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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海丰县梅陇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2021-02-24 12:50:46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广东-汕尾-海丰县 招标业主/代理:  海丰县水利建设管理中心/汕尾市
加入时间:  2021.02.24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海丰县水利建设管理中心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2-24,公告主要内容为:广东汕尾海丰县梅陇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广东-汕尾-海丰县,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汕尾市,采购业主:海丰县水利建设管理中心,招标文件售价:500,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海丰县梅陇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海丰县梅陇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勘察、设计),已经海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海发改函[2020]123号文核准,项目具备勘察、设计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工程项目的概况:

1.1工程规模:中型灌区,设计灌溉面积为6.8万亩。建设内容:改造渠道长17.374km。其中:东灌渠长3.085km,南灌渠长4.325km,红阳总干渠长3.4km,平安洞总干渠长2.2km,平安洞南干渠长3.4km,三库联通干渠长1.664km。重建截洪水闸1座(2孔,单孔2m宽,高2.5m),干渠主要分水闸4座,节制闸3座,支流分水闸38座,倒虹吸4座(总长80m),重建涵管1座(总长4m),拆除干渠上阻水涵管及破损人行桥并重建39座人行桥,修建11.34km巡视道路,16处量水设施。工程总投资9086.12万元,勘察、设计费约362.5万元;

1.2. 工程建设地点为:海丰县梅陇;       

1.3. 计划工期:60日历天(工程勘察、初步设计35日历天,施工图设计25日历天);

1.4招标范围包括: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现场服务;

2、资金来源:除上级补助资金外,其余部分由县统筹解决。

3、投标人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行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总负责人具有水利行业高级职称及以上,设计负责人具有水利行业中级职称及以上;

3.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和工程测量)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拟投入本工程的勘察负责人具有地质专业中级职称及以上或注册岩土工程师注册执业资格;

3.4、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3)如为联合体,必须以设计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不得超过2

3.5、在广东省水利厅完成信用信息录入的设计单位;

3.6、凡在广东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单位,可对上述招标工程项目到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丰分中心处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为 2021 2 24 日 至 2021 3 2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3:00至 5:00(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时投标申请人须带齐以下材料一式二份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复印件(除身份证外)需提供原件核查后退回,申请资料审核合格后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1、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如是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提交且约定联合体牵头人)(参考格式详见附件);

4.2、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出具)(如委托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被授权委托人须为项目总负责人并提供近6个月社保局出具的社保缴费表复印件(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出具));

4.3、工程设计单位提交材料:①《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②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总负责人水利行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的职称证、身份证复印件,设计负责人水利行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的职称证、身份证复印件,以上人员须提供近6个月社保局出具的社保缴费表复印件

4.4、工程勘察单位提交材料:①《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工程勘察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②拟投入本工程的勘察负责人工程地质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的职称证或注册岩土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身份证复印件,以上人员须提供近6个月社保局出具的社保缴费表复印件;

4.5、广东省水利厅完成信用信息录入的复印件(含网址的网页截图)。

5投标文件提交的时间为 2021 3 16 14 00 分至 14 30 分止,提交到 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丰分中心[海丰县附城镇324国道小路陂段南侧(县消防大队后面)]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时间为 2021 3 16 14 30分,开标地点在 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海丰分中心[海丰县附城镇324国道小路陂段南侧(县消防大队后面)] 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上发布。

招 标 人:海丰县水利建设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660-6866023 联系人:陈小姐

招标代理机构:汕尾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302680159   联系人:李先生 

 

                                                日期:2021年2月22日


关键字:其他,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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