁县教育局。该项目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规划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北京路南,求是广场(县委党校)以东。

2.2工程规模:江苏省阜宁中学北京路校区建设工程,总占地面积170亩,项目拟建筑总面积约46500㎡,按照30轨,90个教学班的初中规模进行设计;工程暂估总价约1.5亿元。本次招标主要为该项目规划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服务。

2.3设计周期:

①投标人投标时提供规划方案设计;

②中标人在合同签完成后1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并经招标人审查确认;

③初步设计经招标人确认后20日历天内完成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各建筑主体施工图设计,并提交相应设计成果文件,施工图能直接满足施工要求。

各建筑主体施工图设计完成并经招标人确认后20日历天内完成本次招标范围内剩余(含所有附属、排水管道、强电和弱电系统、消防系统、景观绿化、家长接送等候区、运动场、道路、路灯、安防监控等)所有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并提交相应设计成果文件,施工图能直接满足施工要求。

注:所有时间节点必须满足招标人对各专业的施工进度要求,现场设计代表须驻场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直至工程本工程施工结束验收合格为止。中标人逾期未完成的,招标人有权重新委托设计单位设计,设计费用从中标人的合同款中扣除。

2.4设计要求:符合国家、盐城市与阜宁县现行设计规范(含装配式相关设计规范)要求和《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试行)》的要求;并负责所有图纸送审且通过。

2.5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本次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规划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咨询等设计总承包服务。主要范围如下(包括但不限于):

本次设计内容包括如桩基、基坑围护、地下空间、建筑、结构、给排水、消防、智能化、建筑防雷、建筑外立面装饰(幕墙)、二次装修、钢结构/网架(如果有)、亮化、室外道路(含路灯)、土方平衡、综合管网、景观、绿化、标识标牌、雨污水及排水系统、导视系统、监控及音响系统、室外亮化及配电工程、家长接送等候区、运动场、道路、监控、各类公建配套设施以及施工期间的后续服务等以及编制项目设计概算等,并配合招标人完成主管部门审查。如中标人无部分专业工程设计能力的,由中标人自行委托具有相应设计能力的设计单位完成,其设计成果应满足招标人的要求,其责任和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以下是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有效期内。

3.5投标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6设计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 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 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 设计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3.7招标人不同意投标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3.8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8.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8.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8.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8.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8.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8.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8.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8.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3.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

4.1本项目在网上报名购买和下载采购文件,各潜在供应商登陆网上报名系统(网址为:http://221.231.107.42/)进行操作。因报名购买采购文件前需注册完善单位信息并提交审核,请注意文件发售截止时间。(特别提醒:1、报名信息审核时间分为四个时段:每日8:30、11:00、14:30、17:00.2、供应商报名信息提交后,无需电话联系我单位工作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工作人员自动对各供应商提交的信息进行审核。3、如有当日报名结束的项目,且供应商在17:00以后提交的,可以电话联系我单位工作人员,18:00以后提交的到下一个工作日审核。咨询电话:0515-89791606/80770109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和售价:2020年9月23日8:30至2020年9月28日19:00,售价为305元/份,售后不退。请各潜在投标人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购买和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采用子账户缴纳方式,子账户缴纳方式见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叁万叁仟圆;

5.2履约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合同额5%执行。

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六、招标最高控制价:以建筑面积为单位,人民币36.00元/㎡

七、付款方式

工程施工全部竣工并验收合格,无设计缺陷,付合同价的50%;工程验收合格满一年后,再付合同价的2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二年且经审计部门审计后,按审定价结清余款(以上付款无息)。

八、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从投标价格、设计方案、业绩三个方面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采取计分制,按照得分由高至低产生1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依法确定中标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方案得分高的优先,再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记名投票确定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江苏阜宁-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专栏”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阜宁县教育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阜宁县上海路             地    址:阜宁县城南大厦A座6011室

邮    编: 224400                  邮    编:  224400               

联系人: 王德坤                  联系人:  廖东玲                  

电    话: 0515-8773721            电    话: 0515-87281985            

 

 2020  9  23

 

附《评标定标办法》:

一、评标、定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从投标价格、设计方案、业绩三个方面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采取计分制,按照得分由高至低产生1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依法确定中标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方案得分高的优先,再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记名投票确定。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确定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二、评标标准和程序

投标文件的评审按以下顺序进行,上一阶段未通过的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所有投标人提供的下列资料的复印件(招描件)进行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方可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

(1)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如带二维码的,可只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企业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相关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有效的建筑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由投标人(含其分公司)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至少包含2020年8月(只需一个月)包括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在本单位参加养老保险缴费清单(以上人员参保证明需注明缴费起止时间且加盖社保部门有效章印)原件及复印件;

