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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元器件生产工房建设项目新建7#、9#建筑物工程总承包
2020-09-23 17:55:50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江苏-南京 招标业主/代理:  北方夜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协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20.09.23 截止时间:  2020-10-27

摘要:本公告受北方夜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9-23,截止日期:2020-10-27,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南京元器件生产工房建设项目新建7#、9#建筑物工程总承包,所属区域:江苏-南京,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山西协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北方夜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标编号:S3201010367156176003,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缺少]元器件生产工房建设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S3201010367156176003 项目名称 元器件生产工房建设项目
标段编号 AJN200489-01ZG 标段名称 新建7#、9#建筑物工程总承包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20年9月23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20年9月29日
工程类型 房屋建筑施工
公告信息
编号: AJN200489-01ZG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元器件生产工房建设项目已由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经管委行事备[2019]294号)。项目招标人为北方夜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15890万元]。项目已经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受招标人委托山西协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现对新建7#、9#建筑物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办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本次招标不采用网上招投标。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京市江宁区诚信大道康平街2号
        2.1.2建设规模:
        项目总建筑面积19978平方米。其中:
        (1)新建9号建筑物,元器件生产工房,火灾危险类别丙类,建筑地上三层,地下一层,地上耐火等级一级,地下耐火等级二级,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建筑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 建筑物轴线长76.8米,宽68.4米,建筑面积19327平方米。工房内设有空调和净化,其中洁净面积2824平方米(含6-8级净化)。
        (2)新建7号建筑物,员工餐厅,单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耐火等级二级,建筑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建筑物轴线长36米,宽18米,建筑面积 651平方米。
        (3) 新建室外道路、绿化及室外管网等。
        2.1.3合同估算价:约14000万元
        2.1.4总工期要求:450日历天
        2.1.5质量要求:设计(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并须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专家审查和通过审图中心的审查。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材料等)采购质量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2.2招标范围:新建7#、9#建筑物,土石方、基坑支护、桩基工程(包括试桩)、新建建筑物(7#、9#建筑物)的土建、装饰装修、机电工程(给排水、暖通(含洁净间)、电气(强弱电)、动力)、电梯、消防、室外附属(道路、室外管线、绿化);本项目工程总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工程物资采购、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工程总承包的全部工作,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2.3本工程是在可行性研究完成后的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招标,因本项目含国拨批复部分的面积,本次设计不含国拨部分的初步设计,中标后,承包人需与编制国拨部分的初步设计单位对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资质和工程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1.1工程设计资质和工程施工资质:
        (1)施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设计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取得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者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单位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公告发布期间投标申请人可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锁后直接登录网站(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完成投标申请,并持《单位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下列指定地点获取招标文件。
        4.2本工程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与地点:自2020年9月23日至2020年9月29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节假日除外),因系统限制,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以“e路阳光”网上交易平台截止时间为准。发售地点:山西协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南京市秦淮区红花村2号北方朗悦酒店对面公寓,联系电话:13754806323)。费用500元/份,售后不退。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0/10/27
5.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5.1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5.2投标申请人资质必须满足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和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资质和工程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5.2.1工程设计资质和工程施工资质:
        (1)施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设计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3施工企业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4施工企业应提供江宁地区建筑施工企业年度登记手册或单项登记手册(两页)(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备注:以上施工企业是指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施工资质要求且不进行施工分包的投标人。投标人为了不办理江宁登记手册故意隐瞒具备的施工资质,视为弄虚作假。
        5.5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5.5.1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取得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者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5.5.2申请人拟委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项目经理,不可以兼任设计负责人。
        5.6项目管理机构(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1)设计负责人:申请人拟委派的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2)施工项目经理:申请人拟委派的施工项目经理必须具备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资格,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提供上述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的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0年3月-2020年8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上述人员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附在投标文件中,原件核查(疫情期间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对投标社保缴费证明中出现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金额为0或者非到账状态等情况,应视为有效)
        备注:①由投标人自行完成的设计或者施工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配备上述相适应的专业人员;②投标人依法分包的施工或设计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施工或设计协调管理人员。
        5.7本次招标的业绩要求:
        5.7.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自2017年9月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7000万元或建筑面积11800㎡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酒店式公寓、住宅除外)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造价以合同为准,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中的面积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2)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自2017年9月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工程总承包分包的单项投资额或建安费7000万元或建筑面积11800㎡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酒店式公寓、住宅除外)的设计业绩,且担任设计负责人。(提供工程总承包中标通知书、合同以及分包合同,时间、造价、面积均以分包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3)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自2017年9月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工程总承包分包的单项合同造价7000万元或建筑面积11800㎡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酒店式公寓、住宅除外)的施工业绩,且担任施工项目经理。(提供工程总承包中标通知书、合同以及分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造价以分包合同为准,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中的面积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4)施工业绩:自2017年9月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7000万元或建筑面积11800㎡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酒店式公寓、住宅除外)的施工业绩,且担任施工项目经理。