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哈尔滨市口腔医院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10-26,公告主要内容为:黑龙江哈尔滨_新业务用房改造项目新建变电所工程专项债资金竞价公告,所属区域:黑龙江-哈尔滨,所属行业分类:医院,招标代理:黑龙江海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哈尔滨市口腔医院,招标编号:HC[2020]1090,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哈尔滨市口腔医院_新业务用房改造项目新建变电所工程(专项债资金)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项目编号:HC[2020]1090
二、采购人:哈尔滨市口腔医院
三、项目名称:哈尔滨市口腔医院_新业务用房改造项目新建变电所工程(专项债资金)
四、工程量、简要施工要求: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包含的全部内容。
本采购项目分为1包,必须整包报价。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与报价。
五、合格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参加本项目投标人,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经审核合格;
(三)本项目的资质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四级(含四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2、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项目组织机构其他人员配备要求:施工员(工长)1人,具备岗位证书;质量员(质检员)1人,具备岗位证书;安全员1人,具备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上人员均不得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为投标人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近1年(2019年10月-2020年09月)企业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并提供相关查询方式。(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颁发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建办市函〔2019〕92号)的"六类人员"除外,须提供证明材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六、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渠道: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下同)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等相关责任主体投标期间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严重失信名单。以开标后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黑龙江(http://www.hljcredit.gov.cn/)"等相关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3)本项目将按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19年度建筑企业信用评定工作的通报(哈建信[2020]1号)"文件执行,"914家企业被评价为不合格企业,其中: 661家企业为不合格企业,251家企业因连续两年被评价为不合格企业,按规定予以清出我市建筑市场; 2家企业被省住建厅清出黑龙江省建筑市场。" 列入上述914家名录内的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执行最新相关信用评价文件的截止日期同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期,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期后更新的信用评价文件不适用于本项目)(哈建信[2020]1号)"文件执行,"914家企业(含外埠企业404家)被评价为不合格企业,其中: 661家企业为不合格企业,251家企业(含外埠企业144家)因连续两年被评价为不合格企业,按规定予以清出我市建筑市场; 2家企业被省住建厅清出黑龙江省建筑市场。" 列入上述914家名录内的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执行最新相关信用评价文件的截止日期同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期,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期后更新的信用评价文件不适用于本项目)(含外埠企业144家)因连续两年被评价为不合格企业,按规定予以清出我市建筑市场;2家企业被省住建厅清出黑龙江省建筑市场。"列入上述名录内的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七、 采购预算及付款方式:
(1) 本项目预算资金2598428.48元,由哈尔滨市财政局拨付(或由用户单位支付)。
供应商报价高于采购预算的,响应文件无效。
(2) 付款方式:以合同约定为准。
八、工期: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
施工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58号。
九、参与资格和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到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哈尔滨市)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点击“网上报名”,选定拟参与项目“进入”,选择投报采购包点击“报名”,则报名成功。凡符合上述资格的供应商,可于 2020年10月26日至 2020年10月28日每天上午 9:00-11:30 下午 14:00-16: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黑龙江海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泰山路 117 号人和公寓 315 室)购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清单、图纸,竞争性谈判文件购取后才具有提出质疑和报价资格。
十、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地点:递交时间详见谈判文件;递交地点:黑龙江海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泰山路117号人和公寓311室)。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详见谈判文件(如遇供应商或开标项目较多等原因造成无法按时办理完毕的,我们将于截止时间关闭开标室,继续办理已在规定时间进入开标室的供应商手续)。
未按以上规定提交响应文件的将被拒绝。
十一、 资质及证明材料要求:
(1) 响应文件中装订以下资质及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A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与响应文件同时递交)
B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与响应文件同时递交)
C 项目班子成员的资质证书(包括: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项目组织机构其他人员配备要求:施工员(工长)1人,具备岗位证书;质量员(质检员)1人,具备岗位证书;安全员1人,具备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原件与响应文件同时递交)
D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2) 不满足上述要求的,不能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十二、报价有效期:不得少于90天。
十三、成交原则:谈判小组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十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哈尔滨市口腔医院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58号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451- 83152832
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海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泰山路 117 号
联系人:芦女士、李女士
电 话 :0451-55179975
邮 箱 :HLZBD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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