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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国资委会议室系统整体升级改造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0-11-10 01:01:14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上海-杨浦区 招标业主/代理: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晶誉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20.11.09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11-10,公告主要内容为:上海杨浦区国资委会议室系统整体升级改造项目竞价公告,所属区域:上海-杨浦区,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上海晶誉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晶誉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国资委会议室系统整体升级改造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依法设立的其他组织;3.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其以上资质;3.3投标人2017年11月1日以来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惩戒对象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在“信用服务”一栏内查询);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国资委会议室系统整体升级改造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20201106-0571(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00-20-36606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国资委会议室系统整体升级改造(装修及安装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清单及图纸

5、交付地址:大沽路100号

6、交付日期:30日历天(施工时间只允许每周五18:30以后----周日24:00)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 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700000.00元(国库资金:7000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优先采购福利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10、最高限价:700000.00元

11、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工程保修期结束之日

12、项目联系人:赵晨阳

13、电话:18521524100

1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20-11-09 15:3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11-16 15:3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无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20-11-09 15:30:00至2020-11-16 15:3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方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供应商如需纸质采购文件可自行打印,也可向采购人、代理机构购买(售价1000元)。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0-11-20 09: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20-11-20 09:30:0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杨浦区纪念路8号5号楼105B会议室

2、磋商地点:上海市杨浦区纪念路8号5号楼105B会议室。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届时请各供应商委派代表携带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3G或4G上网卡及投标所用的数字CA证书出席会议。2)其他资料详见报价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响应文件递交另需提交的材料”。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事项

 1、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投标方以电子邮件形式(扫描件加盖公章)发送至:JYZXZBB@163.com,并电话联系:18521524100;代理机构将统一发布招标文件的澄清纪要。2、接收质疑的方式及联系方式: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函应以书面形式递交至招标代理公司(须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联系方式详见本章节第九条。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0.7 万元,缴纳方式详见采购文件。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采购代理机构: 上海晶誉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大沽路100号 地址: 上海市纪念路8号5号楼105B
邮编: 200003 邮编: 200034
联系人: 贾宁 联系人: 张丹
电话: 23115722 电话: 18521524100
传真: 23115722 传真: 021-61425226

 

关键字:其他,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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