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沭阳县交通运输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10-26,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宿迁205国道宿淮收费站工程,所属区域:江苏-宿迁-沭阳县,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江苏策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沭阳县交通运输局,招标编号:E3213010313104641,招标文件售价:500,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0]205国道宿淮收费站工程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E3213010313104641 | 项目名称 | 205国道宿淮收费站工程 | ||
标段编号 | E3213010313104641001002 | 标段名称 | 205国道宿淮收费站工程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0年10月26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0年10月30日 | ||
工程类型 | 其它 | ||||
公告信息 |
205国道宿淮收费站工程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5国道宿淮收费站工程施工图设计已由宿迁市交通运输局以宿交复【2020】9号批准,项目发包人为沭阳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沭阳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205国道宿淮收费站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工程地点: 位于沭阳县钱集镇。 2.2 工程规模: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3 工期:120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以实际时间为准 2.4 质量要求: 合格 2.5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施工单位进场,完成工程量的50%,付工程合同价款总额的30%;完成工程量的80%,付工程合同价款总额的20%;工程封顶,付工程合同价款总额的10%;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后,付工程合同价款总额的20%;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安排决算审计,审计决算后,扣除质保金(国家相关规定预留)后按审计决算价付清余款;质量保证期结束后再支付质保金(质保期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2.6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名称:205国道宿淮收费站工程 2.7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2119万元。高于此控制价作无效标处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3.3、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本人必须具有住建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3.4、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含)以来(以系统备案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承担过单份合同金额达到12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3.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如为已退休人员但又在执业期内的,在投标时提供有效劳动合同、退休证及其本人身份证)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本单位与其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投标截止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证明以投标人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或社保机构自助查询结果打印件为准。(招标文件中有与本规定不一致地方以此规定为准。) 3.7、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7.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7.1.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指基本养老保险); 3.7.1.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7.1.3在非注册单位任职,时间持续3个月及以上; 3.7.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7.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7.4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8.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8.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8.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8.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8.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8.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8.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8.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9、关于对投标人惩戒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具体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网站查询,不同网站公布的信用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公布的信息为准; 3.10、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0年10月26日9 :00至2020年10月30日17:30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6日09:30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图纸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7. 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发布。9.联系方式 招标人:沭阳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江苏策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沭阳县交通局大楼6楼 地址:沭阳县丰润名苑2号楼420 邮编:223600 邮编:223600 联系人:徐金高 联系人:华妍 电话:13905245393 电话:18851299898 10.其他 10.1本工程采用双信封开标形式的合理低价法评标。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为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本项目为远程开标。电子投标文件开始解密时间为项目的开标时间。 10.2本次投标报名采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 )和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sqzwfw.gov.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同时进行报名登记。投标人除按上述方式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报名外,还需在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进行报名(在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报名费用不需再缴纳)。若未同时在两个平台报名,视为报名失败,作无效标处理。 具体报名程序为: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报名条件。经 CA 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和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sqzwfw.gov.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操作。 (2)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授标人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注册程序详见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中的说明。 (3)未在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中注册的,应申领 CA 加密锁,详情请查阅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sqzwfw.gov.cn/ )“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电子招标投标办理 CA 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咨询电话:0527-4396015。 2020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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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特殊公告[0]
205国道宿淮收费站工程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5国道宿淮收费站工程施工图设计已由宿迁市交通运输局以宿交复【2020】9号批准,项目发包人为沭阳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沭阳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205国道宿淮收费站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工程地点: 位于沭阳县钱集镇。 2.2 工程规模: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3 工期:120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以实际时间为准 2.4 质量要求: 合格 2.5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施工单位进场,完成工程量的50%,付工程合同价款总额的30%;完成工程量的80%,付工程合同价款总额的20%;工程封顶,付工程合同价款总额的10%;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后,付工程合同价款总额的20%;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安排决算审计,审计决算后,扣除质保金(国家相关规定预留)后按审计决算价付清余款;质量保证期结束后再支付质保金(质保期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2.6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名称:205国道宿淮收费站工程 2.7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2119万元。高于此控制价作无效标处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3.3、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本人必须具有住建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3.4、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含)以来(以系统备案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承担过单份合同金额达到12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3.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如为已退休人员但又在执业期内的,在投标时提供有效劳动合同、退休证及其本人身份证)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本单位与其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投标截止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证明以投标人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或社保机构自助查询结果打印件为准。(招标文件中有与本规定不一致地方以此规定为准。) 3.7、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7.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7.1.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指基本养老保险); 3.7.1.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7.1.3在非注册单位任职,时间持续3个月及以上; 3.7.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7.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7.4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8.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8.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8.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8.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8.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8.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8.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8.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9、关于对投标人惩戒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具体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网站查询,不同网站公布的信用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公布的信息为准; 3.10、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0年10月26日9 :00至2020年10月30日17:30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6日09:30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图纸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7. 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发布。9.联系方式 招标人:沭阳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江苏策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沭阳县交通局大楼6楼 地址:沭阳县丰润名苑2号楼420 邮编:223600 邮编:223600 联系人:徐金高 联系人:华妍 电话:13905245393 电话:18851299898 10.其他 10.1本工程采用双信封开标形式的合理低价法评标。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为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本项目为远程开标。电子投标文件开始解密时间为项目的开标时间。 10.2本次投标报名采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 )和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sqzwfw.gov.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同时进行报名登记。投标人除按上述方式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报名外,还需在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进行报名(在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报名费用不需再缴纳)。若未同时在两个平台报名,视为报名失败,作无效标处理。 具体报名程序为: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报名条件。经 CA 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和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sqzwfw.gov.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操作。 (2)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授标人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注册程序详见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中的说明。 (3)未在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中注册的,应申领 CA 加密锁,详情请查阅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sqzwfw.gov.cn/ )“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电子招标投标办理 CA 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咨询电话:0527-4396015。 2020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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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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