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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西青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机关西青区赛达新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城市更新专项规划(项目编号:MZTJ-DL-202010004)公开招标公告"href="/viewer.do?id=223279
2020-10-26 18:35:49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天津-西青区 招标业主/代理:  /
加入时间:  2020.10.25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10-26,公告主要内容为:西青区天津西青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机关西青区赛达新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城市更新专项规划(项目编号:MZTJ-DL-202010004)公开招标公告"href="/viewer.do?id=223279964&ver=2"target="_blank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天津-西青区,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编号:MZTJ-DL-202010003)公开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天津西青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机关 西青区赛达新城总体城市设计与特色风貌专项规划 (项目编号:MZTJ-DL-202010003)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西青区赛达新城总体城市设计与特色风貌专项规划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鉴于目前疫情防控形势,为了有效减少人员聚集和交叉感染,保证文件获取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以下两种方式:1、现场领取;2、网上领取(建议采用此种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1月16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ZTJ-DL-202010003
项目名称:西青区赛达新城总体城市设计与特色风貌专项规划
预算金额:60.0万元
最高限价:60.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60 60 城市规划和设计服务 本项目为赛达新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总体城市设计与特色风貌专项规划,采购预算为60万元,主要内容: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要求,基于城市山水林田湖草特色资源,传承弘扬历史文化基因,明确城市风貌特色定位,体现地域特点、民族特色和时代特征;构建符合自然山水特征与发展的城市总体空间形态与格局;基于城市功能布局与特色资源,明确市县蓝绿网格、景观框架和公共空间体系;确定城市设计重点控制区,明确其范围、框架性管控原则,确定风貌、高度、视廊、天际轮廓线等控制要求,规划总人口数大于20万人且小于100万人,具体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并报送成果。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18年度或2019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截止开标前近三个月)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提供2019年或2020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5、投标人须具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二)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参加开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四)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0月26日到 2020年10月30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鉴于目前疫情防控形势,为了有效减少人员聚集和交叉感染,保证文件获取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以下两种方式:1、现场领取;2、网上领取(建议采用此种方式)
方式:现场领取: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23号增1号8层,以现金形式支付(选择采取此种方式,建议提前联系项目负责人);网上领取(建议采用此种方式),具体要求如下:(1)请将文件费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对公账户),汇至我公司的银行账号,并请在汇款备注中标明:“项目名称+文件费”,采购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单位名称:天津市明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建行新技术产业园区支行;银行帐号:12001650472052502173;(2)文件费汇款后,请将如下信息:供应商名称、汇款单截图、项目编号、供应商联系人、联系电话及供应商邮箱以邮件形式发送至dianzizhaotoubiao@163.com。(3)邮件主题为:单位名称+项目名称+文件领取。(4)采用网上领取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日期以文件费到账日期为准。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11月16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23号增1号8层(天津市明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6.0%的价格扣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西青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机关
  地址:天津市西青经济技术开发区兴华七支路8号
  联系方式:022-238736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明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23号增1号8层
  联系方式:022-23611619-8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禄
  电 话:022-23611619-806

天津市明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3日      


关键字:其他,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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