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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西青区精武镇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天津市西青区精武镇2020-2021年绿化养护项目(项目编号:HCBYCG-2020-097)公开招标公告
2020-11-29 12:41:17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天津-西青区 招标业主/代理:  /
加入时间:  2020.11.27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11-29,公告主要内容为:西青区天津市西青区精武镇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天津市西青区精武镇2020-2021年绿化养护项目(项目编号:HCBYCG-2020-097)公开招标公告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天津-西青区,所属行业分类:绿化,招标编号:HCBYCG-2020-097)公开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天津市西青区精武镇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天津市西青区精武镇2020-2021年绿化养护项目 (项目编号:HCBYCG-2020-097)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天津市西青区精武镇2020-2021年绿化养护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南开区凌宾路凌奥创意产业园7号楼三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2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BYCG-2020-097
项目名称:天津市西青区精武镇2020-2021年绿化养护项目
预算金额:530.5万元
最高限价:530.5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75.5 75.5 其他服务 主要包括天津市西青区精武镇范围内乔木、灌木、草皮及绿篱的养护管理工作,绿化养护面积204.965亩,主要养护工作内容包括苗木浇水、施肥、剪枝、病虫害防治、中耕除草等保证苗木正常生长的工作,落叶、掉落的树枝的清运工作及养护范围内沟渠中落叶、杂草的清理工作,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全部内容。
第2包 455 455 其他服务 主要包括天津市西青区精武镇范围内乔木、灌木、宿根花卉的养护管理工作,绿化养护面积3145.95亩,主要养护工作内容包括苗木浇水、施肥、剪枝、病虫害防治、中耕除草等保证苗木正常生长的工作,落叶、掉落的树枝的清运工作及养护范围内沟渠中落叶、杂草的清理工作,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全部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12个月(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2)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19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1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至今至少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 4.投标人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投标人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30日到 2020年12月04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凌宾路凌奥创意产业园7号楼三层
方式:(1)投标人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投标人;(2)根据国务院会议精神,为加强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本项目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为网上操作,具体如下:①报名时请拨打项目联系人电话,并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发至本公司邮箱:hcbyzbb@126.com;②项目联系人审核信息无误后,向投标人发送电子版报名表;③投标人填写完成后,将电子版报名表发送至我公司邮箱,并支付文件费用;④项目联系人确认收到报名表及文件费用后,发送招标文件。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12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南开区凌宾路凌奥创意产业园7号楼3层标室二)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西青区精武镇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投标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投标人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西青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问题,不得重复提交)。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6.0%的价格扣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西青区精武镇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精武镇富兴路1号
  联系方式:022-239821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凌宾路凌奥创意产业园7号楼3层
  联系方式:151220310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存厚
  电 话:15122031055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项目需求书.pdf

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27日      


关键字:绿化,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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