(6)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如采用银行保函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7)其他招标文件及其评标办法要求提供的和可以证明其技术资质资格的证书、文件、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投标人提供的复印件(扫描件)须完整、清晰可辨;证件间主要信息应当一致(如果不一致,应当在投标时提交有效证明材料)否则资格审查不予以通过。原件在扫描前不得涂改,如有涂改需要加盖公章。

企业资质和相关证书有效期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疫情期间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证书相关事项的公告》规定执行。

2、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标准和第二章第6.4条规定的无效标条款对每一份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凡有第二章第6.4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作无效标处理。

2.1形式评审标准

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进行评审。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投标承诺函、授权委托书

是否有签章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2.2响应性审查

对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周期、质量及投标保证金、履约担保、投标有效期等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性进行评审,未响应的按无效标处理。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服务周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3.2条规定

服务质量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3.3条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3.1条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4条规定


2.3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2.4 投标报价经评审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总价计算出来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总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若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直接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不予修正。

2.5 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澄清、说明、补正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本项目的被授权委托人必须在接到评标委员会电话后的规定时间内抵达评标现场并进行澄清、说明、补正,未按规定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未按评标委员会规定时间抵达评标现场的,均作无效投标处理。

3、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开、清标过程中发现的的情况予以评审,被认定为无效标的不能进入本阶段评审。

评标总分100分,其中投标价格30分、设计方案60分、业绩10分。最终取累计评标总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3.1 报价得分(30分):

(1)有效投标报价

 ① 投标人的报价符合招标文件、招标答疑的要求。

 ② 投标人的报价不高于招标控制价。

(2)评标基准价C的确定: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取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

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

(3)报价分计算

①参与详细评审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得30分。

②参与详细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高1%扣0.3分、每低1%时扣0.2分,均从30分起扣,不足1%时按插入法计算,扣完为止。

例如:按上述方法计算得出最终评标基准价为28元/㎡;投标人甲的有效投标报价为31元/㎡,投标人乙的有效投标报价为25元/㎡;

投标人甲的报价分=30-【(31-28)/28*100*0.3】=26.79分。

投标人乙的报价分=30-【|25-28|/28*100*0.2】=27.86分。

上述分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性错误可作调整。

3.2设计方案60分。

设计方案应根据招标人对本项目设计服务的实质性要求编写,大纲中须明确设计的内容、职责及所期望的设计进度控制、成本控制、设计周期、设计成果目标等。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设计方案进行评审。设计方案明显不符合有关技术规范要求或缺大项者按无效投标处理。

1)对本项目的设计方案的构思与总说明(5-7分);

2)布局总平面图(6-8分);

3)彩色鸟瞰图和透视效果图(6-8分)

4)主要建筑单体平、立、剖面图(6-8分)

5)校园布置图(含景观绿化)(4-6分)

6)校区道路线性走向、道路竖向、道路横断面布置(4-6分)

7)各大门等重点部位效果图(4-6分)

8)本项目投资估算(概算)表(4-6分)(必须明确指出每平方米含钢筋量为多少)

9)投标人认为有必要出具的表达设计意图的图纸(3-5分)

设计方案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无标志要求,对违反者作无效标处理。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设计方案从设计说明书及设计内容是否满足规范要求、是否满足使用功能、美观性、合理性、全面性、平面、竖向、工艺流程科学性等多方面进行等级评审,以0.1为一个记分单位。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的设计方案编制质量和水平等方面综合确定,由各人独立打分和计分。在统计投标人的设计方案得分时,所有设计方案的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所有打分的合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得分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3.3 业绩(10分)

投标人自2017年9月1日以来(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建筑总面积≥37000.00㎡的学校或公共建筑工程设计业绩的,每提供一份得10分,最多得10分。

注:上述业绩投标时需提供设计合同原件和复印件;若上述材料中未能体现其相关指标的还需提供项目业主出具的能反映相关指标的证明材料;或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出具的能反映相关指标的证明,或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吗一体化平台”查询(如需查询,投标时须提供查询截图页面打印件),相关指标能够体现,同一指标下不一致的,以最小的为准。

 

三、其它

1、本办法未述及的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处置。

2、经审查为虚假材料的,按无效标书处理。

3、评委应记名打分,打分未记名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打分办法打分的一律按无效票处理。

4、各投标文件设计方案标得分应当取所有设计方案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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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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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每天上午 分 至 分,下午 分 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每天上午 分至 分,下午 分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特殊公告[]

