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招标频道 > 招标公告 > 江苏招标网 > 南京招标网 > 正文
江苏南京晓庄学院方山校区新建学生宿舍和实验实训楼项目施工总承包
2020-11-13 17:25:44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江苏-南京 招标业主/代理:  南京晓庄学院/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20.11.13 截止时间:  2020-11-25

摘要:本公告受南京晓庄学院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11-13,截止日期:2020-11-25,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南京方山校区新建学生宿舍和实验实训楼项目施工总承包,所属区域:江苏-南京,所属行业分类:施工总承包,招标代理: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南京晓庄学院,招标编号:S3201010367154904003,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缺少]南京晓庄学院方山校区新建学生宿舍和实验实训楼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S3201010367154904003 项目名称 南京晓庄学院方山校区新建学生宿舍和实验实训楼项目
标段编号 AJN200135-03SG 标段名称 施工总承包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20年11月13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20年11月20日
工程类型 房屋建筑施工
公告信息
编号: AJN200135-03SG
1. 招标条件
        南京晓庄学院建设项目南京晓庄学院方山校区新建学生宿舍和实验实训楼项目施工总承包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发改投资字[2019]825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58644.2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58644.2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施工总承包
        2.2 工程地点:南京晓庄学院方山校区
        2.3 工程类型: 特大型工程
        2.4 建设内容: 房屋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园林绿化古建筑工程;
        2.5 结构类型: 框架结构
        2.6 工期要求: 700日历天
        2.7 工程合同估算价: 51094.60万元
        2.8 招标内容: 基坑支护工程;通风空调工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幕墙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电梯安装工程;消防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民用建筑土建及水电安装;地基与基础工程;土石方工程;建筑给水排水工程;城市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城市照明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管道安装工程;
        2.9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南京晓庄学院方山校区新建学生宿舍和实验实训楼项目土建及水电安装、桩基及基坑支护、土石方、幕墙、通风、空调、消防、智能化、装饰装修、变配电工程、电梯、室外附属(包括道路、路灯、给排水、景观绿化、综合管网)等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本项目采用“三板”方式建造。
        2.10 工程规模: 建筑面积:103794.87 m2;基坑深度:7.3 m;空调制冷量:2500 冷吨;装饰工程面积:89153.14 m2;幕墙面积:8916 m2;幕墙高度:23.4 m;层数:9 m;高度:35 m;台数:20 台;建筑面积:103794.87 m2;建筑物层数:9 层;其中地上层数:9 层;其中地下层数:1 层;建筑物高度:35 m;其中地下室面积:14568.26 m2;造价:51094.60 万元;单体最大建筑面积:57839.81 m2;幢数:2 幢;钢结构跨度:0 m;重量:0 吨;建筑面积:103794.87 m2;根数:1694 根;桩形:钻孔灌注桩、预应力管桩 ;桩长:13 m;土石方量:98681 m3;长度:1600 m;宽度:13 m;造价:1052.59 万元;日处理量:0.12 万吨;灯架:5805 套;灯具:5805 只;园林绿化面积:10749.68 m2;造价:282 万元;直径:800 mm;长度:2000 m。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一级(含)以上。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4.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之日止,投标申请人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njggzy.nanjing.gov.cn/njweb)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4.2 资格预审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2020-11-25
5. 资格审查办法
        5.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5.2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资格审查必要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c.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 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 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 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 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 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为:
        
        5.3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因工程技术复杂或者具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增设的资审合格的可选条件为:
                 (1)企业承担过类似工程;
        以上所指企业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企业自2017年11月01日(含)以来(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50000平方米及以上采用“三板”建造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除外),采用装配式方式也予以认可。(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以上数据和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面积为准,否则视为未提供;所有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5.4 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有限数量制
         采用有限数量制,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个的,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选择 11 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6. 评标方法
         本标段不采用评标入围方法。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1、不采用两阶段评审
2、采用暗标
3、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办法
   评分制: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中确定的评审要点,对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分。
4、开标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从以下方法和系数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Q2=1-Q1, Q1取值范围为65%~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8%;Q1、K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5、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6、报价评审偏差
   总分:100分。投标报价:84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每增加1%扣0.9分,每降低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7、施工组织设计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4.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5.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
