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11-15,公告主要内容为:广东广州迁移10kV袂南线#5-#18号塔线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广东-广州,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广东启弘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招标编号:)___________项目,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迁移10kV袂南线#5-#18号塔线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迁移10kV袂南线#5-#18号塔线路工程,招标人为茂名市茂南城郊经济开发试验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由单位统筹从市土地储备中心安排的迁改费用中支付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工程概况:本工程包括拆除10kV袂南线#5杆至袂南线#18杆及杆塔上装置、导线等,新建箱变基础1个,环网柜基础2个,顶管PE160(4管)200米,顶管PE160(2管)190米,排管电缆沟2列2层1060米和相应的电缆井等,新建S11-630kV组合箱变1个,2个一进三环网柜。电缆ZR-YJV22-3×300mm2,8.7/15kV 1650米;电缆ZR-YJV22-3×70mm2,8.7/15kV 150米等。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总承包,标段划分定为 1 个施工合同,计划施工工期90日历天。
2.3投资额:项目总投资636.68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含三级)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含三级),并取得五级或以上的承装(修)电力设施许可证及有效的安全施工许可证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广东省外企业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显示正常登记,且投标人拟派人员必须已经在该平台录入。
3.2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力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当项目经理资格条件为二级注册建造师的,广东省外企业所委任的项目经理须为一级注册建造师)或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官方网站的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证明[广东省外的须为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根据粤建市函【2011】218 号文)],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目前没有担任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单位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于2020年11月14日至2020年11月18日上午9:30至 11:30,下午14:00至16:00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投标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投标登记资料详见《附件一》,投标登记资料一式两份装订成册,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投标登记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单独提供,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网http://www.gzzb.gd.cn可下载),招标文件每本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2 投标登记前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工商营业执照、施工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原件或拟派项目经理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注册证原件及相关资料复印件一份,经招标代理验证后到业主单位盖章关于项目勘查现场的证明书,投标登记时提供证明书原件。
5.投标注意事项
5.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在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规定时间内以匿名方式进行网上提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将对投标人的问题统一做出澄清和解答,并发布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应自行留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发布的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2对于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存在任何违规或不公平内容,投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0年12月4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4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13开标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茂名市茂南城郊经济开发试验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茂名市茂南区站南路与站南十街交汇处附近西
联 系 人:许先生 电话:0668-2294020
招标代理:广东启弘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茂名市油城七路1号大院13栋202房号大院10号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668-2299202
监督部门:茂名市茂南城郊经济开发试验区管理委员会 电话:0668-2294020
2020年11月14日
附件1
投标申请人投标登记资料一览表
项目名称: 投标登记:单位(盖章)
审核确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与投标申请人代表对以下资料共同核对,审核情况属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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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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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 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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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
内页码 |
投标登记提交资料要求 |
审核情况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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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栏不需申请人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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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投标登记申请表(不用装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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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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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法人投标登记时)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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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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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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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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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或电子证书打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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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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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或电子证书打印件(注:如果已按新规定办理电子证书,则提交有二维码的打印件加盖公章(所盖公章不得影响二维码的读取);未办理电子证书的则提交许可证副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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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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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拟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身份证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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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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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拟任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身份证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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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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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拟任本工程的安全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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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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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近三个月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社保时段至少包含2020年8月至2020年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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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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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关于项目勘查现场的证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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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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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本表一式两份,一份附于投标登记资料内首页,作为投标登记资料目录,另一份交回投标申请人代表。 两份表格中每页的“审核确认”栏均需双方签署。
2、本表原件审核情况栏及备注栏须留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收资料人员审核后填写。
3、本表中有修改情况,须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和投标单位代表共同签署。
附件2(关于项目勘查现场的证明书):
关于项目勘查现场的证明书
现有____________(投标单位)按招标要求,就(招标编号:)___________项目,已到我处现场进行考察。
特此证明!
盖章:
日期:
说明:潜在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派项目经理与业主单位签署《关于项目勘查现场的证明书》,并提供身份证原件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