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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京江北新区长江大保护工程(研创园片区)项目景观建筑设计
2021-01-22 12:30:59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江苏-南京 招标业主/代理:  南京扬子江新城发展有限公司/南京南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21.01.21 截止时间:  2021-2-23

摘要:本公告受南京扬子江新城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1-22,截止日期:2021-2-23,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南京南京江北新区长江大保护工程研创园片区项目景观建筑设计,所属区域:江苏-南京,所属行业分类:景观,招标代理:南京南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南京扬子江新城发展有限公司,招标编号:S3201010367154618019,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缺少]南京江北新区长江大保护工程(研创园片区)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S3201010367154618019 项目名称 南京江北新区长江大保护工程(研创园片区)项目
标段编号 BJB200028-16FG 标段名称 景观建筑设计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21年1月21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21年1月28日
工程类型 房屋建筑施工
公告信息
编号: BJB200028-16FG
1. 招标条件
        南京扬子江新城发展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南京江北新区长江大保护工程(研创园片区)项目景观建筑设计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新区管审备[2019]604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430383.8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南京南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景观建筑设计
        2.2 工程地点:江北新区研创园片区
        2.3 工程类型: 特大型工程
        2.4 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16座景观建筑分为三类建筑类型,永久建筑10座、临时建筑6座。建筑类型含游客中心、驿站码头、赛艇俱乐部、滨水文化馆、各类型餐饮等。总建筑面积33730m2,最大单体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工程实施内容包括建筑、结构、排水、电气、装修、暖通通风等。
        2.5 设计合同估算价:800.00万元(工程计费额按50000.00万元)
        2.6 设计及相关服务范围:
              设计范围包括:项目设计内容包括本标段的方案设计及方案深化设计、各专业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管线规划、管线综合、交通组织设计及与本标段设计相关的其他专项深化设计、补充设计、变更设计等全过程设计工作、施工配合服务工作以及缺陷责任期设计服务工作,同时应满足规划等有关部门的审查、审批要求。
其它阶段相关服务的范围包括:满足招标人需求及工程需要的现场服务等工作。
              其它阶段相关服务的范围包括:满足招标人需求及工程需要的现场服务等工作。
        2.7 设计服务期:165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
        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njggzy.nanjing.gov.cn/njweb)购买招标文件。
        4.2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2/23
        4.3 招标文件下载费用100元,工具使用费最高100元,平台使用费最高100元
5. 资格审查办法
        5.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招办(2014)8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5.2 本工程按照苏建招办(2014)8号文件规定,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设计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6)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具体要求为:项目负责人自2017年1月1日(含)以来,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在2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住宅、商住楼、公寓、工业厂房、仓库除外)设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及设计服务完工证明材料,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建筑面积以合同为准;设计服务完工证明材料以设计文件通过技术性审查通知书或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或发包人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为准,中标通知书和合同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的扫描件为准,设计服务完工证明材料以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中为准。项目负责人业绩须为投标人承接的项目,否则不予认可。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资审业绩和评分业绩不可兼得。)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 评标方法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6.1投标报价:10分
6.1.1设计费最高限价为792.655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6.1.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30%,35%,40%,45%,50%;Q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5≤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6.1.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6.1.4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A:0.1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B:0.2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
6.2项目组成员:30分
6.2.1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得1分;同时具有建筑师技术职称的加1分,具有高级建筑师技术职称的加2分,具有研究员级高级建筑师(正高)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加3分。(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4分)
6.2.2建筑专业人员1名: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得1分;同时具有工程师技术职称的加0.25分,具有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的加0.5分,具有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正高)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加1分;同时具有省级及以上设计大师证书加3分。(省级及以上设计大师证书以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颁发的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5分)
6.2.3结构专业人员1名: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得1分;同时具有工程师技术职称的加1分,具有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的加2分,具有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正高)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加3分。(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4分)
6.2.4给排水专业人员1名: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得1分;同时具有工程师技术职称的加1分,具有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的加2分,同时具有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正高)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加3分。(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4分)
6.2.5电气专业人员1名:具有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执业资格得1分;同时具有工程师技术职称的加1分,具有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的加2分,具有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正高)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加3分。(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4分)
