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六合市民广场配套服务楼装饰装修及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
所属区域: | 江苏-南京-六合区 | 招标业主/代理: | 南京六合新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加入时间: | 2020.11.27 | 截止时间: | 2020-12-29 |
摘要:本公告受南京六合新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11-27,截止日期:2020-12-29,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南京六合市民广场配套服务楼装饰装修及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所属区域:江苏-南京-六合区,所属行业分类:广场,招标代理: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南京六合新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招标编号:S3201010367156501002,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缺少]六合市民广场配套服务楼装饰装修及改造项目的招标公告 |
项目编号 |
S3201010367156501002 |
项目名称 |
六合市民广场配套服务楼装饰装修及改造项目 |
标段编号 |
ALH201038-01ZG |
标段名称 |
工程总承包 |
计划开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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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竣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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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开始时间 |
2020年11月27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0年12月4日 |
工程类型 |
房屋建筑施工 |
公告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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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ALH201038-01ZG |
1. 招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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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六合市民广场配套服务楼装饰装修及改造项目已由南京市六合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六合市民广场配套服务楼装饰装修及改造项目(六发改备[2020]34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六合新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政府性资金:3500.0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3500.00万元,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政府性资金:3500.0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3500.00万元构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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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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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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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建设地点:六合区市民广场东南角 |
2.1.2 工程规模: 六合市民广场配套服务楼装饰装修及改造项目,总建筑面积8104平方米 |
2.1.3 合同估算价: 2500.00万元 |
2.1.4 总工期要求: 170日历天 |
设计开工日期:2021年01月11日 |
施工开工日期:2021年02月01日 |
工程竣工日期:2021年06月30日 |
2.2 招标内容和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装饰装修设计{施工图设计(含预算)}及相关配套服务、物资(设备、家具、材料等)采购及安装、加固、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具体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各类评审、审查、验收、移交、人员培训、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工作等工程总承包的全部工作,具体以设计任务书及甲方要求为准 |
2.3 工程总承包类型:方案设计已完成设计-采购-施工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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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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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企业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A) 设计资质要求:设计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以上相关证书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录入信息为准);
(B) 施工资质要求:施工资质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①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和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②专业承包特种专业工程专业承包(限结构补强)(含)以上。
③施工企业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以上相关证书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录入信息为准)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A)具有下列注册执业资格之一: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
(B)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2017年12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投标单位以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2000万元及以上且建筑面积或装修面积6200平方米及以上的装饰装修改造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交工证明、完工证明不作为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录入信息为准。)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2017年12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投标单位以施工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2000万元及以上且建筑面积或装修面积6200平方米及以上的装饰装修改造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交工证明、完工证明不作为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录入信息为准。)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2017年12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投标单位以设计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2000万元及以上且建筑面积或装修面积6200平方米及以上的装饰装修改造工程设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与设计合同,设计业绩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相关特征须在合同中体现,若合同无法体现相关内容,则以中标通知书为准;其他证明文件均不予认可。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录入信息为准。)
业绩认定标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必须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2要求。
6、施工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等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的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8、项目管理机构:
(1)设计负责人:申请人拟委派的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2)施工负责人:申请人拟委派的施工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一级及以上资格,同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对于由投标人自行完成的设计或者施工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对于投标人依法分包的施工或设计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施工或设计协调管理人员。
9、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3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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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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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2017年12月1日(含)以来,投标单位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2000万元及以上且建筑面积或装修面积6200平方米及以上的装饰装修改造工程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交工证明、完工证明不作为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录入信息为准。)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2017年12月1日(含)以来,投标单位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2000万元及以上且建筑面积或装修面积6200平方米及以上的装饰装修改造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交工证明、完工证明不作为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录入信息为准。)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2017年12月1日(含)以来,投标单位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2000万元及以上且建筑面积或装修面积6200平方米及以上的装饰装修改造设计业绩。(须提供设计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相关特征须在合同中体现,其他证明文件均不予认可;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录入信息为准。)
业绩认定标准:企业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可以为同一业绩
2、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不接受
3、投标人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缴纳养老保险的时间要求2020年05月至2020年10月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1、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承诺书加盖公章自行扫描编入至投标文件中)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形):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指的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 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4.2、拟派的施工负责人必须同时满足的其他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承诺书加盖公章自行扫描编入至投标文件中)
(1)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形):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负责人是 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 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承诺书加盖公章自行扫描编入至投标文件中)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与本招标项1.4.1 投标人资格要求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 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4、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如下:( 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联合体协议书原件扫描编入至投标文件)
(1)所有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2)本招标项目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不超过3家的联合体投标人参与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处理项目过程中一切事务,并代表联合体成员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工程责任和接受指令。整个合同的实施应全部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牵头人代表任何或全部联合体成员并承担责任;
(4)参加联合的各成员单位对本项目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 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的投标。如果违反,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5)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的职员。
4.5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单位投标(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期时间前没有受到红牌、黄牌警示并在警示期内,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4.6、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资格审查时,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质动态核查审查情况进行查询,若发现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其他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7依据《关于开展南京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20】388号)文件,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整改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核查结果以南京市建委网站公示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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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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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评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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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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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分值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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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总承包报价:72分
