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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玉岩书院后山防火通道工程施工
2021-01-24 01:00:52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广东-广州 招标业主/代理:  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21.01.23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1-24,公告主要内容为:广东广州玉岩书院后山防火通道工程施工,所属区域:广东-广州,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港湾北路(护林路二期—大沙地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玉岩书院后山防火通道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根据穗埔发改投批〔2021〕5号批准,并且图纸和技术资料满足施工需要,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现对玉岩书院后山防火通道工程施工进行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玉岩书院后山防火通道工程施工

项目代码:2101-440112-04-01-502317

二、招标单位: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联系人: 林工         联系电话:020-28068853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陈工      联系电话: 020-83517226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20-82111641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玉岩书院后山

四、项目概况:新建宽约4.5米长约7公里防火通道;新建430立方消防蓄水池,2座50立方消防蓄水池;新建1座瞭望塔;新建消防工具房及挡土墙、交通安全防护、排水渠和其他排水工程、防火通道两侧26276平方米复绿。项目估算总投资176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530万元。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招标内容及规模:按照招标单位提供的全套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和有关资料及说明的范围内所有内容,完成玉岩书院后山防火通道工程施工,本项目新建宽约4.5米长约7公里防火通道;新建4座30立方消防蓄水池,250立方消防蓄水池;新建1座瞭望塔;新建消防工具房及挡土墙、交通安全防护、排水渠和其他排水工程、防火通道两侧26276平方米复绿,其中最大雨水管径为1000mm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3最高投标限价 14561812.69元。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六、资金来源:区财政资金

注:政府投资项目一律不得以建筑业企业带资承包的方式进行建设。

七、公告发布日期、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21123日00时00分至2021年2月18日1030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11月23日0000分;

截止时间:2021年2 181030分。

3、开标开始时间:2021年2 181030分。

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5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

6、投标担保: 5 万元,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八、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发布,视为发放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下载。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注: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广东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建筑业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0〕38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0〕298号)执行。

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上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具有市政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登记信息中的在册人员。(信息登记详见《施工类企业信息登记办事指引》http://ggzy.gz.gov.cn/qyxxd1/508420.jhtml)

11本工程不接受被列入我区不良记录(处罚有效期内)的单位或个人(指项目负责人)投标,不良记录具体名单以资格审查时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网站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页“建筑活动不良行为记录”栏目(网址: http://www.hp.gov.cn/gzjg/qzfgwhgzbm/qzfhcxjsj10/jzhdblxwjl/)公布名单为准。若资格审查时网址有变化,以最新网址为准。

12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七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判定为无效标

13、投标人属于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承包商预选库(正式库)内的企业。投标人没有处于暂停投标资格期限内。[备注:入库企业名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二和附件三。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按照《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承包商预选库管理办法》规定,定期对库内企业进行履约评价,对履约评价总分低于30分(含)的,将暂停相应期限的投标资格。履约评价结果以开标当天在广州市黄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页(http://www.hp.gov.cn/gzhpzj/gkmlpt/index)公布最新一期结果为准。]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十一、资格审查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日。

十二、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 3 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三、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30号令)第三十八条规定和《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承包商预选库管理办法》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且无需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等技术评审内容的项目,自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应不少于20个日历天,若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个,则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顺延20个日历天,顺延后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仍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在分析招标失败的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后,应当依法重新招标。重新招标仍然采用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承包商预选库。使用承包商预选库进行招标,两次招标失败的,招标人可以面向全社会进行公开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三个的,属于必须审批、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报经原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其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可自行决定不再进行招标。

十四、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十五、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应自行检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企业信息登记的企业基础信息扫描件(包括企业资质证书、企业营业执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等),评标委员会对上述资料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登记的信息为依据。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企业信息库登记的信息,确保各项信息在有效期内。如因投标人资料缺失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六、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异议受理电话: 020-28068853    联系人: 林工

地址:广州市开发区科学城创意大厦B2主楼三楼

十七、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十八、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GZZB2018-3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十九、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最高投标限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5.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6.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通报或处罚的;

7.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选取的专业分包单位或劳务企业或劳务班组长与投标时不一致的。

 

 