(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造价以合同为准,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中的面积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5)设计业绩:自2017年9月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投资额或建安费7000万元或建筑面积11800㎡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酒店式公寓、住宅除外)的设计业绩,且担任设计负责人。(提供设计合同,时间、造价、面积均以设计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6)监理业绩:自2017年9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投资额或建安费7000万元或建筑面积11800㎡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酒店式公寓、住宅除外)的监理业绩,且担任总监理工程师。(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造价以合同为准,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中的面积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5.7.2企业业绩(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自2017年9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7000万元或建筑面积11800㎡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酒店式公寓、住宅除外)的工程总承包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造价以合同为准,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中的面积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2)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自2017年9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工程总承包分包的单项投资额或建安费7000万元或建筑面积11800㎡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酒店式公寓、住宅除外)的设计业绩。(提供工程总承包中标通知书、合同以及分包合同,时间、造价、面积均以分包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3)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自2017年9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工程总承包分包的单项合同造价7000万元或建筑面积11800㎡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酒店式公寓、住宅除外)的施工业绩。(提供工程总承包中标通知书、合同以及分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造价以分包合同为准,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中的面积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4)施工业绩:自2017年9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7000万元或建筑面积11800㎡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酒店式公寓、住宅除外)的施工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造价以合同为准,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中的面积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5)设计业绩:自2017年9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投资额或建安费7000万元或建筑面积11800㎡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酒店式公寓、住宅除外)的设计业绩。(提供设计合同,时间、造价、面积均以设计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与企业业绩不可以为同一业绩。
        5.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单位。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5.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提供承诺书原件)
        5.10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联合体的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6)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职员。
        5.11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符合,提供承诺书原件):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5.12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单位投标。
        5.13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6. 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方案设计文件:35分,工程总承包报价:56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6分, 项目管理机构:3分。
        6.1方案设计文件(满分35分)
        1.设计说明(满分4分)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2)项目规划设计各项指标满足任务书及规划设计要点并科学、合理。(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3)设计理念、各专业(附属)工程设计说明,建筑、结构、暖通、给排水、气动、电气各专业设计说明合理、完善,符合本项目特点。(满分2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2.总平面布局(满分8分)
        (1)功能介绍、规划构思与布局新颖、合理。(满分2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2)是否合理利用土地;与周边环境及建筑风格协调。(满分2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3)交通流线、道路设计、出入口布置是否合理。(满分2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4)总平面布局、竖向设计、各功能板块配置符合规划及工艺要求。(满分2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3.建筑功能(满分9分)
        (1)各重要建筑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表明清晰、功能分区符合工艺流程,平面图设计合理,并应注明各房间名称。(满分4分)(优4分,良3.6分,中3.2分,差2.8分,无0分)
        (2)提供各建筑平、立、剖面图;主厂房防火分区示意图。(满分5分)(优5分,良4.5分,中4分,差3.5分,无0分)
        4.建筑造型(满分4分)
        (1)建筑创意、空间处理是否合理。(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2)立面造型、比例尺度和谐美观,建筑的功能和形式统一。(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3)功能与形式统一,与周围环境相协调,能够很好的体现建筑风格,提供鸟瞰图及透视图。(满分2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5.结构方案(满分3分)
        (1)结构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满分2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2)结构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6.设备方案(满分2分)
        (1)设备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2)设备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7.绿色建筑(含建筑节能)(满分3分)
        (1)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2)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3)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8.设计深度(满分2分)
        (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6.2工程总承包报价(满分56分)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5%(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3%、3.5%、4%、4.5%、5%中,在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6.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满分6分)
        1.总体概述: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满分2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2.设计管理方案: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3.施工管理方案: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满分2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4.采购管理方案: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6.4项目管理机构(满分3分)
        本项目须成立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机构,主要配备人员如下(提供人员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附在投标文件中,原件核查,不满足要求不得分):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取得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者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得1分。(注: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满分1分)
        2.施工项目经理: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1分,具备工程师职称得0.5分。 (满分1分)
        3.设计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1分,具备工程师职称得0.5分。(满分1分)
        提供上述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的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0年3月-2020年8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上述人员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附在投标文件中,原件核查(疫情期间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对投标社保缴费证明中出现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金额为0或者非到账状态等情况,应视为有效)
        备注:
        (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不超过100页,每超过1页扣0.1分。