设计文件:20分
商务标:2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6.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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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评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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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设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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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设计说明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的设计方案解读准确,构思新颖。优(2);良(1.8);中(1.6);差(1.4);无(0)
1设计说明2:项目设计的各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1设计说明3:项目设计是否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优(2);良(1.8);中(1.6);差(1.4);无(0)
2.专业工程设计文件1:设计文件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优(4);良(3.6);中(3.2);差(2.8);无(0)
2.专业工程设计文件2:设计文件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优(2);良(1.8);中(1.6);差(1.4);无(0)
2.专业工程设计文件3:工程设计文件的先进性、完整性、实用性以及工程造价等方面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2.专业工程设计文件4:与建筑的协调性优(2);良(1.8);中(1.6);差(1.4);无(0)
3.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应用:对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4.绿色设计1: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优(0.5);良(0.45);中(0.4);差(0.35);无(0)
4.绿色设计2: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优(0.5);良(0.45);中(0.4);差(0.35);无(0)
5.设计深度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5.设计深度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优(1);良(0.9);中(0.8);差(0.7);无(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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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程总承包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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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7%(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3%、3.5%、4%、4.5%中确定,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满分7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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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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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体概述: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2.施工的重点难点: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3.施工资源投入计划: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4.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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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商务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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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机构:(满分2分)
项目管理机构: 1.施工项目经理: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2分,具备工程师职称得1分。 (满分2分) 备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 提供上述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的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0年5月-2020年10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上述人员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附在投标文件中,原件核查(疫情期间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对投标社保缴费证明中出现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金额为0或者非到账状态等情况,应视为有效);以上人员不可兼得,否则不予认可,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2分)
工程业绩:(满分0分)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满分0分)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满分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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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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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njggzy.nanjing.gov.cn/njweb)购买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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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招标文件下载费用100元,工具使用费最高100元,平台使用费最高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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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0/12/29 |
6. 投标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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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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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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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布公告的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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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njggzy.nanjing.gov.cn/njweb)、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sggzy.jszwfw.gov.cn/)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等媒介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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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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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3、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4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8.5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到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中《办事指南》,如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8.6、本公告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中2.3工程总承包类型:方案设计已完成-采购-施工不适用于本项目,此项目工程总承包类型为初步设计已完成-采购-施工
8.7、报价说明:投标报价时,设计费下浮率及施工费(含采购费、不含暂列金及暂估价)下浮率均不得小于8%
8.8、 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法确定中标人,评标采用定量评审,定标采用票决定标法中的直接票决定标,票决采取投票计分法,具体定标方法如下:
(1)企业信誉(权重35%) : 投标人取得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证书、截止开标之日有效的,有其中三个得5分,有其中两个得3分,有其中一个得1分,没有得0分。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原件扫描件为准。)
注:如联合体投标的,以牵头方的奖项为准。
(2)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权重35%):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高级职称及以上得5分,中级职称得4分,助理级职称得3分,无不得分。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原件扫描件为准。)
注:如联合体投标的,以牵头方的奖项为准。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答辩评分 (权重30%) 本项目采用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进行答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针对定标评委会现场讨论拟定的问题进行回答,共2题。答辩题目由定标委员会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现场提出,出题范围包括对项目实施需求的理解;项目实施中的重难点分析及过程控制。排序分分别为:5分,4分,3分,2分,1分。
得票数(总分)相同且影响中标候选人确定的,由定标委员会对得票数(总分)相同的单位进行再次票决确定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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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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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南京六合新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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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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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南京市六合区峨嵋路 302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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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南京市六合区璟湖广场3栋1单元130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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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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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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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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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李荣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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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571266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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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13585158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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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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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02583605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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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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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子 邮 件:28837498@vip.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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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方式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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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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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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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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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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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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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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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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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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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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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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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 。 |
