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人民政府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11-09,公告主要内容为:上海浦东新区惠南镇海沈村乡村振兴先期河道整治工程招标公告,所属区域:上海-浦东新区,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上海建融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人民政府,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建融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受委托,对惠南镇海沈村乡村振兴先期河道整治工程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2)具有建设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非上海市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需备案);3)施工现场项目管理机构拟派人员满足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配备要求。4)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水利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其以上资格。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惠南镇海沈村乡村振兴先期河道整治工程
2、招标编号:SHXM-00-20201106-0674(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01-20Z02118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为配合海沈村实施乡村振兴,结合村内参观浏览路线,对沿线河道及坑塘进行整治。通过设置生态湿地,景观河道整治,提升村生态文明形象。具体包括整治河道3条,分别为海沈10组一支河、海沈5组河、海沈22组一支河及一个荷花池。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新建小木桩护岸,新建生态植草沟,疏浚土方,种植绿化,新建桥涵及水生态等工程。
5、交付地址:按采购人要求
6、交付日期:按采购人要求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 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2760000.00元(国库资金:27600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本采购项目执行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府采购政策。
10、最高限价:269.18万元
11、合同履行期限:至项目结束
12、项目联系人:王立民
13、电话:68015999
1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20-11-09 09:3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11-12 09:3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供应商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等);2)安全生产许可证;3)资质证书4)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5)拟派项目经理有效建造师证书注:以上资料上传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20-11-09 09:30:00至2020-11-12 09:3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方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供应商如需纸质采购文件可自行打印,也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购买。售价1000元/本。(2)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参加招投标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做好工人防护,保障相关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参加开标会的供应商代表应当做好个人防护,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等要求。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0-11-24 13: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20-11-24 13:30:0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惠南镇大川公路2577号203室
2、磋商地点:惠南镇大川公路2577号203室。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供应商被授权代表持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会议;(2)磋商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响应文件(1正3副)及电子文档;(3)供应商须自带电脑和上网卡;(4)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代表持网上投标回执(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证明或其授权委托书(另附)。(5)二次报价单。资料不齐的单位将被拒绝开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事项
(1)响应文件递交方式:电子响应文件由供应商在电子采购平台上传提交。纸质响应文件由供应商授权代表当面递交。(2)电子响应文件递交网址:www.zfcg.sh.gov.cn。(3)纸质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浦东新区惠南镇大川公路2577号203室。(4)响应文件(电子及纸质)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以电子采购平台显示时间为准)送达的,均将拒绝接受。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 | 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人民政府 | 采购代理机构: | 上海建融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惠南镇城西路200号 | 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大川公路2577号202室 |
邮编: | 201399 | 邮编: | 201399 |
联系人: | 郭筱薇 | 联系人: | 王立民 |
电话: | 38022289 | 电话: | 68015999 |
传真: | / | 传真: | 021-680159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