江苏省阜宁中学北京路校区建设工程设计服务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FN20200917568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省阜宁中学北京路校区建设工程设计服务已经上级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阜宁县教育局。该项目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规划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北京路南,求是广场(县委党校)以东。

2.2工程规模:江苏省阜宁中学北京路校区建设工程,总占地面积170亩,项目拟建筑总面积约46500㎡,按照30轨,90个教学班的初中规模进行设计;工程暂估总价约1.5亿元。本次招标主要为该项目规划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服务。

2.3设计周期:

①投标人投标时提供规划方案设计;

②中标人在合同签完成后1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并经招标人审查确认;

③初步设计经招标人确认后20日历天内完成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各建筑主体施工图设计,并提交相应设计成果文件,施工图能直接满足施工要求。

各建筑主体施工图设计完成并经招标人确认后20日历天内完成本次招标范围内剩余(含所有附属、排水管道、强电和弱电系统、消防系统、景观绿化、家长接送等候区、运动场、道路、路灯、安防监控等)所有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并提交相应设计成果文件,施工图能直接满足施工要求。

注:所有时间节点必须满足招标人对各专业的施工进度要求,现场设计代表须驻场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直至工程本工程施工结束验收合格为止。中标人逾期未完成的,招标人有权重新委托设计单位设计,设计费用从中标人的合同款中扣除。

2.4设计要求:符合国家、盐城市与阜宁县现行设计规范(含装配式相关设计规范)要求和《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试行)》的要求;并负责所有图纸送审且通过。

2.5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本次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规划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咨询等设计总承包服务。主要范围如下(包括但不限于):

本次设计内容包括如桩基、基坑围护、地下空间、建筑、结构、给排水、消防、智能化、建筑防雷、建筑外立面装饰(幕墙)、二次装修、钢结构/网架(如果有)、亮化、室外道路(含路灯)、土方平衡、综合管网、景观、绿化、标识标牌、雨污水及排水系统、导视系统、监控及音响系统、室外亮化及配电工程、家长接送等候区、运动场、道路、监控、各类公建配套设施以及施工期间的后续服务等以及编制项目设计概算等,并配合招标人完成主管部门审查。如中标人无部分专业工程设计能力的,由中标人自行委托具有相应设计能力的设计单位完成,其设计成果应满足招标人的要求,其责任和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以下是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有效期内。

3.5投标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6设计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 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 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 设计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3.7招标人不同意投标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3.8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8.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8.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8.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8.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8.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8.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8.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8.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3.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

4.1本项目在网上报名购买和下载采购文件,各潜在供应商登陆网上报名系统(网址为:http://221.231.107.42/)进行操作。因报名购买采购文件前需注册完善单位信息并提交审核,请注意文件发售截止时间。(特别提醒:1、报名信息审核时间分为四个时段:每日8:30、11:00、14:30、17:00.2、供应商报名信息提交后,无需电话联系我单位工作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工作人员自动对各供应商提交的信息进行审核。3、如有当日报名结束的项目,且供应商在17:00以后提交的,可以电话联系我单位工作人员,18:00以后提交的到下一个工作日审核。咨询电话:0515-89791606/80770109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和售价:2020年9月23日8:30至2020年9月28日19:00,售价为305元/份,售后不退。请各潜在投标人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购买和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采用子账户缴纳方式,子账户缴纳方式见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叁万叁仟圆;

5.2履约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合同额5%执行。

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六、招标最高控制价:以建筑面积为单位,人民币36.00元/㎡

七、付款方式

工程施工全部竣工并验收合格,无设计缺陷,付合同价的50%;工程验收合格满一年后,再付合同价的2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二年且经审计部门审计后,按审定价结清余款(以上付款无息)。

八、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从投标价格、设计方案、业绩三个方面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采取计分制,按照得分由高至低产生1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依法确定中标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方案得分高的优先,再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记名投票确定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江苏阜宁-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专栏”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阜宁县教育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阜宁县上海路             地    址:阜宁县城南大厦A座6011室

邮    编: 224400                  邮    编:  224400               

联系人: 王德坤                  联系人:  廖东玲                  

电    话: 0515-8773721            电    话: 0515-87281985            

 

 2020  9  23

 

附《评标定标办法》:

一、评标、定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从投标价格、设计方案、业绩三个方面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采取计分制,按照得分由高至低产生1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依法确定中标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方案得分高的优先,再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记名投票确定。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确定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二、评标标准和程序

投标文件的评审按以下顺序进行,上一阶段未通过的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所有投标人提供的下列资料的复印件(招描件)进行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方可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

