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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闵行区虹桥镇道路停车管理的招标公告
2020-11-11 01:11:21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上海-闵行区 招标业主/代理:  上海市闵行区虹桥镇人民政府/培旭澄招标咨询上海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20.11.10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上海市闵行区虹桥镇人民政府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11-11,公告主要内容为:上海闵行区闵行区虹桥镇道路停车管理招标公告,所属区域:上海-闵行区,所属行业分类:道路,招标代理:培旭澄招标咨询上海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上海市闵行区虹桥镇人民政府,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培旭澄招标咨询(上海)有限公司受委托,对闵行区虹桥镇道路停车管理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有相应的经营范围;(2)报名截止之日前三年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3)本项目不接受组成联合体,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磋商;(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闵行区虹桥镇道路停车管理

2、招标编号:SHXM-00-20201106-054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12-20-z70815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道路及总泊位数见道路明细表;道路停车管理服务要求详见第三章。

5、交付地址:闵行区虹桥镇管辖区域

6、交付日期: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 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3200000.00元(国库资金:0.00元;自筹资金:320000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的政策功能。

10、最高限价:320万

11、合同履行期限: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12、项目联系人:何妍

13、电话:17721220210

1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20-11-10 18: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11-17 18: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注:本项目报名不审核,相关资料请按磋商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供。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20-11-10 18:00:00至2020-11-17 18: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本项目根据市、区财政相关部门要求,必须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电子招标平台进行采购,本项目潜在供应商在投标前应当自行了解电子投标的基本规则、要求、流程,具备网上投标的能力和条件,知晓并愿意承担电子招投标可能产生的风险,其中投标签收回执仅作为平台的操作流程步骤,本代理机构对响应文件上传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遭遇因系统、网络故障或其他技术原因产生的问题或造成的损失,请及时联系上海政府采购网54679568*16206*5。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0-11-23 13: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20-11-23 14:00:0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闵行区顾戴路3009号祥鹿大厦905-909室

2、磋商地点:上海市闵行区顾戴路3009号祥鹿大厦905-909室。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提供磋商文件一正二副(纸质文件)并密封,且粘贴印有2020-11-23 13:30:00前不可启封的封条并加盖公章。纸质文件须与电子磋商文件内容一致,如不一致,以上海政府采购网上的电子磋商文件为准。(2)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自带无线4G上网卡及可无线上网的笔记本一台(笔记本电脑提前确认是否已完成浏览器设置、CA证书管理器下载等工作,确保和CA证书匹配可以正常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事项

 请供应商委派代表参加,并自行携带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3G或4G上网卡及投标所用的数字CA证书。开标时,供应商若违反沪财采〔2012〕22号文第十七、十八、十九条的规定,其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 上海市闵行区虹桥镇人民政府 采购代理机构: 培旭澄招标咨询(上海)有限公司
地址: 合川路2885号A楼417室 地址: 上海市闵行区顾戴路3009号祥鹿大厦908室
邮编: 201103 邮编: 201199
联系人: 施敏斐 联系人: 何妍
电话: 54130308 电话: 17721220210
传真: 54130308 传真: 021-64067120

 

关键字:道路,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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