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广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11-29,公告主要内容为:广东广州生产车辆保险及公众责任险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广东-广州,所属行业分类:排水,招标代理: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广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招标编号:JG2020-5764,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广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生产车辆保险及公众责任险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生产车辆保险及公众责任险项目
二、采购编号:JG2020-5764
三、采购人:广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四、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五、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六、采购内容、标段划分、资金来源及招标控制价:
1)采购内容:
广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保有的生产车辆(约331辆)的商业保险,商业险五项包括: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100万),车上司机责任险(10000元),车上乘客责任险(每人10000元),不计免赔率(车损、三责、车上司机、乘客);交通责任强制险(含车船税)。具体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事故财产及人身伤害责任险。保单赔偿责任范围包括:在本保险期限内,因广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管理及维修保养的雨、污排水管网系统及附属设施(包括管道、渠箱、雨水篦子、窨井、泵站闸门等)等发生爆漏或其他非人为因素造成地面塌陷、内涝等事件,或设施存在损坏、异常或失窃等情况,从而造成第三者的人身意外及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责任由保险人承担。具体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2)标段划分:1个标段
3)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
4)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
1、车辆保险
对应出险情况 |
招标控制价(折扣率) |
连续三年或以上未出险 |
99.25% |
连续两年未出险 |
99.15% |
上年度未出险 |
99.10% |
新车 |
99.00% |
上年度出险1次 |
98.75% |
上年度出险2次 |
98.35% |
上年度出险3次 |
98.05% |
上年度出险4次 |
97.75% |
上年度出险5次及以上 |
97.40% |
2、公众责任险
招标控制价(人民币):1,100,000.00元
注: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服务期内,采购人需求中所有车辆保险费用(或折扣率)不得高于该控制价,各车辆保险费用根据投标人中标折扣率按实结算。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经营保险业务的法人或法人所合法成立的分支机构(属地市级或以上级别区域性分公司),且独立于招标人的投标人。投标人及其总公司应持有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投标人是分支机构时须提供总公司针对本项目授予投标人的独家授权书。
注:一个保险主体仅允许一家机构参与,如出现一个保险主体有两个及以上机构授权的,招标人有权取消该保险主体的所有机构投标资格。
投标人为独立法人时,须提供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投标人为独立法人所合法成立的分支机构时,须同时提供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分支机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以及其总公司的《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
8、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招标公告发布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发布招标公告时间:2020年11月28日00时00分至2020年12月18日9时00分。
2.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2月18日9时,具体递交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本项目采用无纸化电子投标,有关无纸化电子招投标的操作手册可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相关栏目下载。
3.开标时间:2020年12月18日9 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综合业务厅。
4.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5.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应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办理进场和登记手续,否则后果自负。
7.招标文件获取及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7.1招标文件的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免费发放,在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投标人可免费下载。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7.2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投标人应遵循以下程序完成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1)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服务专区完成投标人的相关信息录入。
(2)核对并确认投标信息无误后,上传带有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的加密投标文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替换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并保存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电子评标系统。如果投标文件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未能上传完毕,该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7.3投标人登记前需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企业信息登记。未完成企业信息登记的单位,请在本项目投标登记前,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企业信息登记,详细说明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www.gzggzy.cn)公告,否则由此造成的登记延误,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1 万元,投标担保须在投标截止前完成缴纳。
投标人应按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时间递交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接受投标人按以下其中一种方式递交:1、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代收;2、提供银行投标保函;3、提供投标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选择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代收的,投标人只能通过(在交易中心)最新登记备案的基本户向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结算账户汇入投标保证金。递交保证金的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的《投标人基本账户保证金操作指引》。
投标人如采用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的形式递交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或银行规定的格式或保险公司规定的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且在投标截止当天,投标截止时间前单独密封递交至开标室。
有兴趣且符合本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登记资料前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好企业信息登记手续。
九、招标代理机构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投标申请文件、投标文件和递交标书所产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有关此次招标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和电话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查询:
名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吴工
联系电话:020-37861101、37860627
传真:020-87673286
电子邮箱:liuhuan@ebidding.com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艺星大厦西侧)16楼(能源环保部)(邮编:510080)
十、招标人联系方式
名称:广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地址: 广州市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8楼
邮政编码: 510308
联系人:廖先生
联系电话:13711066188
十一、本次招标的详细信息请查看: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gmgitc.com”。所有相关信息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布为准。本招标公告内容(含附件)的解释权归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十二、异议受理:投标人如有任何质疑、异议,投标人应将质疑或异议函正本原件(需由投标单位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在规定公示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监审部,联系方式如下:国义招标监审部;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9楼;联系人:郭女士;电话:020-37860713、020-37860711、020-37860715;邮箱:guochunxi@ebidding.com。
十三、招标采购监管部门:广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电话:020-34397545;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8楼。
广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 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