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1-25,公告主要内容为:安徽合肥市二院采购眼科光学生物测量仪中标公告,所属区域:安徽-合肥,所属行业分类:其他,中标商:安徽创鼎医疗用品有限公司,中标金额:476000.00,招标编号:WH01CG2020HW9443,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市二院采购眼科光学生物测量仪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WH01CG2020HW9443
二、项目名称: 市二院采购眼科光学生物测量仪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创鼎医疗用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淝河东街2号城市公馆B地块商业1幢2616/2617 室
中标金额:476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眼科光学生物测量仪 品牌(如有):晶星 规格型号:LS 900 数量:1 单价:476000.00元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陈涛、程时远、陈刚、李卫东、黄守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录管理暂行办法》附件2执行。
收费金额:5712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8.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8.2、中标供应商业绩:无。
8.3、无效投标单位及原因:无
8.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 代理机构 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什坊院6号60幢30层3001-01,联系电话:13601379037。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芜湖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8.5、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芜湖市第二人民医院
地 址:九华中路231号
联系方式:0553-39090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什防院6号60幢30层3001-1
联系方式:骆工 1360137903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骆工
电 话:13601379037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