   6.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7.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
   8.BIM等信息技术的使用方案
   施工组织设计10分。
8、业绩分
   业绩:0分。
9、其他评分因素
   信用评分:6分使用南京市建委信用评定分值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0年11月13日10时33分到 2020年11月20日10时33分为止
8. 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3、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
8.4、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5、投标人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以及社保机构出具近半年(2020年5月至2020年10月)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必须是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须加盖社保机构公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若项目负责人属退休人员、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上述材料的原件电子扫描件必须编辑在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说明:疫情期间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对投标社保缴费证明中出现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金额为0或者非到账状态等情况,应视为有效。
8.6、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8.7依据《关于开展南京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20】388号)文件,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整改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核查结果以南京市建委网站公示信息为准。
8.8、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8.9、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一)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二)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8.10、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8.11、本项目采用有限数量制资格预审,具体评分办法如下:
8.11.1企业类似工程(15分)
企业自2017年11月01日(含)以来(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50000平方米及以上采用“三板”建造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除外),采用装配式方式也予以认可,得15分。(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以上数据和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面积为准,否则视为未提供;所有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8.11.2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15分)
项目负责人自2017年11月01日(含)以来(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在本单位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50000平方米及以上采用“三板”建造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除外),采用装配式方式也予以认可,得15分。(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以上数据和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面积为准,否则视为未提供;所有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项目负责人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
注: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
8.11.3信誉(10分)
企业获得过国家级“守合同重信用”或“重合同守信用”称号的得10分,省级“守合同重信用”或“重合同守信用”称号的得8分,市级“守合同重信用”或“重合同守信用”得5分,没有不得分。
(注:提供有效的证书,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
8.11.4认证体系(15分)
企业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在有效期内的得5分;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在有效期内的得5分;具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在有效期内的得5分,此项最多得15分。(提供有效期内的企业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原件扫描上传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
8.11.5财务状况(25分)
投标人2019年度资产负债率<80%的,得25分;80%≤投标人2019年度资产负债率<85%的,得20分;投标人2019年度资产负债率≥85%的,得10分。(资产负债率=负债合计(年末或期末余额)/资产总计(年末或期末余额)×100%。数据以2019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数据为准,财务报表需反映相关数据,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2019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扫描上传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
8.11.6工程奖项(20分)
1.企业承担的类似工程获得过国优奖项的得20分;
2.企业承担的类似工程获得过省优奖项的得18分;
3.企业承担的类似工程获得过市优奖项的得15分;
本奖项限评1个。[注:a.以上均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获奖证书(或建设主管部门公示的获奖文件),缺一则不予得分。b.“国优”工程包括:鲁班奖、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颁发的“国家优质工程奖”、 中国土木工程学会与詹天佑土木工程科技发展基金会联合评审的“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大奖”。c.国优有效期为三年,省优有效期为两年,市优有效期一年。d.企业承担的类似工程是指自2017年11月01日(含)以来(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50000平方米及以上采用“三板”建造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除外),采用装配式方式也予以认可。(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获奖证书(或建设主管部门公示的获奖文件),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以上数据和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面积为准,否则不予计分。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资料为准。)c.相关获奖项目的时间须符合上述年限规定,1年按照365日历天计算,有效年限是指:自发证或者发文当日(含当日,发证、发文时间不一致,以发文当日为准)至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当日(含当日)的总计日历天符合上述规定]。
8.12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多于11个的,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选择11个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参加投标。在资格审查打分分值相同时,以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建筑面积大的排名在前,如业绩合同建筑面积仍一致时现场抽签决定。
8.13招标文件下载费用100元,工具使用费最高100元,平台使用费最高100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晓庄学院 代理机构: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江宁区弘景大道3601号南京晓庄学院方山校区 地       址:南京市玄武区龙蟠路151-1号赞成湖畔居商务楼4楼
        邮       编:210000 邮       编:210042
        联  系  人:彭老师 联  系  人:刘洪浩 夏成明
        电       话:025-86178516 电       话:025-83650522-8039
        传       真:/ 传       真:025-85438960-8000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jiancheng_912@163.com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南京龙蟠路支行