6.2.6暖通专业人员1名: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执业资格得1分;同时具有工程师技术职称的加1分,具有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的加2分,具有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正高)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加3分。(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4分)
6.2.7装饰专业人员1名:具有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同时具有高级室内建筑师证书的加1分。(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3分)
6.2.8景观绿化专业人员1名:具有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专业以职称证书为准,如职称证书不能反映相应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2分)
6.3业绩:8分
6.3.1企业业绩:企业自2017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在20000平方及以上的公共建筑(住宅、商住楼、公寓、工业厂房、仓库除外)设计业绩得4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及设计服务完工证明材料,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建筑面积以合同为准;设计服务完工证明材料以设计文件通过技术性审查通知书或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或发包人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为准,中标通知书和合同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的扫描件为准,设计服务完工证明材料以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中为准。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资审业绩和评分业绩不可兼得。满分4分)
6.3.2项目负责人业绩:项目负责人自2017年1月1日(含)以来,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在2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住宅、商住楼、公寓、工业厂房、仓库除外)设计业绩得4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及设计服务完工证明材料,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建筑面积以合同为准;设计服务完工证明材料以设计文件通过技术性审查通知书或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或发包人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为准,中标通知书和合同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的扫描件为准,设计服务完工证明材料以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中为准。项目负责人业绩须为投标人承接的项目,否则不予认可。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资审业绩和评分业绩不可兼得。满分4分)
6.4其他因素:4分
企业奖项:企业自2017年1月1日(含)以来以来获得建筑工程类国家级设计奖项优秀工程一等奖的得2分/个,获得建筑工程类国家级设计奖项优秀工程二等奖的得1分/个,获得建筑工程类国家级设计奖项优秀工程三等奖的得0.5分/个。(本奖项不包括专项设计奖项,如绿色专项、装修专项、BIM专项、机电专项等,此项限评二个获奖项目,以最高的获奖项目计分,同一项目不重复计分。需提供获奖证明材料,时间以获奖证书为准,如发证时间与发文时间不一致,以发文日期为准。国家级奖项以住建部或中国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为准。获奖证书以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中为准。满分4分)
6.5设计方案(暗标):48分。
6.5.1设计构思:30分
(1)总体设计:总体设计思路表述清晰、完整、严谨、合理。(等级分:优:6;良:5.5;中:5;差:4.5;无:0)
(2)投标人对项目的理解:投标人充分理解本项目的使用功能和特点,根据招标项目的使用功能和特点进行设计。(等级分:优:6;良:5.5;中:5;差:4.5;无:0)
(3)方案设计:方案设计标准符合要求,质量目标明确,项目整体及分项工程设计有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各专业的有机衔接;对可能出现的质量偏差有监控及应对措施等。(等级分:优:6;良:5.5;中:5;差:4.5;无:0)
(4)结构设计:结构设计选型合理,能充分考虑节约造价;设计各项内容完整合理并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等级分:优:6;良:5.5;中:5;差:4.5;无:0)
(5)合理化建议:提出了合理化建议,且合理化建议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具有科学性、可行性。(等级分:优:6;良:5.5;中:5;差:4.5;无:0)
6.5.2项目解读:18分
(1)项目认知:对本项目周边自然条件、沿线及现状基本情况、规划概况、空间环境等方面认识的程度。(等级分:优:5;良:4.5;中:4;差:3.5;无:0)
(2)设计进度保证:根据投标人所编制的设计进度计划的合理性、可行性及满足招标人提出的设计周期要求的程度进行评分。(等级分:优:5;良:4.5;中:4;差:3.5;无:0)
(3)后续服务承诺:后续服务方案合理可行,保证措施可靠。(等级分:优:4;良:3.5;中:3;差:2.5;无:0)
(4)合理化建议:提出了合理化建议,且合理化建议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具有科学性、可行性。(等级分:优:4;良:3.5;中:3;差:2.5;无:0)
备注:
1、评分细则中涉及的企业及相关人员的资质证书(职称证书、注册证书等)和合同业绩等,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录入信息为准。
2、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业绩资料、人员证书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投标单位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中标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3、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上述评分细则进行评审、打分,技术部分(暗标)由评委各自独立打分,打分的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该项的得分(当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为5人及以上时,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值),最后根据各投标人的总分汇总进行排名,推荐一至三名中标候选人。若综合得分相同,以技术部分得分高者排名靠前,若技术得分仍一致,则通过评标委员会现场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序并记录。
4、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其他成员不得重复计分,同一人不能多专业重复计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1年1月21日17时41分到 2021年1月28日17时41分为止
8. 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3、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②建筑行业丙级资质及以上;
③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资质及以上。
8.4、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8.5、投标人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所有项目组成员由社保机构出具近一年(2020年1-2020年12月)投标人为所有项目组成员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果投标单位是事业单位编制,请提供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证明。以上资料如未提供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疫情期间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对投标社保缴费证明中出现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金额为0或者非到账状态等情况,应视为有效。
8.6、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8.7、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文规定,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相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资质证书无需换发,在此期间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扬子江新城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南京南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江北新区滨江大道398号 地       址:南京市江北新区明发总部基地8幢一单元402室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钱茜茜 联  系  人:张云凯
