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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大连中石化物资装备有限公司大连院氢能科研项目燃料电池车用氢气提纯科研装置资格预审公告
2020-10-24 12:50:45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辽宁-大连 招标业主/代理:  大连中石化物资装备有限公司/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20.10.23 截止时间:  2020-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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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大连中石化物资装备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10-24,截止日期:2020-11-13,公告主要内容为:辽宁大连大连院氢能科研项目燃料电池车用氢气提纯科研装置资格预审,所属区域:辽宁-大连,所属行业分类:能源化工,招标代理: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大连中石化物资装备有限公司,招标编号:WZ20201116-3833-13547-B1,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关键字:能源化工,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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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受大连中石化物资装备有限公司委托,现对大连院P1_燃料电池车用氢气提纯科研装置所需燃料电池车用氢气提纯科研装置采购公开招标申请人进行单项资格预审。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具备参与相应物资投标资格。现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201116-3833-13547-B1

    2.项目内容:大连院P1_燃料电池车用氢气提纯科研装置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氢气提纯装置\304L 0-500Nm3/h
1.00

包1-燃料电池车用氢气提纯科研装置

    4.交货期和地点:2020年12月01日 ,大连石油化工研究院指定地点

    5.申请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5.2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3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5.4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5.5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6. 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承诺中标后会依据中国石化要求,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个月内申请中国石化易派客法人信用认证并缴费,3个月内完成相关认证评价。已申请中国石化易派客法人信用认证的公司不需要提供此承诺书。
2.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关于合同文本的偏离。投标人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同意全部合同条款的承诺书。
3.提供培训服务承诺书:投标方需提供相关装置操作培训,包括理论培训和现场实验培训,确保用户具备独立实验的能力。
4.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技术要求文件,提供技术要求中所提出的工艺、自控、安全等详细方案,并通过资格预审小组的审核;
5.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技术要求文件,提供安全实施措施,并通过资格预审小组的审核。
6.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技术要求文件,提供三废处理方案,并通过资格预审小组的审核。
7.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技术要求文件,提供PID和PFD图纸,并通过资格预审小组的审核。
8.投标人应具有ISO9001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认证在有效期内。
9.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对日常系统运行中出现各类涉及该产品的各项情况问题,卖方提供及时响应的售后服务,要求电话响应时间4小时之内,技术人员可在48小时之内到达用户现场。


    7.本次资格预审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申请、不接受流通商申请。

    8.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关联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10.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11.资格预审文件售卖费用:资格预审文件售卖费用5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售后不退。

    12.资格预审文件售卖时间:2020年10月23日17:00到2020年10月28日17:00。

    13.资格预审文件售卖方式 :资格预审文件采取网上在线购买方式,申请人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并登录平台(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或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inopec.com有用户名和密码的,直接登录即可),网上支付资格预审文件费用后,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14.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1月13日 09:00。

    1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本次招标实行电子招标,加密电子资格预审文件上传至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不加密电子资格预审文件存入U盘,用信封单独密封,与纸质版资格预审文件一同递交至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化物资招标投标网、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其中电子资格预审文件使用中国石化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制作完成后制作工具自动生成加密电子资格预审文件和不加密电子资格预审文件,纸质版资格预审文件为电子资格预审文件的书面打印版本(纸质版资格预审文件首页加盖公司公章)。

    16.纸质版和U盘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化物资招标投标网、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17.发布公告媒介: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inopec.com)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以上媒介同时发布。

    18.对资格审查合格申请人发出投标邀请书。

    19.其他重要要求:1.投标人关于购买U-KEY、购买标书、标书制作软件操作、模拟解密问题等请咨询电话400-819-8786。投标人对于本次招标项目的商务、技术咨询,咨询方式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为准(建议同时发送给招标联系人和技术咨询联系人两个电子邮件地址。邮件除咨询的问题外,还需注明咨询单位、联系人等必要信息),招标联系人和技术咨询联系人的电话仅作为辅助沟通方式,请勿仅仅电话致电而没有发送电子邮件。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回复的内容,将以澄清的方式在招标文件获取的平台发布,请投标人及时登录查看;招标联系人和技术咨询联系人回复的电话和邮件仅作为辅助沟通方式,如果电话、邮件回复的内容与获取招标文件的平台发布的澄清有出入,以获取招标文件的平台发布的澄清为准。
2.关于推动阳光供应链原材料采购:根据阳光供应链采购承诺书以及关联方招标数据榜情况打分。
3.关于投标保证金支付,接受电汇、在线支付、投标保函和保单的方式。在商务唱标环节,投标人以电汇和在线支付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显示实际支付金额;以投标保函和保单方式支付投标保证金的,以招标中心开标人员现场宣布为准(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显示为0的)。投标人以保函或保单方式支付投标保证金的,需在开标前3日与本项目招标公告中的招标联系人联系具体递交投标保证金事宜(联系人:鲍玉,办公电话:0411-82560534,邮箱:wzbaoyu@sinopec.com,由于开标不在工位,优先发邮件),否则,由于未按时支付投标保证金而导致投标无效的后果自负。其中,以保函方式支付的,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将保函原件递交给招标公告中的招标中心的招标联系人(不接受邮寄),如未按要求递交保函原件,视为未递交投标保证金。关于保函:仅接受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具的保函。

