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浦东新区城市科技委员会八新区重点区域轨交线网优化规划的磋商公告
2020-11-13 01:01:16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上海-浦东新区 招标业主/代理:  上海市浦东新区城市科技委员会/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加入时间:  2020.11.12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上海市浦东新区城市科技委员会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11-13,公告主要内容为:浦东新区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浦东新区城市科技委员会八新区重点区域轨交线网优化规划的磋商公告,所属区域:上海-浦东新区,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业主:上海市浦东新区城市科技委员会,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委托,对浦东新区城市科技委员会八新区重点区域轨交线网优化规划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采购。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响应。3.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浦东新区城市科技委员会八新区重点区域轨交线网优化规划

2、招标编号:SHXM-01-20201106-0529(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01-20-16639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重点研究金桥副中心、张江集电港、川沙副中心、新区南部等轨道交通薄弱地区,涉及轨道交通13号线延伸线、11号线延伸线、曹奉线、21号线、18号线延伸线、新增快线等规划方案。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5、交付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600号船研大厦11楼。

6、交付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 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8、采购预算金额:2000000.00元(国库资金:20000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

10、最高限价:同预算金额

11、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12、项目联系人:戎毅仁

13、电话:68530615

1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20-11-12 17:3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11-17 17:3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无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20-11-12 17:30:00至2020-11-19 17:3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无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0-11-26 13: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20-11-26 13:00:0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www.zfcg.sh.gov.cn

2、磋商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399号4楼4A05室。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自行携带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网卡、数字证书(CA证书)。自行携带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网卡、数字证书(CA证书)。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事项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采购相关活动在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供应商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供应商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在线服务”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 上海市浦东新区城市科技委员会 采购代理机构: 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浦东新区民生路600号船研大厦11楼 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399号4楼4B08室
邮编: 200135 邮编: 200135
联系人: 戎毅仁 联系人: 朱琴
电话: 68530615 电话: 68541773
传真: 68530615 传真: 68542111

 

关键字:其他,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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