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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0-10-15 17:26:05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吉林-长春 招标业主/代理: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加入时间:  2020.10.15 截止时间:  2020-11-5

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10-15,截止日期:2020-11-5,公告主要内容为:吉林长春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吉林-长春,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招标编号:JZCF2020-14,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受采购人的委托,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说明

1、项目编号:JZCF2020-14

2.项目名称: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服务采购项目

3.招标内容:在采购人指定范围内开展建设用地土地污染初步调查,形成初步调查报告并通过评审。具体服务要求详见第二章项目要求。

4.服务期:自合同签订后一年。

5.质量标准:合格。

6.项目预算:人民币伍佰柒拾肆万元整(¥5,740,000.00)。

7.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分别为原用途为农用地、未利用地1800元/公顷,原用途为工业用地17000元/公顷。本项目不接受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保护环境等。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应规章的规定;

2.投标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采购的服务内容;

3.投标人须具备CMA认证资质,认证范围涵盖《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15618-2018)、《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的基本项目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的常规指标;

4.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持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证书;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两家供应商,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

6.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网(http://procure.jingyue.gov.cn)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投标。

7.投标人须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注册供应商,如尚未成为注册供应商,请登录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上进行注册登记,注册成功后即可参与报名。

8.投标人前来报名时应提供下述文件资料(其中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8.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被授权委托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被授权委托人须为投标单位参保人员)、联合体投标协议(联合体投标提供,需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

8.2 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CMA认证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8.3投标人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原件及复印件;

8.4投标人2019年10月至2020年9月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凭据的原件及复印件。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8.5投标人2019年10月至2020年9月缴纳社会保险专用收据的原件及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8.6“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失信行为的证明材料;

7.6投标人(2017-2019年度)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须附“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的证明材料;

三、投标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1.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

2.时间:2020年10月15日至10月22日(节假日除外;11:30—13:00午休除外)9:00—16:30(北京时间);

3.审查地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六楼A区政府采购中心。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通过现场审查的投标人经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网上审批通过后,自行到本中心网站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安排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0年11月5日13:30(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会议中心公共资源指定场所。

3.投标文件递交前,投标人必须以转账形式向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提交1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以人民币计)。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转账至采购机构指定账户,并到采购机构账务管理部门(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五楼A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机关账务结算中心)办理投标保证金递交手续。(收款单位: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机关财务结算中心;账号:7770520109000022;开户行:吉林银行福祉大路支行;地址:长春市福祉大路1572号)。不得以其他单位、授权单位或被授权单位的转账作为保证金垫付,不收取现金、存折、外币。(投标人转账时,须注明“政府采购中心投标保证金”字样;投标时,须将转账凭证复印件附入投标文件内,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六、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采购联系人:李大伟                 联系电话:0431-84569888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净月高新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政务中心六楼A区

联系人:祖迪菲           联系电话及传真:0431-84532410

邮政编码:130122         网址:http://procure.jingyue.gov.cn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0年10月15日

说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公告公示信由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各市(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推送。发布责任和监督管理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吉政公办[2018]65号)要求执行。 



关键字:其他,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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