        账       号: 账       号:320006631018010033554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每天上午 分 至 分,下午 分 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每天上午 分至 分,下午 分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特殊公告[缺少]
编号: AJN200135-03SG
1. 招标条件
        南京晓庄学院建设项目南京晓庄学院方山校区新建学生宿舍和实验实训楼项目施工总承包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发改投资字[2019]825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58644.2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58644.2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施工总承包
        2.2 工程地点:南京晓庄学院方山校区
        2.3 工程类型: 特大型工程
        2.4 建设内容: 房屋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园林绿化古建筑工程;
        2.5 结构类型: 框架结构
        2.6 工期要求: 700日历天
        2.7 工程合同估算价: 51094.60万元
        2.8 招标内容: 基坑支护工程;通风空调工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幕墙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电梯安装工程;消防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民用建筑土建及水电安装;地基与基础工程;土石方工程;建筑给水排水工程;城市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城市照明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管道安装工程;
        2.9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南京晓庄学院方山校区新建学生宿舍和实验实训楼项目土建及水电安装、桩基及基坑支护、土石方、幕墙、通风、空调、消防、智能化、装饰装修、变配电工程、电梯、室外附属(包括道路、路灯、给排水、景观绿化、综合管网)等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本项目采用“三板”方式建造。
        2.10 工程规模: 建筑面积:103794.87 m2;基坑深度:7.3 m;空调制冷量:2500 冷吨;装饰工程面积:89153.14 m2;幕墙面积:8916 m2;幕墙高度:23.4 m;层数:9 m;高度:35 m;台数:20 台;建筑面积:103794.87 m2;建筑物层数:9 层;其中地上层数:9 层;其中地下层数:1 层;建筑物高度:35 m;其中地下室面积:14568.26 m2;造价:51094.60 万元;单体最大建筑面积:57839.81 m2;幢数:2 幢;钢结构跨度:0 m;重量:0 吨;建筑面积:103794.87 m2;根数:1694 根;桩形:钻孔灌注桩、预应力管桩 ;桩长:13 m;土石方量:98681 m3;长度:1600 m;宽度:13 m;造价:1052.59 万元;日处理量:0.12 万吨;灯架:5805 套;灯具:5805 只;园林绿化面积:10749.68 m2;造价:282 万元;直径:800 mm;长度:2000 m。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一级(含)以上。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4.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之日止,投标申请人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njggzy.nanjing.gov.cn/njweb)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4.2 资格预审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2020-11-25
5. 资格审查办法
        5.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5.2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资格审查必要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c.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 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 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 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 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 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为:
        
        5.3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因工程技术复杂或者具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增设的资审合格的可选条件为:
                 (1)企业承担过类似工程;
        以上所指企业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企业自2017年11月01日(含)以来(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50000平方米及以上采用“三板”建造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除外),采用装配式方式也予以认可。(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以上数据和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面积为准,否则视为未提供;所有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5.4 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有限数量制
         采用有限数量制,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个的,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选择 11 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6. 评标方法
         本标段不采用评标入围方法。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1、不采用两阶段评审
2、采用暗标
3、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办法
   评分制: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中确定的评审要点,对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分。
4、开标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从以下方法和系数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Q2=1-Q1, Q1取值范围为65%~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8%;Q1、K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5、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6、报价评审偏差
   总分:100分。投标报价:84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每增加1%扣0.9分,每降低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7、施工组织设计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4.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5.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
   6.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7.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
   8.BIM等信息技术的使用方案
   施工组织设计10分。
8、业绩分
   业绩:0分。
9、其他评分因素
   信用评分:6分使用南京市建委信用评定分值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0年11月13日10时33分到 2020年11月20日10时33分为止
8. 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3、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