        电       话:025-58536022 电       话:025-83379433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njnzzb@126.com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南京珠江路支行
        账       号: 账       号:253581096810001
招投标行政监管机构咨询服务电话 025-88029903
招标人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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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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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每天上午 分 至 分,下午 分 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每天上午 分至 分,下午 分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特殊公告[缺少]
编号: BJB200028-16FG
1. 招标条件
        南京扬子江新城发展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南京江北新区长江大保护工程(研创园片区)项目景观建筑设计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新区管审备[2019]604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430383.8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南京南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景观建筑设计
        2.2 工程地点:江北新区研创园片区
        2.3 工程类型: 特大型工程
        2.4 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16座景观建筑分为三类建筑类型,永久建筑10座、临时建筑6座。建筑类型含游客中心、驿站码头、赛艇俱乐部、滨水文化馆、各类型餐饮等。总建筑面积33730m2,最大单体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工程实施内容包括建筑、结构、排水、电气、装修、暖通通风等。
        2.5 设计合同估算价:800.00万元(工程计费额按50000.00万元)
        2.6 设计及相关服务范围:
              设计范围包括:项目设计内容包括本标段的方案设计及方案深化设计、各专业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管线规划、管线综合、交通组织设计及与本标段设计相关的其他专项深化设计、补充设计、变更设计等全过程设计工作、施工配合服务工作以及缺陷责任期设计服务工作,同时应满足规划等有关部门的审查、审批要求。
其它阶段相关服务的范围包括:满足招标人需求及工程需要的现场服务等工作。
              其它阶段相关服务的范围包括:满足招标人需求及工程需要的现场服务等工作。
        2.7 设计服务期:165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
        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njggzy.nanjing.gov.cn/njweb)购买招标文件。
        4.2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2/23
        4.3 招标文件下载费用100元,工具使用费最高100元,平台使用费最高100元
5. 资格审查办法
        5.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招办(2014)8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5.2 本工程按照苏建招办(2014)8号文件规定,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设计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6)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具体要求为:项目负责人自2017年1月1日(含)以来,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在2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住宅、商住楼、公寓、工业厂房、仓库除外)设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及设计服务完工证明材料,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建筑面积以合同为准;设计服务完工证明材料以设计文件通过技术性审查通知书或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或发包人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为准,中标通知书和合同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的扫描件为准,设计服务完工证明材料以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中为准。项目负责人业绩须为投标人承接的项目,否则不予认可。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资审业绩和评分业绩不可兼得。)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 评标方法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6.1投标报价:10分
6.1.1设计费最高限价为792.655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6.1.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30%,35%,40%,45%,50%;Q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5≤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6.1.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6.1.4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A:0.1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B:0.2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
6.2项目组成员:30分
6.2.1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得1分;同时具有建筑师技术职称的加1分,具有高级建筑师技术职称的加2分,具有研究员级高级建筑师(正高)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加3分。(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4分)
6.2.2建筑专业人员1名: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得1分;同时具有工程师技术职称的加0.25分,具有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的加0.5分,具有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正高)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加1分;同时具有省级及以上设计大师证书加3分。(省级及以上设计大师证书以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颁发的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5分)
6.2.3结构专业人员1名: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得1分;同时具有工程师技术职称的加1分,具有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的加2分,具有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正高)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加3分。(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4分)
6.2.4给排水专业人员1名: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得1分;同时具有工程师技术职称的加1分,具有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的加2分,同时具有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正高)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加3分。(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4分)
6.2.5电气专业人员1名:具有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执业资格得1分;同时具有工程师技术职称的加1分,具有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的加2分,具有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正高)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加3分。(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4分)
6.2.6暖通专业人员1名: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执业资格得1分;同时具有工程师技术职称的加1分,具有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的加2分,具有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正高)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加3分。(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4分)
