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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完善十五分钟生活圈基础设施项目的招标公告
2020-11-07 01:31:06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上海-闵行区 招标业主/代理:  上海市闵行区梅陇镇人民政府/上海申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20.11.06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上海市闵行区梅陇镇人民政府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11-07,公告主要内容为:上海闵行区完善十五分钟生活圈基础设施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上海-闵行区,所属行业分类:基础设施,招标代理:上海申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上海市闵行区梅陇镇人民政府,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申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完善十五分钟生活圈基础设施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且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二)投标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三)投标人具有上海市道路养护从业条件登记证(登记类型必须具有桥梁结构);(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非上海市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需本市备案);(五)本项目不采购进口产品;(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七)本项目非专门面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八)按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须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完善十五分钟生活圈基础设施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20201105-051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12-20-34638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完成莲花南路马西浜桥中修工程、友谊商城西侧花坛美化工程、平阳路桥梁伸缩缝更换工程、薇馨家园(蔷薇七村)场地整修工程、莘朱路华泾港桥维修工程和梅陇镇马西浜桥维修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131.39万元,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5、交付地址:闵行区梅陇镇

6、交付日期:45天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 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1316100.00元(国库资金:13161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的政策功能。

10、最高限价:131.39万元

11、合同履行期限:45天

12、项目联系人:孙逸辉

13、电话:64985280

1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20-11-06 16:3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11-13 16:3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 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扫描件;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和上海市道路养护从业条件登记证证书(原件扫描件);3)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扫描件);4)“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投标人信用信息记录查询页面截图(详见七、其他事项);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20-11-06 16:30:00至2020-11-13 16:3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如需报名审核填写相关材料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0-11-18 13:45: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20-11-18 13:45:0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闵行区梅陇镇益文路北街6号(100号对面)蓝灰色大楼底楼会议室

2、磋商地点:上海市闵行区梅陇镇益文路北街6号(100号对面)蓝灰色大楼底楼会议室。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届时,请投标人委派本项目代表参加,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密封包装纸质投标文件,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投标所用的数字CA证书。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纸质文件)并密封。未按照以上要求、迟到或未派代表参加现场开标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事项

 按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投标人公司首页)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栏目)查询信用信息记录。报名时需上传信用信息记录查询页面截图,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 上海市闵行区梅陇镇人民政府 采购代理机构: 上海申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梅陇镇益文路北街6号 地址: 闵行区莘松路380号9楼
邮编: 200237 邮编: 201199
联系人: 汤捷 联系人: 孙逸辉
电话: 64100878 电话: 64985280
传真: 64100878 传真: 64888687

 

关键字:基础设施,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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