    20.投标说明:(一)报名提示:
1.本标为电子CA标,制作标书时需电子U-KEY进行签章与加密,如为首次参加电子投标,请尽快向网站购买,以免邮寄时间耽误投标(购买U-KEY、购买标书、标书制作软件操作、模拟解密问题等咨询电话400-819-8786)。
(二)费用支付提示:
1.标书费必须在线以公司或个人账号在线支付,不接受其他方式支付。采用线下支付或直接转账至招标中心账户而造成的任何后果,由投标商自行负责。标书一经售出,标书费不予退还,付费前请慎重考虑。招标项目中含“(重招)”二字的,为重新招标项目,参加过第一次招标的投标人可免于支付标书费,但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期内进入系统完成报名,报名成功后可直接下载标书。
重要提醒:重新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需要重新支付,投标人参加的不同标(包),投标保证金账号均不相同,请按照支付流程操作。
2.保证金必须以公司账户支付,每标(包)必须分开支付,不允许合并支付;汇款时请选择线下汇款(银行网银、柜台付款),投标人通过银行网银、柜台付款向收款账号汇款。
3.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回执可放入技术投标文件中,网上支付的提供付款成功后界面截屏并加盖公司或财务印章即可。
4.标书费发票均为电子发票,发票会在支付后开具,并发到投标报名邮箱,请及时关注邮箱自行下载,系统上下载链接有效期3天。
(三)标书制作提示:
1.招标文件需由网站提供的专用软件打开,编制投标文件前请确认全部附件均已下载,并已仔细阅读标书及技术文件。
2.招标公告中第5、6条相关资格要求为否决项(此条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公告为准),必须在技术标书中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否则将导致否决,如放在商务标书中视为无效。
3.对应标书制作软件中的每个具体栏目建议分别制作成一个文件后上传,同一位置多次上传只保留最后上传版本。
4.需要签字的线下签字后再扫描上传,电子签章可代替公章,但不能替代签字。
5.报价物资以下载的附件1 EXCEL清单为准。要求上传EXCEL报价表的,按原表填写报价上传,加密版报价与EXCEL报价必须保持一致,如不一致以加密版为准。投标人须提供EXCEL版报价,投标人以邮件方式于开标前提供,但需要投标人将EXCEL文件加密,并将密码填写在投标文件中(详见附件EXCEL版报价文件递交要求)。
6.对于招标文件的疑问,需要澄清的最晚请在开标时间前至少5天提交疑问,少于5天的有可能不再对疑问进行答复。答复以电子招标平台澄清为准,电话咨询不作为评审依据。因开标期间不便接听电话,标书澄清咨询优先以邮件形式发送给招标人员。
7. 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等)均以澄清的方式在招标平台系统中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平台中的澄清内容,对澄清内容有疑问的及时联系招标公告中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阅招标文件澄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标书提交
1.请在开标前(最好提前2天)上传加密后的标书,以避免上传出现问题无法解决,开标当天8:30之后将无法再上传投标文件。
2.投标人无须递交纸质投标文件,但标书递交截止时间前必须网上递交加密电子版文件,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无须到现场投标,但需安排授权代表在线处理解密及答疑等相关事宜,同时确保购买标书时反馈的联系人手机畅通。
3.标书上传后,可自行模拟解密,以免开标时解密不成功,导致被否决。投标人无须递交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自行保存。在开标解密环节,如经电子招标平台系统顾问认定为因系统问题导致无法解密的,可联络系统顾问(400-819-8786)导入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并通知招标工作人员,投标人无法提供与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配套的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的(即与上传的加密版同时生成的版本,否则无法上传),视为投标失败。
4.开标时要求远程(在自己公司或电脑符合解密条件的地方)解密。无特殊情况解密时间为宣布开标后半小时内(以现场为准)。
5.本次招标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标,实施在中国石化物资招标投标网(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开标,开标以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人均不到现场,澄清答疑等采用网上书面提报的方式开展。
6.开评标工作期间,澄清答疑等采用网上书面提报的方式开展,因此,各投标人要及时关注评标进展,及时答复,超过澄清答疑时间的,将视为同意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果。
7.重要的温馨提醒:投标单位反馈参与投标,并缴纳了标书费,视为知悉且同意本招标公告内容,并一定会参与投标。若放弃投标,须提前五天以上发盖章版弃标函至wzbaoyu@sinopec.com邮箱,否则对投标信用会有影响。
注意:招标文件与招标公告不一致以招标公告为准。

    21.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鲍玉
       联系电话:0411-82560534
       电子邮件:wzbaoyu@sinopec.com

       专业技术咨询:
       单 位:大连中石化物资装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范得权
       电 话:0411-39699535
       电子邮箱:fandequan.fshy@sinopec.com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