        (2)方案设计文件、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采用暗标,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4)本工程采用两阶段评标,开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先开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部分,对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进行评审。在设计文件评审(得分60%以上,具体合格分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及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只有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在前若干名的(不少于5名,具体数量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5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
        第二阶段:开启所有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部分后,宣布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对商务技术标进行评审。设计文件得分是否带入第二阶段,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实际情况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5)推荐定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上述评分细则进行评审,最后根据各投标人的总分汇总(方案设计文件得分、投标报价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项目管理机构得分汇总)进行排名,推荐5名(无排名)定标候选人。若综合得分相同,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如果投标报价也相等,以方案设计文件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方案设计文件得分也相等,则由评标委员会投票表决,得票最多者胜出。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纸质递交,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将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 njggzy.nanjing.gov.cn/njweb /)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上发布。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0年9月23日10时51分到 2020年9月29日10时51分为止
9. 其他
        9.1、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9.2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9.3授权委托代理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投标开标现场并递交有效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否则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9.4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到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 njggzy.nanjing.gov.cn/njweb /)中《办事指南》,如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9.5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法确定中标人,评标采用定量评审,定标采用票决定标法中的直接票决定标,票决采取投票计分法,具体定标方法如下:
        (1)拟派团队能力(权重45%)
        拟派团队中除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以外的专业技术人员中有9人及以上为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为最优(即排序分为5分);
        拟派团队中除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以外的专业技术人员中有7-8人为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排序分为4分;
        拟派团队中除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以外的专业技术人员中有5-6人为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排序分为3分;
        拟派团队中除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以外的专业技术人员中有3-4人为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排序分为2分;
        拟派团队中除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以外的专业技术人员中有1-2人为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排序分为1分;
        拟派团队中除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以外的专业技术人员中有0人为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排序分为0分;
        (注:以上人数均含本数,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不满足要求不得分。)
        (2)体系认证(权重40%)
        投标人取得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证书、截止开标之日有效的,有其中三个得5分,有其中两个得4分,有其中一个得3分,没有得2分。提供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答辩评分(权重15%)
        本项目采用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进行答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针对定标评委会现场讨论拟定的问题进行回答,共2题。答辩题目由定标委员会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现场提出,出题范围包括对项目实施需求的理解;项目实施中的重难点分析及过程控制。排序分分别为:5分,4分,3分,2分,1分。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方夜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诚信大道康平街2号
        联系人:孙赛林
        电话: 15195963617
        招标代理:山西协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新建路148号宇泓大厦810室
        联系人:梁锦锋
        联系电话:0351-5628117 13754806323
        
招标人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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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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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每天上午 分 至 分,下午 分 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每天上午 分至 分,下午 分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特殊公告[缺少]
编号: AJN200489-01ZG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元器件生产工房建设项目已由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经管委行事备[2019]294号)。项目招标人为北方夜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15890万元]。项目已经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受招标人委托山西协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现对新建7#、9#建筑物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办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本次招标不采用网上招投标。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京市江宁区诚信大道康平街2号
        2.1.2建设规模:
        项目总建筑面积19978平方米。其中:
        (1)新建9号建筑物,元器件生产工房,火灾危险类别丙类,建筑地上三层,地下一层,地上耐火等级一级,地下耐火等级二级,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建筑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 建筑物轴线长76.8米,宽68.4米,建筑面积19327平方米。工房内设有空调和净化,其中洁净面积2824平方米(含6-8级净化)。
        (2)新建7号建筑物,员工餐厅,单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耐火等级二级,建筑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建筑物轴线长36米,宽18米,建筑面积 651平方米。
        (3) 新建室外道路、绿化及室外管网等。
        2.1.3合同估算价:约14000万元
        2.1.4总工期要求:450日历天
        2.1.5质量要求:设计(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并须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专家审查和通过审图中心的审查。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材料等)采购质量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2.2招标范围:新建7#、9#建筑物,土石方、基坑支护、桩基工程(包括试桩)、新建建筑物(7#、9#建筑物)的土建、装饰装修、机电工程(给排水、暖通(含洁净间)、电气(强弱电)、动力)、电梯、消防、室外附属(道路、室外管线、绿化);本项目工程总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工程物资采购、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工程总承包的全部工作,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2.3本工程是在可行性研究完成后的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招标,因本项目含国拨批复部分的面积,本次设计不含国拨部分的初步设计,中标后,承包人需与编制国拨部分的初步设计单位对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资质和工程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1.1工程设计资质和工程施工资质:
        (1)施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设计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取得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者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单位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公告发布期间投标申请人可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锁后直接登录网站(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完成投标申请,并持《单位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下列指定地点获取招标文件。
        4.2本工程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与地点:自2020年9月23日至2020年9月29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节假日除外),因系统限制,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以“e路阳光”网上交易平台截止时间为准。发售地点:山西协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南京市秦淮区红花村2号北方朗悦酒店对面公寓,联系电话:13754806323)。费用500元/份,售后不退。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0/10/27
