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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南海外国语学校小学部增建校舍及相关场室
2021-01-06 01:40:56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广东-佛山-南海区 招标业主/代理: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投资发展公司/广东星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21.01.05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投资发展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1-06,公告主要内容为:广东佛山南海外国语学校小学部增建校舍及相关场室,所属区域:广东-佛山-南海区,所属行业分类:学校,招标代理:广东星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投资发展公司,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南海外国语学校小学部增建校舍及相关场室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南海外国语学校小学部增建校舍及相关场室 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项目代码:2020-440605-47-03-019844 批准建设,业主单位为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林岳社区林岳经济联合社,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投资发展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南海外国语学校小学部增建校舍及相关场室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注: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林岳社区林岳经济联合社是南海外国语学校小学部增建校舍及相关场室项目地籍产权所有人,作为本项目的业主。南海外国语学校小学部增建校舍及相关场室项目的出资、建设等工作由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投资发展公司承担,作为本项目的出资人及招标人,履行招标人的权利、责任、义务。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三山新城F02街区地段

2.2 项目建设规模:南海外国语学校小学部东面41亩地增建校舍及相关场室,总建筑面积约4.6万平方米。  

2.3 计划工期: 520日历天,工期始计时间以招标人审批的开工令为准,至项目通过竣工联合验收之日止。(工期不因假期、雨季等因素而延长)。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本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室内装饰、安装工程、室外工程等工程,按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所包含内容施工总承包。

招标控制价为:¥205572373.29元。

2.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R综合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2.6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标准;承诺达到《佛山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佛山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佛山市城市管理考核评比暂行办法(以最新修订版本为准)》、《关于加强桂城街道各类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管理的工作意见》、《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关于加强我区重点建筑项目扬尘防治工作的通知》(南建设工〔2016〕76号)、《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加强建筑工地扬尘防治专项工作方案》(南建设〔2016〕123号)、《关于印发<南海区工地围挡(墙)公益广告规范指引>的通知》(南宣字〔2020〕22号)等规定的标准、要求(如有新文件,按最新文件的精神执行)。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诚信管理系统中办理登记并获得诚信编号。

4.4.1 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档案的有效范围是开标当天考评结论为C级或以上的,且未被系统锁定,以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公布为准。投标人须打印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http://218.13.12.85/cxpt/)中本企业的“企业基本信息、诚信等级”的相关网页页面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附在资格审查资料的《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供核对,在评标时将在上述网页中进行核查,最终以核查结果为准。

4.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且同时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注册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电子注册证书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5.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5.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0年7月至2020年12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5.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级)职称。

4.6.2 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0年7月至2020年12月)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7  专职安全人员3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0年7月至2020年12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注:(1)拟投入到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人员不得相互兼任,且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2)投标人的社保证明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投标人人注册所在地(或分支机构注册所在地)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复印件或打印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3)如投标人受疫情影响已向相关部门申请免除或缓缴社保费的,或相关部门发布通知可免除或缓缴社保费的,可不提供相应月份的社保证明,但须提供相关申请成功证明材料或相关部门的公告通知文件(或网站公示截图)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9   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施工业绩要求

4.9.1 投标人近三年(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须独立承接并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或单项合同规模)为人民1.6亿元或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相关证明材料须同时包括: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必须是当地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或备案的方为有效)、合同协议书、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公共建筑是指: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酒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数据中心、广播用房)、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高铁站、火车站、地铁、汽车站、冷藏库等)以及其他(派出所、仓库、拘留所)等】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1  1  5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5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采用现金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  1  27  9  30 分。

7.1.2 开标时间:2021  1  27  9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 佛山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南海 分中心 开标二室302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澜北路8号 

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7.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  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综合评估法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投资发展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星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简平路1号天安数码城四期708

邮编:528200

邮编:528200

联系人:郭伟恩

联系人:郭健辉、吴英权

电话:0757-86310551

电话:0757-86322820

传真:/

传真:0757-86322820

 

电子邮件:gdxjzb@163.com

 

 

 

 202115

 

关键字:学校,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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