8.4、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5、投标人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以及社保机构出具近半年(2020年5月至2020年10月)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必须是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须加盖社保机构公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若项目负责人属退休人员、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上述材料的原件电子扫描件必须编辑在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说明:疫情期间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对投标社保缴费证明中出现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金额为0或者非到账状态等情况,应视为有效。
8.6、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8.7依据《关于开展南京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20】388号)文件,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整改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核查结果以南京市建委网站公示信息为准。
8.8、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8.9、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一)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二)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8.10、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8.11、本项目采用有限数量制资格预审,具体评分办法如下:
8.11.1企业类似工程(15分)
企业自2017年11月01日(含)以来(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50000平方米及以上采用“三板”建造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除外),采用装配式方式也予以认可,得15分。(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以上数据和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面积为准,否则视为未提供;所有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8.11.2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15分)
项目负责人自2017年11月01日(含)以来(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在本单位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50000平方米及以上采用“三板”建造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除外),采用装配式方式也予以认可,得15分。(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以上数据和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面积为准,否则视为未提供;所有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项目负责人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
注: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
8.11.3信誉(10分)
企业获得过国家级“守合同重信用”或“重合同守信用”称号的得10分,省级“守合同重信用”或“重合同守信用”称号的得8分,市级“守合同重信用”或“重合同守信用”得5分,没有不得分。
(注:提供有效的证书,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
8.11.4认证体系(15分)
企业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在有效期内的得5分;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在有效期内的得5分;具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在有效期内的得5分,此项最多得15分。(提供有效期内的企业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原件扫描上传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
8.11.5财务状况(25分)
投标人2019年度资产负债率<80%的,得25分;80%≤投标人2019年度资产负债率<85%的,得20分;投标人2019年度资产负债率≥85%的,得10分。(资产负债率=负债合计(年末或期末余额)/资产总计(年末或期末余额)×100%。数据以2019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数据为准,财务报表需反映相关数据,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2019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扫描上传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
8.11.6工程奖项(20分)
1.企业承担的类似工程获得过国优奖项的得20分;
2.企业承担的类似工程获得过省优奖项的得18分;
3.企业承担的类似工程获得过市优奖项的得15分;
本奖项限评1个。[注:a.以上均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获奖证书(或建设主管部门公示的获奖文件),缺一则不予得分。b.“国优”工程包括:鲁班奖、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颁发的“国家优质工程奖”、 中国土木工程学会与詹天佑土木工程科技发展基金会联合评审的“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大奖”。c.国优有效期为三年,省优有效期为两年,市优有效期一年。d.企业承担的类似工程是指自2017年11月01日(含)以来(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50000平方米及以上采用“三板”建造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除外),采用装配式方式也予以认可。(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获奖证书(或建设主管部门公示的获奖文件),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以上数据和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面积为准,否则不予计分。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资料为准。)c.相关获奖项目的时间须符合上述年限规定,1年按照365日历天计算,有效年限是指:自发证或者发文当日(含当日,发证、发文时间不一致,以发文当日为准)至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当日(含当日)的总计日历天符合上述规定]。
8.12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多于11个的,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选择11个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参加投标。在资格审查打分分值相同时,以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建筑面积大的排名在前,如业绩合同建筑面积仍一致时现场抽签决定。
8.13招标文件下载费用100元,工具使用费最高100元,平台使用费最高100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晓庄学院 代理机构: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江宁区弘景大道3601号南京晓庄学院方山校区 地       址:南京市玄武区龙蟠路151-1号赞成湖畔居商务楼4楼
        邮       编:210000 邮       编:210042
        联  系  人:彭老师 联  系  人:刘洪浩 夏成明
        电       话:025-86178516 电       话:025-83650522-8039
        传       真:/ 传       真:025-85438960-8000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jiancheng_912@163.com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南京龙蟠路支行
        账       号: 账       号:320006631018010033554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分,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分,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相关附件

关键字:施工总承包,江苏
About Us - 关于我们 - 服务列表 - 付费指导 - 媒体合作 - 广告服务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常见问题 - 友情链接
Copyright©2014安装信息网 www36qyk.cn. All rights reserved.
服务热线:0371-61311617 邮箱:zgazxxw@126.com 豫ICP备18030500号-4
未经过本站允许,请勿将本站内容传播或复制
安全联盟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