6.2.7装饰专业人员1名:具有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同时具有高级室内建筑师证书的加1分。(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3分)
6.2.8景观绿化专业人员1名:具有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专业以职称证书为准,如职称证书不能反映相应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2分)
6.3业绩:8分
6.3.1企业业绩:企业自2017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在20000平方及以上的公共建筑(住宅、商住楼、公寓、工业厂房、仓库除外)设计业绩得4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及设计服务完工证明材料,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建筑面积以合同为准;设计服务完工证明材料以设计文件通过技术性审查通知书或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或发包人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为准,中标通知书和合同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的扫描件为准,设计服务完工证明材料以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中为准。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资审业绩和评分业绩不可兼得。满分4分)
6.3.2项目负责人业绩:项目负责人自2017年1月1日(含)以来,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在2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住宅、商住楼、公寓、工业厂房、仓库除外)设计业绩得4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及设计服务完工证明材料,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建筑面积以合同为准;设计服务完工证明材料以设计文件通过技术性审查通知书或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或发包人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为准,中标通知书和合同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的扫描件为准,设计服务完工证明材料以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中为准。项目负责人业绩须为投标人承接的项目,否则不予认可。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资审业绩和评分业绩不可兼得。满分4分)
6.4其他因素:4分
企业奖项:企业自2017年1月1日(含)以来以来获得建筑工程类国家级设计奖项优秀工程一等奖的得2分/个,获得建筑工程类国家级设计奖项优秀工程二等奖的得1分/个,获得建筑工程类国家级设计奖项优秀工程三等奖的得0.5分/个。(本奖项不包括专项设计奖项,如绿色专项、装修专项、BIM专项、机电专项等,此项限评二个获奖项目,以最高的获奖项目计分,同一项目不重复计分。需提供获奖证明材料,时间以获奖证书为准,如发证时间与发文时间不一致,以发文日期为准。国家级奖项以住建部或中国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为准。获奖证书以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中为准。满分4分)
6.5设计方案(暗标):48分。
6.5.1设计构思:30分
(1)总体设计:总体设计思路表述清晰、完整、严谨、合理。(等级分:优:6;良:5.5;中:5;差:4.5;无:0)
(2)投标人对项目的理解:投标人充分理解本项目的使用功能和特点,根据招标项目的使用功能和特点进行设计。(等级分:优:6;良:5.5;中:5;差:4.5;无:0)
(3)方案设计:方案设计标准符合要求,质量目标明确,项目整体及分项工程设计有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各专业的有机衔接;对可能出现的质量偏差有监控及应对措施等。(等级分:优:6;良:5.5;中:5;差:4.5;无:0)
(4)结构设计:结构设计选型合理,能充分考虑节约造价;设计各项内容完整合理并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等级分:优:6;良:5.5;中:5;差:4.5;无:0)
(5)合理化建议:提出了合理化建议,且合理化建议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具有科学性、可行性。(等级分:优:6;良:5.5;中:5;差:4.5;无:0)
6.5.2项目解读:18分
(1)项目认知:对本项目周边自然条件、沿线及现状基本情况、规划概况、空间环境等方面认识的程度。(等级分:优:5;良:4.5;中:4;差:3.5;无:0)
(2)设计进度保证:根据投标人所编制的设计进度计划的合理性、可行性及满足招标人提出的设计周期要求的程度进行评分。(等级分:优:5;良:4.5;中:4;差:3.5;无:0)
(3)后续服务承诺:后续服务方案合理可行,保证措施可靠。(等级分:优:4;良:3.5;中:3;差:2.5;无:0)
(4)合理化建议:提出了合理化建议,且合理化建议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具有科学性、可行性。(等级分:优:4;良:3.5;中:3;差:2.5;无:0)
备注:
1、评分细则中涉及的企业及相关人员的资质证书(职称证书、注册证书等)和合同业绩等,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录入信息为准。
2、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业绩资料、人员证书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投标单位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中标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3、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上述评分细则进行评审、打分,技术部分(暗标)由评委各自独立打分,打分的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该项的得分(当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为5人及以上时,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值),最后根据各投标人的总分汇总进行排名,推荐一至三名中标候选人。若综合得分相同,以技术部分得分高者排名靠前,若技术得分仍一致,则通过评标委员会现场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序并记录。
4、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其他成员不得重复计分,同一人不能多专业重复计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1年1月21日17时41分到 2021年1月28日17时41分为止
8. 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3、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②建筑行业丙级资质及以上;
③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资质及以上。
8.4、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8.5、投标人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所有项目组成员由社保机构出具近一年(2020年1-2020年12月)投标人为所有项目组成员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果投标单位是事业单位编制,请提供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证明。以上资料如未提供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疫情期间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对投标社保缴费证明中出现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金额为0或者非到账状态等情况,应视为有效。
8.6、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8.7、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文规定,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相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资质证书无需换发,在此期间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扬子江新城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南京南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江北新区滨江大道398号 地       址:南京市江北新区明发总部基地8幢一单元402室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钱茜茜 联  系  人:张云凯
        电       话:025-58536022 电       话:025-83379433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njnzzb@126.com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南京珠江路支行
        账       号: 账       号:253581096810001
招投标行政监管机构咨询服务电话 025-88029903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分,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分,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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