特殊公告[缺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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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ALH201038-01ZG |
1. 招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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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六合市民广场配套服务楼装饰装修及改造项目已由南京市六合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六合市民广场配套服务楼装饰装修及改造项目(六发改备[2020]34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六合新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政府性资金:3500.0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3500.00万元,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政府性资金:3500.0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3500.00万元构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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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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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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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建设地点:六合区市民广场东南角 |
2.1.2 工程规模: 六合市民广场配套服务楼装饰装修及改造项目,总建筑面积8104平方米 |
2.1.3 合同估算价: 2500.00万元 |
2.1.4 总工期要求: 170日历天 |
设计开工日期:2021年01月11日 |
施工开工日期:2021年02月01日 |
工程竣工日期:2021年06月30日 |
2.2 招标内容和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装饰装修设计{施工图设计(含预算)}及相关配套服务、物资(设备、家具、材料等)采购及安装、加固、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具体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各类评审、审查、验收、移交、人员培训、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工作等工程总承包的全部工作,具体以设计任务书及甲方要求为准 |
2.3 工程总承包类型:方案设计已完成设计-采购-施工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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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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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企业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A) 设计资质要求:设计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以上相关证书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录入信息为准);
(B) 施工资质要求:施工资质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①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和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②专业承包特种专业工程专业承包(限结构补强)(含)以上。
③施工企业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以上相关证书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录入信息为准)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A)具有下列注册执业资格之一: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
(B)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2017年12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投标单位以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2000万元及以上且建筑面积或装修面积6200平方米及以上的装饰装修改造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交工证明、完工证明不作为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录入信息为准。)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2017年12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投标单位以施工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2000万元及以上且建筑面积或装修面积6200平方米及以上的装饰装修改造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交工证明、完工证明不作为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录入信息为准。)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2017年12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投标单位以设计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2000万元及以上且建筑面积或装修面积6200平方米及以上的装饰装修改造工程设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与设计合同,设计业绩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相关特征须在合同中体现,若合同无法体现相关内容,则以中标通知书为准;其他证明文件均不予认可。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录入信息为准。)
业绩认定标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必须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2要求。
6、施工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等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的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8、项目管理机构:
(1)设计负责人:申请人拟委派的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2)施工负责人:申请人拟委派的施工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一级及以上资格,同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对于由投标人自行完成的设计或者施工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对于投标人依法分包的施工或设计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施工或设计协调管理人员。
9、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3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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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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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2017年12月1日(含)以来,投标单位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2000万元及以上且建筑面积或装修面积6200平方米及以上的装饰装修改造工程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交工证明、完工证明不作为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录入信息为准。)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2017年12月1日(含)以来,投标单位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2000万元及以上且建筑面积或装修面积6200平方米及以上的装饰装修改造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交工证明、完工证明不作为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录入信息为准。)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2017年12月1日(含)以来,投标单位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2000万元及以上且建筑面积或装修面积6200平方米及以上的装饰装修改造设计业绩。(须提供设计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相关特征须在合同中体现,其他证明文件均不予认可;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录入信息为准。)
业绩认定标准:企业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可以为同一业绩
2、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不接受
3、投标人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缴纳养老保险的时间要求2020年05月至2020年10月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1、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承诺书加盖公章自行扫描编入至投标文件中)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形):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指的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 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4.2、拟派的施工负责人必须同时满足的其他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承诺书加盖公章自行扫描编入至投标文件中)
(1)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形):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负责人是 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 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承诺书加盖公章自行扫描编入至投标文件中)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与本招标项1.4.1 投标人资格要求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 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4、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如下:( 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联合体协议书原件扫描编入至投标文件)
(1)所有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2)本招标项目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不超过3家的联合体投标人参与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处理项目过程中一切事务,并代表联合体成员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工程责任和接受指令。整个合同的实施应全部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牵头人代表任何或全部联合体成员并承担责任;
(4)参加联合的各成员单位对本项目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 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的投标。如果违反,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5)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的职员。
4.5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单位投标(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期时间前没有受到红牌、黄牌警示并在警示期内,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4.6、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资格审查时,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质动态核查审查情况进行查询,若发现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其他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7依据《关于开展南京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20】388号)文件,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整改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核查结果以南京市建委网站公示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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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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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评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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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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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分值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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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总承包报价:72分