招标单位: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2021  22


附件一: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广州市黄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州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中新广州知识城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及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3)为本项目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1)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12)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3)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4)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1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7)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9)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2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任何职。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六、本公司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8〕14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建规字〔2020〕18号)、《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20〕37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8〕183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按照工程进度将建筑工人工资通过本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工资专用账户按时足额支付。我公司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适用于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

七、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八、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

 九、本单位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未因与工程项目施工相关的车辆运输而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在“信用交通”网站列入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失信当事人名单或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公安、城管、住建、交通、水务、规自等部门列入黑名单、不良行为记录(处罚有效期内);

     十、本单位中标后不将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土石方、建筑垃圾及施工过程中使用的建筑材料、设备等的运输委托给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在“信用交通”网站列入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失信当事人名单或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公安、城管、住建、交通、水务、规自等部门列入黑名单、不良行为记录(处罚有效期内)的单位或个体经营者运输。

 

   十一、本单位承诺,中标后将切实落实《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试行)》(粤办函〔2017708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9部门关于印发广州市建设工程绿色施工围蔽指导图集(V2.0版)的通知》(穗建质〔2020〕1号)、《关于在全区建设项目推广使用封闭式外脚手架金属防护网的通知》(穗埔建﹝2019﹞66号)、《黄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广州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区建设工程施工围蔽标准的通知》(穗埔建﹝2020﹞183号)和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有关绿色施工、新型防护、施工围蔽的文件规定,按招标文件和合同要求对施工范围内绿色施工、新型防护、施工围蔽工作负责,全面落实各项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绿色施工围蔽措施和安全防护措施,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如未履行承诺,经建设单位催告后逾期不履行承诺或经教育后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规定的,自愿接受被招标人拒绝规定时期参与后续工程投标的后果(时限按招标文件规定或由招标人确定,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十二、如果本公司使用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的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该资质经资质审批部门核查被依法注销的,本公司承诺自动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如经查实该资质为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将依法接受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

十三、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记录不良行为,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愿意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如核实存在上述第九条及第十条任一情况,招标人有权取消本公司作为中标人的中标资格。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技术负责人签字:

     

(企业公章)

 


附件二:

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承包商预选库承包商(标段1)入库名单

 

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承包商预选库(标段1

序号

入库单位名单

序号

入库单位名单

1

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16

广州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2

广州机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7

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

3

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18

中建三局第一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4

广东省基础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19

广东省建筑工程机械施工有限公司

5

广州市第三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20

广东华隧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

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

21

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7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22

广州市恒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8

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3

北京市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9

广州市第一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24

广州市第二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10

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25

广州工程总承包集团有限公司

11

广州市市政工程机械施工有限公司

26

上海宝冶集团有限公司

12

广州市市政集团有限公司

27

中国十九冶集团有限公司

13

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28

湛江市市政建设工程总公司

14

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29

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

15

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

30

陕西建工第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附件三:

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承包商预选库承包商(标段2)入库名单

 

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承包商预选库(标段2

序号

入库单位名单

序号

入库单位名单

1

广州恒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6

广东一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

广东东粤建设有限公司

7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火电工程有限公司

3

广东宝泰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8

江西省欣达市政园林有限公司

4

富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9

广东润庆建设有限公司

5

广东省华瑞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10

广东省电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附件:
招标代理委托书.pdf

招标公告-玉岩书院后山防火通道工程施工2021.1.21(审定稿).doc

招标文件-玉岩书院后山防火通道工程施工2021.1.21(审定稿).doc

玉岩书院后山防火通道工程施工001[2021-1-22 10:18].COS

_20210122112538.GZZF

玉岩书院后山防火通道工程施工图纸第四册-第五册.rar

玉岩书院后山防火通道工程施工图纸第一册-第三册.rar

关于玉岩书院后山防火通道项目概算的批复.pdf

(穗开建管〔2020〕31号)关于印发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材料设备参考品牌库(2019年修订第二版)的通知.rar

招标人授权代表证明书.pdf

招标人声明.pdf

电子签名委托书.pdf

玉岩书院后山防火通道工程施工-招标控制价 .zip

招标申请函.pdf

最高投标限价公布函.pdf
关键字:工程,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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