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长兴汇通水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2-10,公告主要内容为:浙江湖州苕溪清水入湖河道整治后续工程长兴段勘测设计项目设计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浙江-湖州-长兴县,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浙江华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长兴汇通水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编号:CXX20210229864509,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苕溪清水入湖河道整治后续工程(长兴段)勘测设计项目,经浙发改项字【2021】31号同意批准建设。项目发包人为长兴汇通水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100%。建设地址为长兴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长兴汇通水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华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苕溪清水入湖河道整治后续工程(长兴段)位于湖州市长兴县,工程估算总投资约11亿元。本项目按工程建设内容可分为:晓墅港整治工程,横山港整治工程,合溪新港整治工程,涉及合溪新港、横山港、晓墅港三条河道交叉建筑物改造及小浦闸迁建,批复建设期三年。
(一)晓墅港整治工程。防洪标准20年一遇,堤防整治为12.4km(左岸堤防长5.06km,右岸堤防长7.33km),现状河道宽度基本满足规划行洪断面要求,主要对左右岸堤防进行加高加固,总长12.4km,沿线拆建水闸17座,泵站29座。
(二)小浦闸改建工程。小浦闸南移重建,闸址位于杨林涧汇入口南侧,小浦闸规模采用2孔×23m。
(三)横山港整治工程。防洪标准20年一遇,整治河道11.41km,维持现状河道规模,对局部卡扣段进行适当拓宽,保证上下游河道顺畅衔接,加高加固堤防,沿线拆建水闸12座,泵站22座,桥梁12座。
(四)合溪新港整治工程。整治河道15.4km,其中整治合溪水库至合溪大桥河道1 km,河底拓宽至44m,底高程2.5至-1.84m,防洪标准20年一遇;整治小浦闸至太湖口段河道14.4km,河底拓宽至20m,底高程-1.84m至-2.34m,防洪标准50年一遇,沿线拆建水闸7座,泵站25座,桥梁9座。
招标范围: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含设计变更、水土保持施工图专项设计(含设计变更)]、建设征地与拆迁安置调查及设计、设计后续服务,上述各阶段所需地质勘察、工程测绘等。
本项目总投资约11亿元,本项目预算价约3500万元。
质量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勘测、设计成果必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及省、市、行业的一切有关法规、规范的要求和满足一切审查审批要求以及招标人要求,勘察、测量测绘及设计深度应达到相应行业规范的要求并通过审查审批。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通过之日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同时持有①水利行业工程设计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和②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和工程测量)甲级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证书。其他条件详见《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3.2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2家且联合体牵头单位须具备相应的设计资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长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用户单位,请于2021年02月9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zjcx.gov.cn:8081/cxweb/)上点击“投标单位登录”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后,点击“招标文件下载”,选择本项目相应标段点击“下载”。招标文件免费下载,下载招标文件时根据系统提示,先点击“网上支付”(无需支付),再点击“下载招标文件”即可。
4.2、招标文件下载的详细说明请下载和查阅《长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投标单位操作手册》。投标人注册申请和CA锁使用操作的详细说明请下载和查阅《长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诚信库申报(会员)操作手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通过CA锁登录长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通过网上投标模块上传。
5.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网址为:(http://ggzy.zjcx.gov.cn:8082/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或点击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不见面开标大厅”进入开标系统。为避免网络影响,请各投标单位使用IE11及以上浏览器。
5.3、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或交易平台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同时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兴汇通水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572-6225312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兴县格兰国际广场A座701室
联系人:姚工、黄工
联系电话:0572-6682767
2021年2月9日
序号 |
资 格 条 件 内 容 |
一 |
企业 |
1 |
投标人应同时持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①水利行业工程设计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和②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和工程测量)甲级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证书,同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具有类似项目业绩。 |
2 |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至投标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为准,投标人提供的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自查页面截图,允许是本标段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之间任一时间自查的页面截图】。 |
3 |
投标人应未被项目所在地区长兴县水利建设市场限制投标。【投标时以承诺为准,招标人定标前以长兴县水利局查询结果为准】。 |
二 |
拟派项目负责人 |
1 |
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证书。 |
2 |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在投标人本单位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的。 |
3 |
项目负责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至投标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为准,投标人提供的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自查页面截图,允许是本标段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之间任一时间自查的页面截图】。 |
4 |
项目负责人应未被项目所在地区长兴县水利建设市场限制投标。 【投标时以承诺为准,招标人定标前以长兴县水利局查询结果为准】 |
三 |
其他 |
1 |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提供连续近3个月(注:连续近3个月中必须包含2021年1月)本单位社保 缴费证明。【证明材料:社保缴费证明】 |
2 |
如为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须由牵头单位拟派。 |
3 |
投标人及其相关人员在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中出现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为,或在标后履约中出现转包、违法分包行为,或发生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较大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受到 行政处罚的,在处罚有效期内(无有效期的按一年计),招标人拒绝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
企业及项目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指:自2016年1月1日以来(以初设批复文件的时间为准)承担过初设批复概算总投资5亿元及以上的河道治理工程或堤防工程(不包括海塘工程、围垦工程)的初步设计编制工作。
注:1、企业项目业绩证明材料:①设计合同、中标通知书、②初设批复文件,①和②缺一不可;若设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与初设批复文件工程名称不一致,还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
2、项目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①设计合同、中标通知书、②初设批复文件,①和②缺一不可;若设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无法证明其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身份的,须补充提供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身份认可材料只以设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证明文件为准。若设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与初设批复文件工程名称不一致,还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