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2-25,截止日期:2021-,公告主要内容为:广西来宾国道G242忻城绕城公路糖厂至江信前期专项报告编制竞价公告,所属区域:广西-来宾-忻城县,所属行业分类:公路,招标编号:LBXCZC2021-C3-00063-YLZB,招标文件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每本250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国道G242忻城绕城公路(糖厂至江信)前期专项报告编制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广西来宾市古三路丽景苑商业城北门2-1号)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1年3月9日10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BXCZC2021-C3-00063-YLZB
项目名称:国道G242忻城绕城公路(糖厂至江信)前期专项报告编制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肆拾捌万元整(¥1480000.00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壹佰肆拾捌万元整(¥1480000.00元)。
采购需求:国道G242忻城绕城公路(糖厂至江信)前期专项报告编制,具体内容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不含保护区专项评估)、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压覆矿产资源查询报告、用地预审报告(选址意见书)、社会稳定风险分析与评估报告、林地许可评审报告、安全预评价报告、安全条件论证报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基本农田补划方案、用地踏勘论证报告、用地选址论证报告等前期专项报告。
本次采购的前期专项工作包含以上各项工作内容,但不限于以上内容。若出现漏项工作(以上专项前期工作服务之外),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费用按照国家标准的60%计算。供应商成交后需完成由采购人安排的各项项目前期咨询工作,且达到国家和相关行业规定必须完成的主要咨询项目,并负责各项成果文件的编制、修改以及报审通过,在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内取得各项批文批复。合同履行期限:
签订合同后45天内完成项目选址意见、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压覆矿产资源评估、用地预审初审等专项工作。
签订合同后30天内提交送路线勘测、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深度应达到《公路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办法》要求并经业主验收签认。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在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75天内完成,剩余各专项前期工作在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60天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且具备公路专业项目咨询;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具有经营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事业单位;
(3)项目总负责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咨询工程师(注册单位为本单位)和路桥专业类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路桥专业”是指职称证上的专业,为路桥、公路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土建、交通岩土、交通工程、隧道工程、公路与城市道路、给排水、土木工程等公路工程类专业);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磋商活动;
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磋商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供应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当评标场所缺乏查询条件时,由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查询并保证查询结果的真实性)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时间:自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出之时起至2021年3月3日,每天8时00分到12时00分,15时00分到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广西来宾市古三路丽景苑商业城北门2-1号)
方式:供应商须按照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及售价现场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每本250元,售后不退。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不代办邮寄,不提供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注:1.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应当向采购代理机构索取收据或者发票,须将收据或者发票复印件放入响应文件中,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索取收据的,供应商应当提供完整准确的单位名称;依据国家税务总局2017年第1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的规定,索取发票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2.已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3月9日10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首次响应文件提交地点: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广西来宾市古三路丽景苑商业城北门2-1号)
注:供应商应当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首次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五、开启
时间:2021年3月9日10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广西来宾市古三路丽景苑商业城北门2-1号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
磋商保证金的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禁止采用现钞方式。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并且到账【账户名称: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来宾分公司,账号:8113001014700074527,开户行:中信银行南宁东葛支行】;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等方式的,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当提交单独密封的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原件。否则视为无效磋商保证金。
2.网上查询地址
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
(3)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6)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策。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忻城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忻城县芝州一路15号
联系方式:秦君飞,0772-55117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来宾市古三路丽景苑商业城北门2-1号
项目联系人:蒋桂兰
联系电话:0772-4299199、4298488
传真:0772-4299238
3.监督部门
名称:忻城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电话:0772-5517154
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2月24日