5.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5.1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5.2投标申请人资质必须满足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和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资质和工程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5.2.1工程设计资质和工程施工资质:
        (1)施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设计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3施工企业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4施工企业应提供江宁地区建筑施工企业年度登记手册或单项登记手册(两页)(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备注:以上施工企业是指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施工资质要求且不进行施工分包的投标人。投标人为了不办理江宁登记手册故意隐瞒具备的施工资质,视为弄虚作假。
        5.5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5.5.1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取得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者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5.5.2申请人拟委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项目经理,不可以兼任设计负责人。
        5.6项目管理机构(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1)设计负责人:申请人拟委派的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2)施工项目经理:申请人拟委派的施工项目经理必须具备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资格,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提供上述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的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0年3月-2020年8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上述人员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附在投标文件中,原件核查(疫情期间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对投标社保缴费证明中出现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金额为0或者非到账状态等情况,应视为有效)
        备注:①由投标人自行完成的设计或者施工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配备上述相适应的专业人员;②投标人依法分包的施工或设计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施工或设计协调管理人员。
        5.7本次招标的业绩要求:
        5.7.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自2017年9月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7000万元或建筑面积11800㎡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酒店式公寓、住宅除外)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造价以合同为准,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中的面积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2)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自2017年9月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工程总承包分包的单项投资额或建安费7000万元或建筑面积11800㎡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酒店式公寓、住宅除外)的设计业绩,且担任设计负责人。(提供工程总承包中标通知书、合同以及分包合同,时间、造价、面积均以分包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3)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自2017年9月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工程总承包分包的单项合同造价7000万元或建筑面积11800㎡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酒店式公寓、住宅除外)的施工业绩,且担任施工项目经理。(提供工程总承包中标通知书、合同以及分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造价以分包合同为准,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中的面积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4)施工业绩:自2017年9月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7000万元或建筑面积11800㎡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酒店式公寓、住宅除外)的施工业绩,且担任施工项目经理。(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造价以合同为准,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中的面积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5)设计业绩:自2017年9月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投资额或建安费7000万元或建筑面积11800㎡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酒店式公寓、住宅除外)的设计业绩,且担任设计负责人。(提供设计合同,时间、造价、面积均以设计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6)监理业绩:自2017年9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投资额或建安费7000万元或建筑面积11800㎡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酒店式公寓、住宅除外)的监理业绩,且担任总监理工程师。(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造价以合同为准,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中的面积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5.7.2企业业绩(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自2017年9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7000万元或建筑面积11800㎡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酒店式公寓、住宅除外)的工程总承包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造价以合同为准,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中的面积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2)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自2017年9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工程总承包分包的单项投资额或建安费7000万元或建筑面积11800㎡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酒店式公寓、住宅除外)的设计业绩。(提供工程总承包中标通知书、合同以及分包合同,时间、造价、面积均以分包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3)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自2017年9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工程总承包分包的单项合同造价7000万元或建筑面积11800㎡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酒店式公寓、住宅除外)的施工业绩。(提供工程总承包中标通知书、合同以及分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造价以分包合同为准,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中的面积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4)施工业绩:自2017年9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7000万元或建筑面积11800㎡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酒店式公寓、住宅除外)的施工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造价以合同为准,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中的面积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5)设计业绩:自2017年9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投资额或建安费7000万元或建筑面积11800㎡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酒店式公寓、住宅除外)的设计业绩。(提供设计合同,时间、造价、面积均以设计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与企业业绩不可以为同一业绩。
        5.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单位。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5.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提供承诺书原件)
        5.10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联合体的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6)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职员。
        5.11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符合,提供承诺书原件):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5.12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单位投标。
        5.13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6. 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方案设计文件:35分,工程总承包报价:56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6分, 项目管理机构:3分。
        6.1方案设计文件(满分35分)
        1.设计说明(满分4分)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2)项目规划设计各项指标满足任务书及规划设计要点并科学、合理。(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3)设计理念、各专业(附属)工程设计说明,建筑、结构、暖通、给排水、气动、电气各专业设计说明合理、完善,符合本项目特点。(满分2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2.总平面布局(满分8分)
        (1)功能介绍、规划构思与布局新颖、合理。(满分2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2)是否合理利用土地;与周边环境及建筑风格协调。(满分2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3)交通流线、道路设计、出入口布置是否合理。(满分2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4)总平面布局、竖向设计、各功能板块配置符合规划及工艺要求。(满分2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3.建筑功能(满分9分)
