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_直属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测业务用房维修改造项目审计
2021-01-26 01:21:18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黑龙江-齐齐哈尔-龙江县 招标业主/代理:  /
加入时间:  2021.01.25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1-26,公告主要内容为:齐齐哈尔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_直属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测业务用房维修改造项目审计,所属区域:黑龙江-齐齐哈尔-龙江县,所属行业分类:监测,招标编号:SC[2021]0156,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_直属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测业务用房维修改造项目审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三部分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020509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C[2021]0156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_直属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测业务用房维修改造项目审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11,600.00(其中第1包:251000.00;第2包:277100.00;第3包:383500.00)

采购需求:(本项目划分3个包,允许供应商兼投兼中,最多只能成交两个包。若三个包成交供应商为一家,则自主选择其中两个包。其余一包顺延第二名成交。)

1包:黑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三江生态环境监测站;哈尔滨、绥化、伊春、鹤岗、七台河、双鸭山、牡丹江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招标标底审核。

2包:黑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哈尔滨、绥化、伊春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审计及竣工财务决算审计。

3包:三江生态环境监测站;鹤岗、七台河、双鸭山、牡丹江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审计及竣工财务决算审计。

合同履行期限:第1包在合同签订后10日内审核结束;

2、3包中标开始至工程财务决算结束。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拟参加本项目磋商的潜在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并备案合格;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次磋商要求供应商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其他组织,供应商须同时具备财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拟派本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具备注册造价师资格证书。

3、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2018年01月0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1至3年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信用记录核查路径:

1)“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2)“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cr/list);

3、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代表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本项目因受疫情影响,故磋商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的供应商,如资格条件符合本项目“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并确定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于2021年01月26日至2021年0201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由代理机构提供电子版本磋商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标书费汇款信息及账户

户名:正信伟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哈尔滨分行营业部

账号:65010155100001712

递交方式:从供应商企业基本账户进行转账的形式交纳

注:汇款时需备注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_直属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测业务用房维修改造项目审计项目(可简写)标书费

方式:线上发售

售价:500元/本。

注:请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在前款规定的磋商文件获取期限内将“①本项目的项目名称、②潜在供应商单位名称(全称)、③联系人、④联系电话(手机)、⑤招标文件费网上汇款成功截图⑥基本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仅用作核对基本账户)”等准确信息,一并发送至邮箱zxzb06@163.com。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020509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哈尔滨市红旗大街235号投资大厦17层正信伟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2021020509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哈尔滨市红旗大街235号投资大厦17层正信伟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建设地点: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指定位置

2.采购人不统一组织踏勘。

3.磋商代表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若法人作为磋商代表仅需身份证原件)亲自递交响应文件,否则拒收响应文件。

4.在疫情结束前:

1)按照国家、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相关疫情防控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建立本项目的登记问询制度,逐一登记人员的基本信息、测量、记录体温,发现情况异常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参与,并向本级防疫部门报告。

2)请供应商代表提前到达采购代理机构配合相关防疫登记检查。

3)参加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单位人员建议为供应商代表1人,到场人员需自备口罩等防护工具,做好个人防护。

4)因疫情防控情况尚不明确,若无法正常进行磋商,则时间另行通知。

5)请供应商自行关注国家、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相关疫情防控要求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号   

联系方式:0451-871130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正信伟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红旗大街235号投资大厦20层

联系方式:0451-823628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15104618639

 



[附件下载]
审计公告最终.doc




关键字:监测,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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