(1)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如带二维码的,可只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企业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相关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有效的建筑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由投标人(含其分公司)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至少包含2020年8月(只需一个月)包括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在本单位参加养老保险缴费清单(以上人员参保证明需注明缴费起止时间且加盖社保部门有效章印)原件及复印件;

(6)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如采用银行保函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7)其他招标文件及其评标办法要求提供的和可以证明其技术资质资格的证书、文件、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投标人提供的复印件(扫描件)须完整、清晰可辨;证件间主要信息应当一致(如果不一致,应当在投标时提交有效证明材料)否则资格审查不予以通过。原件在扫描前不得涂改,如有涂改需要加盖公章。

企业资质和相关证书有效期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疫情期间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证书相关事项的公告》规定执行。

2、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标准和第二章第6.4条规定的无效标条款对每一份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凡有第二章第6.4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作无效标处理。

2.1形式评审标准

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进行评审。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投标承诺函、授权委托书

是否有签章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2.2响应性审查

对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周期、质量及投标保证金、履约担保、投标有效期等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性进行评审,未响应的按无效标处理。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服务周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3.2条规定

服务质量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3.3条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3.1条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4条规定


2.3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2.4 投标报价经评审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总价计算出来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总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若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直接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不予修正。

2.5 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澄清、说明、补正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本项目的被授权委托人必须在接到评标委员会电话后的规定时间内抵达评标现场并进行澄清、说明、补正,未按规定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未按评标委员会规定时间抵达评标现场的,均作无效投标处理。

3、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开、清标过程中发现的的情况予以评审,被认定为无效标的不能进入本阶段评审。

评标总分100分,其中投标价格30分、设计方案60分、业绩10分。最终取累计评标总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3.1 报价得分(30分):

(1)有效投标报价

 ① 投标人的报价符合招标文件、招标答疑的要求。

 ② 投标人的报价不高于招标控制价。

(2)评标基准价C的确定: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取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

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

(3)报价分计算

①参与详细评审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得30分。

②参与详细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高1%扣0.3分、每低1%时扣0.2分,均从30分起扣,不足1%时按插入法计算,扣完为止。

例如:按上述方法计算得出最终评标基准价为28元/㎡;投标人甲的有效投标报价为31元/㎡,投标人乙的有效投标报价为25元/㎡;

投标人甲的报价分=30-【(31-28)/28*100*0.3】=26.79分。

投标人乙的报价分=30-【|25-28|/28*100*0.2】=27.86分。

上述分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性错误可作调整。

3.2设计方案60分。

设计方案应根据招标人对本项目设计服务的实质性要求编写,大纲中须明确设计的内容、职责及所期望的设计进度控制、成本控制、设计周期、设计成果目标等。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设计方案进行评审。设计方案明显不符合有关技术规范要求或缺大项者按无效投标处理。

1)对本项目的设计方案的构思与总说明(5-7分);

2)布局总平面图(6-8分);

3)彩色鸟瞰图和透视效果图(6-8分)

4)主要建筑单体平、立、剖面图(6-8分)

5)校园布置图(含景观绿化)(4-6分)

6)校区道路线性走向、道路竖向、道路横断面布置(4-6分)

7)各大门等重点部位效果图(4-6分)

8)本项目投资估算(概算)表(4-6分)(必须明确指出每平方米含钢筋量为多少)

9)投标人认为有必要出具的表达设计意图的图纸(3-5分)

设计方案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无标志要求,对违反者作无效标处理。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设计方案从设计说明书及设计内容是否满足规范要求、是否满足使用功能、美观性、合理性、全面性、平面、竖向、工艺流程科学性等多方面进行等级评审,以0.1为一个记分单位。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的设计方案编制质量和水平等方面综合确定,由各人独立打分和计分。在统计投标人的设计方案得分时,所有设计方案的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所有打分的合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得分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3.3 业绩(10分)

投标人自2017年9月1日以来(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建筑总面积≥37000.00㎡的学校或公共建筑工程设计业绩的,每提供一份得10分,最多得10分。

注:上述业绩投标时需提供设计合同原件和复印件;若上述材料中未能体现其相关指标的还需提供项目业主出具的能反映相关指标的证明材料;或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出具的能反映相关指标的证明,或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吗一体化平台”查询(如需查询,投标时须提供查询截图页面打印件),相关指标能够体现,同一指标下不一致的,以最小的为准。

 

三、其它

1、本办法未述及的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处置。

2、经审查为虚假材料的,按无效标书处理。

3、评委应记名打分,打分未记名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打分办法打分的一律按无效票处理。

4、各投标文件设计方案标得分应当取所有设计方案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分,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分,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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