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10-16,截止日期:2020-11-06,公告主要内容为:浙江温州2020年苍南县232省道非现场执法点工程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浙江-温州-苍南县,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编号:CNDL2020459,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0年苍南县232省道非现场执法点工程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0年11月06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NDL2020459
项目名称:2020年苍南县232省道非现场执法点工程
预算金额(元):1500000
最高限价(元):1425187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苍南县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2020年非现场执法设备建设工程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15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为了显著地提高公路的管理水平,有效缓解交通管理执法人员的不足,保障公路桥梁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建设单位要求,在点位选取尽可能的实现全区域覆盖,防止超限运输车辆绕过检测点的原则下,本次拟在232省道 K0+700处增设超限运输非现场执法电子检测系统。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45日历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一:(1)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扶持政策:本项目在报价分评审时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中小企业局转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2012〕11 号)相关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给予价格优惠扶持,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规定见“第六部分评标办法”。 (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扶持政策:符合《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和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照小、微企业给予相同价格优惠扶持,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规定见“第六部分评标办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0年11月06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
方式:潜在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不收取工本费;仅需浏览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招标文件”或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浏览)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1月06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06日 09:30
开标地点(网址):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①请务必确保响应文件制作客户端为最新版本,旧版本可能导致响应文件解密失败。 ②请务必确保响应文件制作时所用的 CA 锁与响应文件解密时的 CA 锁为同一把,否则可能导致响应文件解密失败。 ③请供应商仔细阅读本采购文件,其中带“▲”标记的条款为实质性内容,供应商须对带“▲”标记的条款作出实质性响应。 ④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 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本项目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2)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3)查询时间以投标当日的信息为准 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以网页截图等方式留存。 4、本次政府采购项目按《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相关规定,对投标供应商进行信用甄别,详细规定见“投标通知(邀请)书”。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苍南县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
地 址:苍南县灵溪镇建兴东路72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曾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59883191
质疑联系人:曾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138068281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浦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苍南县灵溪镇上江小区1-25幢三单元202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258099438
质疑联系人:陈成
质疑联系方式:0577-68899515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苍南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 址:苍南县灵溪镇春晖路555号
传 真:0577-59867927
联系人 :陈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7-59867927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2020年苍南县232省道非现场执法点工程.doc
3.5M
图纸.pdf
14.4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