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招标频道 > 招标公告 > 天津招标网 > 西青区招标网 > 正文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检察院远程出庭项目(项目编号:ML2020-XQ-H190)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0-11-29 12:40:58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天津-西青区 招标业主/代理:  /
加入时间:  2020.11.27 截止时间:  2020-12-09

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11-29,截止日期:2020-12-09,公告主要内容为:西青区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检察院远程出庭项目项目编号:竞价公告,所属区域:天津-西青区,所属行业分类:检察院,招标编号:ML2020-XQ-H190)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检察院远程出庭项目 (项目编号:ML2020-XQ-H190)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检察院远程出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和平区南马路创新大厦A座2109-2112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2月09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L2020-XQ-H190
项目名称: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检察院远程出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3.0万元
最高限价:163.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163 163 其他视频会议系统设备 区院远程出庭终端采用一体化结构设计,显示屏、摄像机、音箱、麦克风、核心编解码器、控制设备、机架、会议桌一体化连接,无线缆外露,保证整个系统的美观大方,防止人为原因造成线缆脱落、接触不良影响使用的问题。等。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60天内(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20〕9号)文件要求,对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财库(财库〔2020〕19号)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二)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20〕9号)文件要求,对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财库(2020)18号)实施优先采购评标方法。 (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四)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五)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六)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投标当日(查询时间为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二)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提供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含报表)或近半年内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提供2020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4.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三)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供应商代表若为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代表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27日到 2020年12月04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和平区南马路创新大厦A座2109-2112
方式:1.须携带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2.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tjgp.cz.tj.gov.cn/)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12月09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和平区南马路创新大厦A座2109-2112
五、开启
时间:2020年12月09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和平区南马路创新大厦A座2109-2112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6.0%的价格扣除;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检察院机关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西青道413号
  联系方式:杨老师,022-279361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明朗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南马路创新大厦A座2109-2112
  联系方式:022-271550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旭
  电 话:022-27155065

天津明朗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27日      


关键字:检察院,天津
About Us - 关于我们 - 服务列表 - 付费指导 - 媒体合作 - 广告服务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常见问题 - 友情链接
Copyright©2014安装信息网 www36qyk.cn. All rights reserved.
服务热线:0371-61311617 邮箱:zgazxxw@126.com 豫ICP备18030500号-4
未经过本站允许,请勿将本站内容传播或复制
安全联盟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