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陆河县河口镇人民政府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2-23,公告主要内容为:广东汕尾陆河县河口镇北中红色革命遗址群建设项目一期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广东-汕尾-陆河县,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广东吉盛康建设有限公司,采购业主:陆河县河口镇人民政府,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陆河县河口镇北中红色革命遗址群建设项目(一期)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陆河县河口镇北中红色革命遗址群建设项目(一期)已由陆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陆河发改【2019】17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陆河县河口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除上级资金补助外,不足部分由地方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陆河县河口镇北中村。
2.2、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2.2.1、陆河县河口镇北中红色革命遗址群建设项目(一期)工作内容为:瞭望塔、营房、指挥所的主体结构及装饰水电部分及宜笏村农会遗迹修缮和布展部分。
2.2.2、陆河县河口镇北中红色革命遗址群建设项目(一期)包括瞭望塔、营房、营房指挥所、农会遗迹修缮和布展的土建和安装工程及室外工程的室外土建、室外安装和绿化工程等。(具体内容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建安工程造价为5982951.89元 ;建设资金已落实。
2.3、招标范围:陆河县河口镇北中红色革命遗址群建设项目(一期)施工招标。
2.4、标段划分及工期要求:本次招标项目划分为一个施工合同段,计划建设工期为 180日历天。
2.5、工程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规范》等标准。
2.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且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信誉要求: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 号)等有关要求以及国家部委各单位开展联合惩戒《备忘录》等文件要求,招标人将对参加登记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信用信息查询,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者、重点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招标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国家七部委第30 号令及九部委第23 号令(2013 年)修改)第二十条规定的投标人,将取消其参与本次投标的资格。
3.3、 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广东省外企业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的资格)、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身份证复印件及近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
(2)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人员处于锁定状态项目的建造师作为项目负责人。投标人如存在以上情形,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并将有关情况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全部由该投标人承担。
3.4、 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近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
3.5、专职安全员资格要求:拟派本工程专职安全员的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近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
3.6 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拟投入本项目其他管理机构人员(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初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专业人员不少于1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各不少于1人)提供相关技术岗位资格证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近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
3.7其他要求:以上各项资质所要求人员必须一人一岗(若同一单位具有多项资质出现一人多证的只按一人计), 不得兼职;
3.8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办理投标文件登记手续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 年 2月 23 日 9 时 00 分开始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ggzy.shanwei.gov.cn/)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投标人须在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投标人注册(具体注册步骤:进入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项目响应方登录注册-企业预注册-注册成功)。
4.2为响应“关于提前填写《房屋建筑、市政工程项目投标人登记表》的通知”投标人须提前下载《房屋建筑、市政工程项目投标人登记表》填写,详见附件,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4.3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登记时间内,由各投标人根据招标公告第3 点“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交相关资格审查材料的原件,以及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附件→评分标准”的要求及结合投标人自身的实际情况提交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并由各投标人统一装袋列明材料清单(材料清单表格格式可参考本招标公告附件一)经清点核实后在进入评标时一并移交评委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和评标评审。评审结束后,将同时通知各投标人按各投标人提交的材料清单表格的目录各项材料原件一并退还各投标人。
5、答疑时间、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时间
5.1、答疑时间: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一次性提出,逾期不再受理,提出异议的文件加盖公章扫描发送至招标代理的邮箱(luheja@163.com),按收到时间为准。招标人应当自招标代理机构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发布,即视为送达所有投标人。不足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发布为准。
5.2、投标文件的递交和登记时间为 2021年 3 月 16 日 14时00分至 15时00 分止,由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到达陆河县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陆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会议室)办理投标文件登记手续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及登记完毕,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进入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综合业务子平台进行各投标人信息数据录入手续。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3、逾期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 zbtb.gd.gov.cn)及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陆河县河口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吉盛康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 陆河县河口镇人民政府 地 址:陆河县陆河大道吉康华苑51号商铺
邮政编码: 516700 邮政编码: 516700
联系 人: 彭先生 联系人: 罗先生
电 话: 13421549094 电 话: 13421506870
2021 年 2月 23日
附件一、材料清单表格格式
材料清单表格格式
项目名称:陆河县东坑中学寄宿制学校扩建工程 投标单位(盖公章)
投标人名称 |
(填写投标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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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填写法定代表人姓名) |
(填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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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联系方式 |
(填写投标人代表姓名) |
(填写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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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座机号码) |
(填写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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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传真号码) |
(填写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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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签名 |
年 月 日 |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签名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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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材料(原件)目录名称 |
原件材料说明或份数 |
审核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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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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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表一式两份,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各持一份。表格中的“审核确认”栏需双方签署。投标人应在本表盖其公章(联合体办理投标文件登记手续的,除联合体协议外,由牵头人盖章)。
2、本表审核情况栏须留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收资料人员审核后填写。
3、本表中有修改情况,须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和投标人代表共同签署。
4、本表须打印在A4纸质上,也可另增页打印。
附件:
房屋建筑、市政工程项目投标人登记表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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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 标 人 |
资质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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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被授权委托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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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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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注 册 证 号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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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招标 |
备 注 |
填写说明:如项目负责人要求注册资格的应填写注册证号,没有要求注册资格的可填写资格证书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