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9-23,公告主要内容为:安徽巢湖2020年无为市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鹤毛镇董圩村-阳畈村-汉桥村-鹤毛社区亮化工程中标结果公告中标公告,所属区域:安徽-巢湖-无为县,所属行业分类:亮化,中标商:江苏闪电照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中标金额:420000.00元,招标编号:WH09CG2020HW8353,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2020年无为市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鹤毛镇董圩村-阳畈村-汉桥村-鹤毛社区亮化工程中标结果公告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WH09CG2020HW8353
二、项目名称: 2020年无为市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鹤毛镇董圩村-阳畈村-汉桥村-鹤毛社区亮化工程中标结果公告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江苏闪电照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高邮市送桥镇郭集工业园区
中标金额:42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路灯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灯杆8米,功率80瓦 数量:356套 单价:1669.16元 |
五、评审专家名单:
王小四 周明政 徐云龙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芜湖市政府性项目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费付费参考标准》执行;
收费金额:67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二)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 代理机构 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无为市无城镇同心小区三期31栋附属办公房 ,联系电话: 18098667066 。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无为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五)无效投标单位情况:
1、上海辰蕴教学设备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本企业资质证书,资格审查不通过,故无效标处理。
2、安徽国成顺风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投标文件的机器识别码与马鞍山吉祥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相同,符合性审查不通过,故无效标处理。
3、马鞍山吉祥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文件的机器识别码与安徽国成顺风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相同,符合性审查不通过,故无效标处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无为市鹤毛镇人民政府
地 址:无为市鹤毛镇鹤毛街道
联系方式:188553407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安徽天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无为市无城镇同心小区三期31栋附属办公房
联系方式:范小波 180986670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范小波
电 话:18098667066
十、附件
1、采购文件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