        (1)各重要建筑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表明清晰、功能分区符合工艺流程,平面图设计合理,并应注明各房间名称。(满分4分)(优4分,良3.6分,中3.2分,差2.8分,无0分)
        (2)提供各建筑平、立、剖面图;主厂房防火分区示意图。(满分5分)(优5分,良4.5分,中4分,差3.5分,无0分)
        4.建筑造型(满分4分)
        (1)建筑创意、空间处理是否合理。(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2)立面造型、比例尺度和谐美观,建筑的功能和形式统一。(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3)功能与形式统一,与周围环境相协调,能够很好的体现建筑风格,提供鸟瞰图及透视图。(满分2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5.结构方案(满分3分)
        (1)结构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满分2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2)结构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6.设备方案(满分2分)
        (1)设备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2)设备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7.绿色建筑(含建筑节能)(满分3分)
        (1)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2)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3)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8.设计深度(满分2分)
        (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6.2工程总承包报价(满分56分)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5%(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3%、3.5%、4%、4.5%、5%中,在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6.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满分6分)
        1.总体概述: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满分2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2.设计管理方案: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3.施工管理方案: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满分2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4.采购管理方案: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6.4项目管理机构(满分3分)
        本项目须成立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机构,主要配备人员如下(提供人员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附在投标文件中,原件核查,不满足要求不得分):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取得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者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得1分。(注: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满分1分)
        2.施工项目经理: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1分,具备工程师职称得0.5分。 (满分1分)
        3.设计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1分,具备工程师职称得0.5分。(满分1分)
        提供上述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的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0年3月-2020年8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上述人员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附在投标文件中,原件核查(疫情期间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对投标社保缴费证明中出现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金额为0或者非到账状态等情况,应视为有效)
        备注:
        (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不超过100页,每超过1页扣0.1分。
        (2)方案设计文件、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采用暗标,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4)本工程采用两阶段评标,开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先开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部分,对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进行评审。在设计文件评审(得分60%以上,具体合格分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及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只有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在前若干名的(不少于5名,具体数量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5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
        第二阶段:开启所有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部分后,宣布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对商务技术标进行评审。设计文件得分是否带入第二阶段,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实际情况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5)推荐定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上述评分细则进行评审,最后根据各投标人的总分汇总(方案设计文件得分、投标报价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项目管理机构得分汇总)进行排名,推荐5名(无排名)定标候选人。若综合得分相同,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如果投标报价也相等,以方案设计文件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方案设计文件得分也相等,则由评标委员会投票表决,得票最多者胜出。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纸质递交,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将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 njggzy.nanjing.gov.cn/njweb /)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上发布。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0年9月23日10时51分到 2020年9月29日10时51分为止
9. 其他
        9.1、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9.2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9.3授权委托代理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投标开标现场并递交有效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否则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9.4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到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 njggzy.nanjing.gov.cn/njweb /)中《办事指南》,如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9.5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法确定中标人,评标采用定量评审,定标采用票决定标法中的直接票决定标,票决采取投票计分法,具体定标方法如下:
        (1)拟派团队能力(权重45%)
        拟派团队中除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以外的专业技术人员中有9人及以上为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为最优(即排序分为5分);
        拟派团队中除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以外的专业技术人员中有7-8人为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排序分为4分;
        拟派团队中除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以外的专业技术人员中有5-6人为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排序分为3分;
        拟派团队中除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以外的专业技术人员中有3-4人为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排序分为2分;
        拟派团队中除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以外的专业技术人员中有1-2人为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排序分为1分;
        拟派团队中除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以外的专业技术人员中有0人为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排序分为0分;
        (注:以上人数均含本数,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不满足要求不得分。)
        (2)体系认证(权重40%)
        投标人取得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证书、截止开标之日有效的,有其中三个得5分,有其中两个得4分,有其中一个得3分,没有得2分。提供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答辩评分(权重15%)
        本项目采用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进行答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针对定标评委会现场讨论拟定的问题进行回答,共2题。答辩题目由定标委员会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现场提出,出题范围包括对项目实施需求的理解;项目实施中的重难点分析及过程控制。排序分分别为:5分,4分,3分,2分,1分。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方夜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诚信大道康平街2号
        联系人:孙赛林
        电话: 15195963617
        招标代理:山西协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新建路148号宇泓大厦810室
        联系人:梁锦锋
        联系电话:0351-5628117 13754806323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分,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分,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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