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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如皋市内外城河综合提升工程如皋市内城河景观提升增补工程
2020-11-11 12:50:46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江苏-南通-如皋 招标业主/代理:  如皋市城建投资有限公司/如皋市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20.11.10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如皋市城建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11-11,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南通如皋市内外城河综合提升工程如皋市内城河景观提升增补工程,所属区域:江苏-南通-如皋,所属行业分类:景观,招标代理:如皋市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如皋市城建投资有限公司,招标编号:B3206820342000404,招标文件售价:250,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0]如皋市内外城河综合提升工程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B3206820342000404 项目名称 如皋市内外城河综合提升工程
标段编号 B3206820342000404005001 标段名称 如皋市内城河景观提升增补工程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20年11月10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20年11月20日
工程类型 市政工程施工
公告信息

如皋市内城河景观提升增补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如皋市内城河景观提升增补工程(项目名称)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如皋市城建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如皋市内城河景观提升增补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如皋市内城河海阳路闸桥向东至水绘园南门段

2.1.2建设规模:本次内城河景观提升增补工程为海阳路闸桥向东至水绘园南门段,河道长度986m,主要包括原有花池及道路拆除清运,绿化移植,重新铺设人行道,原有水泥栏杆更换为石材栏杆,沿河增设排水沟及原有管网维修等内容。

特别说明:如皋市内城河绿化景观提升工程已通过公开招标确定施工单位,目前正在实施现场改造。因海阳路闸桥向东段设计变更及项目追加,招标人决定将海阳路闸桥向东至水绘园南门段进行招标。各投标人需自行踏勘现场后,结合本次招标范围和改造内容,充分考虑施工过程中需与原施工单位配合协作以及原施工单位班组的施工配合协调等相关费用,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额外费用。

2.1.3合同估算价: 约700万元 

2.1.4工期要求:40日历天;2021年元旦前全线石材栏杆必须全部更换完成。其中:施工进场后10天内必须有经招标人确认的相应批量石材栏杆进场,如不能按时进场的,扣除工期保证金的50%;进场后20天内,已完石材栏杆更换及安装量不得低于栏杆总工程量的50%,已完石材铺装量不得低于总工程量的30%,如不能完成,扣除工期保证金的50%,且招标人有权指派施工队进场赶工,涉及的赶工费由原中标单位承担,发包人将从向原中标单位的应付工程款中予以扣除。

2.1.5 其他质量:合格                

2.2招标范围:   如皋市内城河景观提升增补工程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含)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项目负责人须为本项目委托代理人。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投标企业须持有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颁发的《南通市建筑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针对本项目的《南通市建筑业企业(单项投标)信用管理手册》(以下合称为《信用手册》),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及执业注册信息应录入《信用手册》,且《信用手册》未处于在拟投标项目所在地暂停或停止使用状态。

3.3.2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文件要求,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3.3.3 201611日以来,企业无法院认定为失信行为(须经过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

3.3.4项目负责人养老保险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投标单位缴纳的202071日至2020930日的缴费明细。

3.3.5 项目负责人与投标单位签订有效劳动合同。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0 1110日至 2020  1120  09 00 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nantong.gov.cn/) ;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0 1120 09  0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fcg.nantong.gov.cn/、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如皋市城建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如皋市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 11 10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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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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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mail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每天上午 分 至 分,下午 分 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每天上午 分至 分,下午 分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特殊公告[0]

如皋市内城河景观提升增补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如皋市内城河景观提升增补工程(项目名称)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如皋市城建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如皋市内城河景观提升增补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如皋市内城河海阳路闸桥向东至水绘园南门段

2.1.2建设规模:本次内城河景观提升增补工程为海阳路闸桥向东至水绘园南门段,河道长度986m,主要包括原有花池及道路拆除清运,绿化移植,重新铺设人行道,原有水泥栏杆更换为石材栏杆,沿河增设排水沟及原有管网维修等内容。

特别说明:如皋市内城河绿化景观提升工程已通过公开招标确定施工单位,目前正在实施现场改造。因海阳路闸桥向东段设计变更及项目追加,招标人决定将海阳路闸桥向东至水绘园南门段进行招标。各投标人需自行踏勘现场后,结合本次招标范围和改造内容,充分考虑施工过程中需与原施工单位配合协作以及原施工单位班组的施工配合协调等相关费用,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额外费用。

2.1.3合同估算价: 约700万元 

2.1.4工期要求:40日历天;2021年元旦前全线石材栏杆必须全部更换完成。其中:施工进场后10天内必须有经招标人确认的相应批量石材栏杆进场,如不能按时进场的,扣除工期保证金的50%;进场后20天内,已完石材栏杆更换及安装量不得低于栏杆总工程量的50%,已完石材铺装量不得低于总工程量的30%,如不能完成,扣除工期保证金的50%,且招标人有权指派施工队进场赶工,涉及的赶工费由原中标单位承担,发包人将从向原中标单位的应付工程款中予以扣除。

2.1.5 其他质量:合格                

2.2招标范围:   如皋市内城河景观提升增补工程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含)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项目负责人须为本项目委托代理人。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投标企业须持有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颁发的《南通市建筑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针对本项目的《南通市建筑业企业(单项投标)信用管理手册》(以下合称为《信用手册》),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及执业注册信息应录入《信用手册》,且《信用手册》未处于在拟投标项目所在地暂停或停止使用状态。

3.3.2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文件要求,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3.3.3 201611日以来,企业无法院认定为失信行为(须经过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

3.3.4项目负责人养老保险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投标单位缴纳的202071日至2020930日的缴费明细。

3.3.5 项目负责人与投标单位签订有效劳动合同。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0 1110日至 2020  1120  09 00 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nantong.gov.cn/) ;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0 1120 09  0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fcg.nantong.gov.cn/、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如皋市城建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如皋市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 11 10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分,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分,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相关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关键字:景观,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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