设计文件:20分
商务标:2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6.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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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评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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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设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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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设计说明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的设计方案解读准确,构思新颖。优(2);良(1.8);中(1.6);差(1.4);无(0)
1设计说明2:项目设计的各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1设计说明3:项目设计是否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优(2);良(1.8);中(1.6);差(1.4);无(0)
2.专业工程设计文件1:设计文件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优(4);良(3.6);中(3.2);差(2.8);无(0)
2.专业工程设计文件2:设计文件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优(2);良(1.8);中(1.6);差(1.4);无(0)
2.专业工程设计文件3:工程设计文件的先进性、完整性、实用性以及工程造价等方面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2.专业工程设计文件4:与建筑的协调性优(2);良(1.8);中(1.6);差(1.4);无(0)
3.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应用:对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4.绿色设计1: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优(0.5);良(0.45);中(0.4);差(0.35);无(0)
4.绿色设计2: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优(0.5);良(0.45);中(0.4);差(0.35);无(0)
5.设计深度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5.设计深度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优(1);良(0.9);中(0.8);差(0.7);无(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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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程总承包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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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7%(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3%、3.5%、4%、4.5%中确定,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满分7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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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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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体概述: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2.施工的重点难点: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3.施工资源投入计划: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4.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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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商务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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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机构:(满分2分)
项目管理机构: 1.施工项目经理: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2分,具备工程师职称得1分。 (满分2分) 备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 提供上述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的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0年5月-2020年10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上述人员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附在投标文件中,原件核查(疫情期间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对投标社保缴费证明中出现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金额为0或者非到账状态等情况,应视为有效);以上人员不可兼得,否则不予认可,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2分)
工程业绩:(满分0分)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满分0分)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满分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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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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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njggzy.nanjing.gov.cn/njweb)购买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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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招标文件下载费用100元,工具使用费最高100元,平台使用费最高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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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0/12/29 |
6. 投标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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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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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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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布公告的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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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njggzy.nanjing.gov.cn/njweb)、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sggzy.jszwfw.gov.cn/)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等媒介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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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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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3、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4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8.5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到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中《办事指南》,如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8.6、本公告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中2.3工程总承包类型:方案设计已完成-采购-施工不适用于本项目,此项目工程总承包类型为初步设计已完成-采购-施工
8.7、报价说明:投标报价时,设计费下浮率及施工费(含采购费、不含暂列金及暂估价)下浮率均不得小于8%
8.8、 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法确定中标人,评标采用定量评审,定标采用票决定标法中的直接票决定标,票决采取投票计分法,具体定标方法如下:
(1)企业信誉(权重35%) : 投标人取得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证书、截止开标之日有效的,有其中三个得5分,有其中两个得3分,有其中一个得1分,没有得0分。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原件扫描件为准。)
注:如联合体投标的,以牵头方的奖项为准。
(2)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权重35%):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高级职称及以上得5分,中级职称得4分,助理级职称得3分,无不得分。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原件扫描件为准。)
注:如联合体投标的,以牵头方的奖项为准。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答辩评分 (权重30%) 本项目采用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进行答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针对定标评委会现场讨论拟定的问题进行回答,共2题。答辩题目由定标委员会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现场提出,出题范围包括对项目实施需求的理解;项目实施中的重难点分析及过程控制。排序分分别为:5分,4分,3分,2分,1分。
得票数(总分)相同且影响中标候选人确定的,由定标委员会对得票数(总分)相同的单位进行再次票决确定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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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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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南京六合新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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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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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南京市六合区峨嵋路 302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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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南京市六合区璟湖广场3栋1单元130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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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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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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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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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李荣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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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571266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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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13585158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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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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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02583605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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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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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子 邮 件:28837498@vip.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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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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